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银期转账
公司银行代码:00000056
开通银期转账:
(一)个人客户签约
1.个人客户可以至银行柜台办理银期转账签约。客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开通电话银行服务的长城电子借记卡,在柜台签订《中国银行银期转账服务协议书》(个人投资者适用)后可开通服务。
2.个人客户可在网上银行自助办理银期转账签约。客户按照中行网银BOCNET个人服务申请受理流程申请中行BOCNET理财版个人服务。网银服务开通后,客户登录中行网银系统自助开通投资服务,选择银期转账—签约,在线确认签署《中国银行银期转账服务协议书》(个人投资者网银适用)后开通银期转账服务;
3.个人客户的一张借记卡如签约多个保证金账户,可在银行柜台或网上银行设置默认保证金账号,如客户不设置默认保证金账号,则系统按客户签约保证金账号时间的先后顺序,自动判定最早签约的账号为默认保证金账号。
(二)机构客户签约
1.机构客户至银行柜台办理银期转账签约服务。经办人员持法人授权书、经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在柜台签订《中国银行机构银期转账服务协议书》(机构投资者适用)后可开通服务。
2.机构客户签约成功后,必须申请网上银行(企业服务)银期转
账功能后方可进行银期转账。如机构客户原先为中行网银客户,则需申请新增开通银期转账功能。
3.机构客户网银开通中,具体的表格填写和资料维护方式可按照电子银行部门相关要求进行。客户应在网银申请表格“服务选择”栏勾选“银期转账”、在“账号申请服务代码(及特殊账户标识)”栏注明银期转账服务代码“N”。在柜台签约环节,BANCS LINK柜员为企业客户注册网银基本信息,并增加“银期转账服务”;在集中签约环节中,BNMS操作员为企业客户操作员添加相应的账户及“银期转账”服务权限。
4.机构客户的一个银行结算账户如签约多个保证金账户,可在银行柜台或网上银行设置默认保证金账号,如客户不设置默认保证金账号,则系统按客户签约保证金账号时间的先后顺序,自动判定最早签约的账号为默认保证金账号。
银期转账操作:
网上银行转账(一)个人客户在柜台签约,未申请中行网银服务。
客户可在中行电话银行和期货公司服务渠道发起银期转账交易(银行端银转期、期转银,期货端银转期、期转银),在期货端查询银行结算账户余额,在中行电话银行查询期货保证金账户可用余额。
(二)个人客户在网上银行进行签约,未申请中行电话银行服务。
客户可在网上银行发起银期转账交易(银行端银转期、银行端期转银)、查询期货保证金账户可用余额和在期货公司服务渠道发起期货转银行交易,无法在期货公司服务渠道发起银行转期货交易和查询
银行结算账户余额(因该交易校验电话银行密码),如客户需在期货公司服务渠道发起银行转期货交易和查询交易,需开通中行电话银行服务。
(三)机构客户签约成功并开通网银银期转账。
客户可通过中行网上银行渠道进行转账交易(银行端银转期、银行端期转银)和账户余额查询,不支持期货公司服务渠道发起转账交易(期货端银转期、期货端期转银)和账户余额查询。
(四)客户通过电话银行、网上银行进行交易时,电话银行、网上银行会提示客户是否使用默认账号进行转账,如选择“是”,则系统进行转账交易,如选择“否”,则系统提示客户输入或选择其他已签约的保证金账号后再进行转账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