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分⼴泛,⼀般涉及基建、施⼯、房地产、餐饮、商业、维修、养护、服务等领域。⽬前,物业管理企业的业务范围和管理模式都尚未固定,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实践⽽不断完善。⼀般认为,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模式有管理型物业管理模式和综合性物业管理模式两种,业务范围有委托服务业务和⾃主经营业务两种。
1.管理型物业管理模式
管理型物业管理模式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接受物业产权⼈的委托,对居住⼩区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等公⽤财产及公共事务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服务与管理。在这种管理模式下,物业管理企业主要经营的是委托服务业务,⼀般不具备物业市场⾃主经营和开发的权⼒。物业管理企业的全部经营活动仅仅是满⾜其⽣存的需要,⽬的是实现简单社会再⽣产。
2.综合性物业管理模式
综合性物业管理模式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接受物业产权⼈的委托,为物业产权⼈、使⽤⼈提供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的服务与管理。在这种管理模式下,物业管理企业不仅对居住⼩区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等公⽤财产及公共事务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服务与管理,⽽且还对受托物业的其他经济资源
按照社会和市场需要进⾏整体开发和⾃主经营。物业管理企业不仅要提⾼⽣存能⼒,还要扩⼤企业规模,为物业产权⼈创造最⼤的经济效益,为物业使⽤⼈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会计核算的特点
由于物业管理企业是从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展出来的⼀个新兴的⾏业,其会计核算主要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在此基础上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物业管理企业会计核算补充规定(试⾏)》的规定,进⾏会计核算。
物业管理企业接受物业产权⼈的委托,对居住⼩区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等公⽤财产及公共事务进⾏管理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进⾏会计处理:物业产权⼈作为投资的资产,借记“固定资产”等科⽬,贷记“实收资本”科⽬;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使⽤⼈委托代管的资产,应根据委托协议建⽴“委托管理资产会计备查账簿”,详细登记物业产权⼈委托的财产数量、⾦额等内容。
物业管理企业收到代管的房屋共⽤部位维修基⾦和共⽤设施设备维修基⾦时,借记“现⾦”或“银⾏存款”科⽬,贷记“代管基⾦”科⽬。收到代管基⾦的银⾏存款利息时,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使⽤⼈认可后转⼊代管基⾦滚存使⽤,借记“银⾏存款”科⽬,贷记“代管基⾦”科⽬。本企业承接房屋共⽤部位、共⽤设施设备⼤修、更新、改造⼯程的,实际发⽣⼯程⽀出时,借记“在建⼯程——物业⼯程”科⽬,贷记“银⾏存款”、“库存商品或库存材料”等科⽬;⼯程完⼯,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使⽤⼈验收,
餐饮业会计科目借记“代管基⾦”科⽬,贷记“主营业务收⼊——物业⼤修收⼊”科⽬;同时,结转完⼯⼯程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物业⼤修成本”科⽬,贷记“在建⼯程——物业⼯程”科⽬。外单位承接⼤修、更新、改造⼯程的,⼯程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使⽤⼈同意付款时,借记“代管基⾦”科⽬,贷
记“银⾏存款”科⽬。
物业管理企业有偿使⽤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商业⽤房和共⽤设施设备,⽀付各种使⽤费⽤时,应按受益对象,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等科⽬,贷记“代管基⾦”科⽬。
物业管理企业从事物业管理和其他经营活动取得各项收⼊时,借记“银⾏存款”、“现⾦”、“应收账款”等科⽬,贷
记“主营业务收⼊”、“其他业务收⼊”科⽬及“物业管理收⼊”、“物业经营收⼊”、“物业⼤修收⼊”等明细科⽬。在每个会计期间结束时,应按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借记“主营业务税⾦及附加”科⽬,贷记“应交税⾦”、“其他应交款”等科⽬;交纳税⾦时,借记“应交税⾦”科⽬,贷记“银⾏存款”科⽬。
物业管理企业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为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使⽤⼈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发⽣的各项⽀出,按照国家规定计⼈成本、费⽤。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的直接⼈⼯费、直接材料费和间接费⽤等,应借
记“营业成本”、“营业间接费⽤”等科⽬,贷记“应付⼯资”、“库存商品”等科⽬;计⼊“营业间接费⽤”科⽬的间接费⽤,期末应采取⼀定的分配⽅法,计⼊“营业成本”科⽬。在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发⽣的各种期间费⽤,借记“管理费⽤”等科⽬,贷记“银⾏存款”、“库存商品”、“应付⼯资”等科⽬。
物业管理企业应于每个会计期间结束时进⾏财务成果核算,将各项收⼊结转到本年利润,借记“主营业务收⼊”、“其他业务收⼊”、“投资收益”、“营业外收⼊”等科⽬,贷记“本年利润”科⽬;将各项⽀出结转到本年利润,借记“本年利润”科⽬,贷记“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及附加”、“营业成本”、“其他业务⽀出”、“管理费⽤”、“财务费⽤”、“营业外⽀出”等科⽬。计算出会计期间的利润总额,计算出应纳所得税时,借记“所得税”科⽬,贷记“应交税⾦”科⽬;结转所得税时,借记“本年利润”科⽬,贷记“所得税”科⽬;交纳所得税时,借记“应交税⾦”科⽬,贷记“银⾏存款”科⽬。
物业管理企业应于每个会计期间结束时,根据会计账簿记录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报送业主委员
会、物业产权⼈及其他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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