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互联网
【发文字号】宁政办[2016]52号
【发布日期】2016.03.31
【实施日期】2016.03.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西宁招考信息网“中国·西宁”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
(宁政办〔2016〕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为进一步加强“中国·西宁”政府门户网站管理,突出政策宣传、强化信息公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服务水平,确保网站高效、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以及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市政府门户网站是展示西宁形象,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政务信息公开、办事、参与政府决策的重要窗口,对于加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联系,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政务公开,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等具有重要作用。
市政府门户网站由市政府办公厅承办,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负责具体建设及日常管理、监督和运行维护等工作,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局、委、办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核心的高度,提高思想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增强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保障政府网站主要栏目的内容服务,及时按照要求承担相应栏目内容加载更新工作。确定一名领导主管、专人负责,并选配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工作人员,及时、准确、全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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