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信息时代下个体与众的发展关系
摘要:“个”与“众”这二字早在我们初中时课本就有所教义,即所谓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从书本上的描述来看个人与集体是相互关联密不可分的,集体由个人组成,个人也离不开集体,二者相互依存并进,这是千百年来人类社会文明中亘古不变的定理,但二者并不从来都是和谐的,双方正是在碰撞与融合中才能够相互发展进步。在当今信息飞速发展的互联网时代,个体与众之间的关系更为紧密,矛盾也更加激烈。
关键词:个人、集体、信息、发展
何为个体
个体,就广义而言所形容的是我们每一个独立的,独一无二的个体。是不可复制的,独一无二的存在。每一个人在社会上一开始都是作为个体而独立存在,倘若把社会比作一个庞大的共通体,那么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共通体下个性的提现,个体存在的意义在于它有着独立思考的能力及独一无二的个性,每一个体都是不相同的,它们各自能够创造出独特的具有价值的事物。
大众社会理论认为,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的区别在于: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造成人与人之间的有机联系被打破。在互联网社会中,每个个体的存在状态又如何呢?我认为,在互联网社会中,个体的存在状态表面上呈现出比较明显的两极分化现象,一端是比原子状态还要分裂的“质子”,另一端则是有机联系的重
拾与再现。但在本质上,不论是“质子”状态、还是有机联系的回归,都是一种幻象,一种虚拟状态。在这种幻象的背后,是互联网社会中的个体无法摆脱、如影随形的孤独与迷失。
古往今来也正是那些一个又一个鲜明的个体,他们所创造的社会价值以及自我价值的实现,才得以被历史、被人们所铭记。随着时代的发展,在信息技术如此发达的今天,个体表现的更为活跃,特征更为鲜明。现在的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够在互联网发出自己的声音,不论是对于实时事件,网络热点,还是新闻报道,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的见解,不同的看法,为自己站队,有的人希望自己的看法能让更多人看到,能被更多人所认可,渐渐的,他们被“众所周知”,转而成为鲜明的个体,他们的声音能被更多人听见,这是他们对于自我价值的一种实现。有的人相反,他们乐于做一名旁观者,喜欢为自己留一片个人空间,在这属于自己的网络空间里宣泄自己的情感,他们是小众的,也是独特的。个体像是满天星辰里的行星,有的耀眼,有的阴暗,他们汇聚在同一片天空下,可以这么说,个体的存在,正是我们的社会体系正常运转与发展的源动力。
何为众
众,即体。广义而言所形容的是由多个个体所组成的一个集合体,如果说个体是个性存在的体现,那么体则是为共性存在的体现。当然,体的概念范围很广,种类很多,我们此次所解释的体主要为以人为个体所形成的组织体。但这一种体包括有目的性与无目的性组织的体。统称之为众,古文
称三人成众,众也象征着体,个体的力量是有限的,在许多大型事物工作上,都需要个体之间的合作,也就是众去完成,众是个体的集合,在所做出同样事物的质与量上都是个体所无法比拟的。随着时代的发展,在当今信息时代下,众往往作为意见的
代表体,发出的声音也更为“洪亮”,网络体的组成往往是具有目的性的,并且十分鲜明,网络体通常是同一种意见的共通表达,又或是同一事业组织的集合,他们共同完成工作与任务,效率高,速度快。例如在网络中可以常见的某某公司、集团,某话题讨论组,粉丝后援会等等,他们都是众多不同个体为了共同目的所形成的一个体,目的的一致性促使他们往共同目标奋斗。作为众,可以比作一艘军舰,它装载着智慧的集合,通向远方,但同时他也是具有许多不确定性的,诸如内部矛盾的发生,众因个体所生,内部意见的独特性所产生的碰撞在所难免。现代网络信息体多数所代表的便是意见主流,由他们组成的意见体以及制造的社会舆论都对社会造成了许多影响。
个体之与众
个体与体,二者是两个相对的概念,在上文中我也分别做出了阐释,但二者具体是什么关系,下面我将会做出详细说明。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众大于个体,同时个体孕育出众,个体是众的组成部分,在信息时代下他们有着明确的定义。例如自媒体个人号,企业集团号等都能体现出二者之间的区别,在信息时代中,作为个体的我
papi酱们要想一直前进发展,单靠个人的打拼是远远不足够的,因此个人发展的最好前景便是进入集体发展,诚然这是针对多数人而言,不排除个别优秀的自媒体个体户。对于大多数的我们,在互联网信息时代下,加入一个优秀的集体内是最优之选。难题在于获得这样的机会并不简单,自身没有过硬的实力和特点是无法获得集体的认可的,这就要求作为个体的我们要有自己的闪光点。
我们举个例子,网红papi酱早在成名之前便已经有了丰富的互联网工作就业经历,她先后参与编剧及配音工作,这些都为她增添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在此之后她开始通过变声器发布原创短视屏进而一度走红,再次期间更是被逻辑思维创始人罗振宇所赏识,为其打造了一个强大的团队组织,从此papi酱这一视频原创自媒体在网络中持续走红,名利双收的同时也为罗振宇的公司带来不少收益。
说明确点即是集体需要个体,是建立在个体能够为集体创造价值的基础上的。互联网信息时代缺乏创新型人才,将有想法有特点的个体聚集在一起,能够使集体力量最大化。像众多已成名的网络红人一样,他们有许多都是自媒体出身,被公司挖掘后深造,或是经过包装,不断提升自己的影响力与知名度这一过程。个体之于众,在于他能否取之于众,回馈于众,个体决定了体内的上限与下限。
个体受之于众
既然个体如此重要,他与体是否便呈不平等关系,这种情况是有的。但也是少数情况下,大多数时间个体是依赖于众的,这体现在与体拥有更大的平台,更多的资源以及更宽广的渠道。还有一种情况指
的是个体与众的关系,这个时代下的网络众力量是强大的,能否得民心是衡量一个网络个体价值观导向正确与否的标准,也是取得成功所必不可少的因素,早在古代便有朝廷法度,君王政治掌权者,得民心者得天下,君王取之于民受之于民,因此也需要服务于民。换在网络信息时代下也是如此,在公开的网络环境中个体需要做到的便是顺应主流,顺应民心。举崔永元先生为例,他的优秀品质,一身正气以及不屈不抗的精神所形成的鲜明特征,正是我们许多人所做不到,所敬佩,所缺少的。他说出了大多人的心声,他受之于众,为众说话,得到了老百姓的支持,是可敬的。换而言之,在信息网络时代下,个体需要资源,体拥有资源。体能够成就个体,个体在体中也能够使价值最大化,在这里并不是说我们每一个个体就必须走这一
条道路,个体受之于众,更体现在个体在体中所能够得到的,有利于自身的东西,同时体也正是因为有这些不同种个体的共同发展才使这一个体更具活力与竞争力。
信息时代下“个”与“众”
在上文的叙述中我已详细叙述并列举出个与众之间的利弊关系,从本质上也可以说是个性与共性的关系,信息时代充斥着流量,充斥着消息,数量之多体积之大令我们应接不暇。步入这社会的网络中,多数个体积极的去寻着集体,他们中有许多人是盲目的,迷茫的。被吩咐着命令着去做事,我们也称他们为个体,被“众”所支配的个体。有少数人并不急于寻求体,他们将注意点聚焦于自己所应该做的,
自己所喜欢做的。做出了花样做出了特点,这时候便吸引来了“众”,我们也称他们为个体,支配于“众”的个体。而在茫茫人海中我们所能够决定的事情太少,网络信息的快速更迭也使得一批又一批的个体们被迅速淹没淘汰,信息时代下需要的是有个性,有创新性的个体,对于团体的需求同样如此,千篇一律的方式与套路终究会被淘汰取缔,因此认清个体与体之间的发展关系尤为重要。二者是相互的利益关系,相互合作、索取的关系,我认为在当今信息时代下的我们,需要的便是不断打磨与历练自己,融入更加优秀的集体当中。信息网络是无情的,它只会选择更加优秀的、能够赶得上时代步伐的个体留下。若无法随“众”而行,那么前进的道路必然会更加艰辛坎坷,在互联网信息时代下,讲究的是合作、共赢。大到公司企业,小到组织团体,无不是进行在个与众的基础上的,共性下的个性,个体个性之间的相互碰撞,这不就是促使一个体进步的动力所在吗。我们需要个体的存在,需要众人所形成的集体的出现,信息时代该如何推动社会进步,唯有个体之间的交流融合,个体与众之间的协调,个体与这个社会之间的适应取舍,才能够迸发出源源不断的新的动力,它是崭新的,具有生命力的,它源自于你我,源自于每一个在信息时代下奋斗努力,有所追求的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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