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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帕里西斯和他的小说《恋人》
车槿山
让-马克·帕里西斯(Jean-Marc Parisis,1962-)对中国人来说还是一个极其陌生的法国作家,尽管他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开始已经发表了近十部作品,其中大部分是小说,主要有《快餐的忧郁》(La Mélancolie des fast foods)、《艺术家的中学》(Le Lycée des artistes)、《从一生开始》(Depuis toute la vie)、《巴黎式婚姻》(Mariage à la parisienne)、《身体》(Physique,2005)、《之前、之中、之后》(Avant, pendant, après)等,最后这本小说曾获得2007年的罗杰-尼米埃文学奖。
《之前、之中、之后》讲述的是一段爱情故事:一个功成名就的歌词作者,写过几百首爱情歌曲,但在生活中却从没有过真正的爱情经历,尽管他在各种社交场合一向都很有女人缘。一天,他遇见了一个年轻女人:“我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我其实没有看见她,我爱上了她的背影。我知道,她转过身来的时候,将会更糟糕”①。从此他的生活全变了,也全乱了,他第一次在歌曲之外真正明白并体验了爱情,其中充满了快乐、痛苦、怀疑、担忧、嫉妒、恐惧、屈辱等各种复杂的情感。通过叙述者讲述的他在这次邂逅之前、之中和之后的生活片段,作者以手术刀般的精确文笔剖析了爱情从诞生到死亡的全过程,以道德家的目光审视了我们这个称为现代或后现代的社会,以崭新的方式展现了一个古老的主题。
除了以上的小说之外,就是我们这里要介绍的《恋人》(Les Aimants),这本薄薄的仅一百页的小说2009年一出版便受到广泛欢迎,好评如潮。为了说明这本小说在法国引起的反响,我们这里占用一点篇幅,节译一些主流报刊杂志上我们认为比较精到的评论: “帕里西斯是短小形式的大师,他在这里谱写了一首关于女人和女人那闪闪发光的奥秘的壮美颂歌。”②动漫御受辱
“我们以为是一个和别的故事相同的故事,结果发现是一个和任何故事都不相同的故事。不过仍然有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我们已经读过这种东西了,但这里涉及的不是这种东西。帕里西斯的人物不居住在轻歌曼舞中,他们处在与社会、时代、他人拔刀相见的严肃关系中。他讲述的不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而是这个男人和这个女人。《恋人》的力量就在于它极端的独特性,这本小说是用作者的生活之线编织而成的。”③“《恋人》不仅是这个开学季节的杰作——这没有任何意义,杰作不应屈从季节,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恋人》是不加修饰语的杰作。我们已经从帕里西斯的好几本书中感到他的文笔正在准备,正在展开,他以前的所有书都必然而耐心地向这本书汇聚。大概
① Jean-Marc Parisis, Avant, pendant, après, Stock, 2007, p. 7
② Jean-Christophe Buisson, 10 auteurs dont on va parler, in Le Figaro, le 13 aôut 2009
③ Marie-Laure Delorme, L’Amour, toujours, in Journal du Dimanche, le 23 aôut 2009
从没有一个作家用这么少的篇幅就如此地震撼了读者,因为帕里西斯不是描写痛苦:他是自己痛苦。我们读的是他的受难记,闻所未闻的悲伤就像大量的钻石一样在我们眼前以敏感、迷惑、永远分离的崭新方式展现。我们是第一次以这种方式孤独地生活在世界上。”①“这本书完全没写,因此它的魅力就在于人物‘精致的抽象’,这些人物就像‘活生生的诗歌’。当爱娃因病去世而缺席时,这种魅力就更大了。这些回忆完全没有温情,他们更像是一阵刀剑之雨洒在头上,是死后的酷刑,是缺席的复活。从甜蜜到痛苦,只有几页用来叙述故事的渐变。开始时的优美和诗意突然就靠近悲伤和反抗。不过这种克制的暴力并没损害这个被人怀念的女人,她像太阳一样光彩夺目,难以忍受的记忆发掘也没有陷入哀嚎和矫饰中,不是枯萎的浪漫主义那泛黄的相片。一日之情,终生之恋。”②“如同帕里西斯在他那本漂亮的《之前、之中、之后》中界定的那样,爱情这一‘必要的乌托邦’似乎成为了他的中心问题。这真让人高兴。因为——让我们一开始就明说吧,他的第七本小说《恋人》是这个开学季节里最好的书之一,甚至就是最迷人的书。别的作家也许会为死去的心爱的女人建一座纸上的坟墓,而帕里西斯却决定写一首光明而火热的生命颂歌。这本小说由于一个人的出场而显出彩虹,她有神秘的名字,叫爱娃,“自由的精灵”,高傲,美丽,感人,追求绝对,拒绝世俗。她在帕里西斯的笔下也是,仍然是魅力之女,诗歌之女。”③
“帕里西斯写出了他最感人、最成功的小说。这是一本忠诚之书,怀念之书,是写给一个死去的女友的书信,他在这里向这个‘自由的精灵’表达崇高的敬意,爱娃可以与布勒东的娜佳一比高低。我们没能认识爱娃,这个又简单又复杂,又有风格又有灵魂的年轻女人,但我们会长久地想念她。”④
尽管我们这里摘录的全是媒体的当下评论,即一般而言并非那么深刻,那么负责,我们也不用太当真,但对一本新书如此众口一词,不吝赞美,这还是不多见的。如同作者的前一本小说《之前、之中、之后》,《恋人》讲述的仍然是一段爱情故事,但同时也相当另类,与我们一般理解的爱情小说有很大不同。小说是这样开始的:
真的伤不起“爱娃如此特别吗?这些年来,我不是也交往过和她一样的其他女人吗?她们基本上都挺漂亮,挺真诚。我觉得她们和爱娃不一样,爱娃确实不可比拟。不过就算她们和爱娃一样吧。那么就应该认为,可能是我和其他这些女人保持了距离。因为不再是那个时候了:我已经遇到了爱娃,我进入了她的轨道。所有的生命都受引力定律支配。爱娃很早就磁化了我的生命,在那个年龄,身体对光十分敏感。我和她在一起的生活,她在场的生活,就是我的青春,然后又是我的成年,直到现在。她让我长大了。因为我们年龄相同,而且相互吸引,所以她也可能获取了我的一些力量,以便保持她那时的海拔高度。今天,蓝天空空荡荡。我也许更喜欢讲一个不同的故事,但这就是我剩下的一切,我也觉得惊奇。”⑤如上所示,小说从头到尾都是一个男人的回忆:一对年轻的男女大学生,在巴黎索邦
① Yann Moix, L’Amour fantôme, in Le Figaro littéraire, le 27 août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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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Camille Tenneson, Les Amants irréguliers, in Nouvel Observateur, le 27 août 2009
③ Christine Rousseau, Jean-Marc Parisis, le fou d’Ava, in Le Monde des livres, le 3 septembre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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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Alexandre Fillon, Ava ou l’ardeur, in Lire, 0ctobre 2009
⑤ Jean-Marc Parisis, Les Aimants, Stock, 2009, p. 7。以下的引言皆来自这个版本,仅标出页码。
大学相遇相识,这个男孩来自巴黎郊区,女孩则是地道的巴黎人,这意味着他们成长的道路和生活圈子不同,但在接触中,他们发现两人很谈得来,生活态度和价值观很相似,尤其是两人有共同的爱好,即疯狂地喜欢文学。大学毕业后,男孩进入报社工作,女孩继续读研究生,两人“每月一两次约会,每次一两个钟头,在奥德翁剧院那边或圣米歇尔大道那边的咖啡馆里。我们相互倾听,相互注视,耐心地相互打探各自的消息”(p.17)。只是在一年后才成为真正的恋人。以后男孩辞职专心写小说,两人生活拮据,靠打各种零工维持日常开销,但这也是他们最快乐的时期。多年后他们还是分手了,不过仍然是朋友。最后这个女人生病离世,只剩下这个男人陷入无尽的孤独和痛苦,真正明白了自己是多么地热恋这个名叫爱娃的女人,同时也在回忆中开始追问生命、死亡、爱情、肉体、精神、文学、时间、永恒等等的意义——这种绝望的追问构成了这本小说最主要的部分。最终他达到了某种灵魂的升华和精神的解脱。小说的结束句是:“我们将再次一起行走在时间的街道上”(p.100)。
老实说,这是一部简单得近乎透明的小说,但它在法国却获得了相当的成功和读者的喜爱,究其原因,除了叙述方式和语言特之外,比较明显的值得肯定的地方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还是塑造了一个栩栩如生、有血有肉、极具个性的女人形象,即爱娃。爱娃极其纯真,极其善良,对生活几乎没有任何欲望,她真正关注的是一些形上的问题,所以与这个时代和社会格格不入,有一定的自闭倾向。没有人真正理解她,包括她的这个恋人其实也没能真正进入她的心灵,这也是小说中的叙述者在爱娃死后深深自责的地方之一。她孤独地来,孤独地去,孤独地与命运搏斗……其实,爱娃是法国文学史上一些著名的、理想化的、带有神秘主义意味的小说女主人公的现代化身,比如西尔薇和娜佳,小说中也写道:“我抓着散文的树枝,不知疲倦地采摘阿拉贡笔下的奥莱里安、奈瓦尔笔下的西尔薇、布勒东笔下的娜佳。我这种不安而丰富的浪漫主义需要一些人名、一些化身、一些明显的事实”(p.27)。
其次这本小说也指向时代和社会的现实,具体说就是八十年代的法国,尤其是巴黎。书中出现了大量的巴黎地名,虽然因为这些场所都承载着历史文化,所以也有重要的象征意义,但毕竟只是故事的背景,更重要的地方在于此书描绘、影射、暗示了当时的一种思想氛围,一种普遍的堕落情结。这对恋人的可爱可敬之处,恰恰就在于他们显出某种出淤泥而不染的面貌,不仅用二人世界与社会保持了距离,而且一定程度上还生活在过去甚至古代,生活在自己的精神世界中。不合,不世俗,拒绝同流合污,这在社会革命已不大可能发生的今天,也许是唯一有效的反抗社会的方式了。另外,书中也不乏对时代和社会的愤世嫉俗的批评议论;“那是八十年代,大家今天在回忆时决定称其为‘金钱年代’。那时有一个长着狗头的企业回购人,有一个散发着狐狸味的总统,还有为了更好地掩饰自己的卑鄙而自称道德家的一代人”(p.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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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就是小说的故事感人,或者说是这对恋人的生活感人,尽管这里其实只是一些生活片段,并没有传统意义上的连贯、曲折、生动的情节。他们的恋人关系有点特殊,小说中完全没有爱情故事中常见的那些甜言蜜语和如胶似漆的缠绵,两人甚至在最热恋时也保持了相当程度的个人自由:“当人们相爱时,人们经常是徒劳地拥抱,永远地唠叨,但你仍然想念这个人。献出肌肤和词语什么也不能改变。一般地说,世上没有幸福的爱情。爱
情总是焦虑的,乞讨的,它很快就会成为一种束缚对方的权利。而我们呢,我们总是在一种清澈而信任的幸福中相聚。我们相爱,但没有恐惧,没有相互指责,没有感到那种说出我们相爱的必要。我们的爱情安安静静。我甚至自问我们那时是否知道我们在相爱”(p.39)。叙述者回忆的其实也都是各种小事,比如看电影,逛旧书店,进廉价餐馆,但不仅因为承载着真情,而且因为与最宝贵的生命历程、精神体验紧密相连而特别能打动读者,引起共鸣:“这都是一些微不足道的事情。我那时不知道,有一天我会把这一切当成灿烂辉煌的时刻来回忆。因为她在那里,因为我们那时还在一起”(p.66)。尤其是小说的后半部分,即前面的媒体评论中所说的“受难记”、“死后的酷刑”、“缺席的复活”,表现了一种罕见的情境,爱情小说展开的主题实际上变成了怎样忘记爱、怎样才能不爱而获得拯救,而这种极端性恰恰反常地达到了某种普遍性的高度。古今中外,很多人都有过失去挚爱者的经历吧,都有过对人的无助、无奈、命定性和限定性的体验吧,比如苏轼:“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有评论家说自己在读这本小说时止不住泪雨滂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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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值得一提的是,这本小说也表现了文学的一种自恋和自反,是对文学传统的一种检讨和反思。小说中的这对恋人是文学专业大学生,狂热地爱好文学,他们的爱情很大程度上是在共同的文学基础上的恋爱,简言之也就是文学之恋。他们之间最大、最常见的话题就是谈论文学,每人都有自己的文学偶像,比如爱娃就最崇拜波德莱尔:“她非常喜欢波德莱尔,那些完美无缺的形象在她耳边说话。波德莱尔是她所没有的那个兄长,他在把世界罚入地狱的同时,也让世界充满了魅力。她在公交车的路途中或在地铁的轰隆声中背诵波德莱尔的诗句。当我对一道道闪烁的灯光闭上眼睛时,她却对这些灯光说话。她像捧着弥撒经本一样拿着她的书,平放在张开的手掌上,仿佛是要留住诗歌之水,用它解渴,洗净自己。在诗歌的波浪中,她努力破译着自己存在于世的奥秘”(p.27)。登峰造极的地方是,小说中的这两个人物最后在小说中也都开始写小说了。这样的小说文本现象,理论术语称作“元小说”,通过大量地、公然地指涉文学本身,小说本身,最终小说文本成为某种意义上的小说批评,成为对文学的思考和追问。当然,不仅限于这些地方,整本小说也必然地反映作者的某种小说观,写作实践本身就是对文学的定义。
人民文学出版社即将出版这本小说中文版,我想它也许同样会感动我们的读者,而且可能也会给我们的文学界带来有益的启示。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中文系
今年立秋是早立秋还是晚立秋(责任编辑:罗国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