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各民族代码表 | 编号 | |||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
申 请 书
(同行专家推荐)
成 果 名 称 现代民族国家建构:理论、历史与现实
学 科 分 类 民族问题研究
申 请 人
申请人所在单位
填 表 日 期 2013年8月21日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3年2月修订
申请者的承诺:
1.申报成果完成不足80%;
2.申报成果为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通过后不满2年或未作较大修改;
3.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4.申报成果为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5.申报成果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含子项目)、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的成果;
6.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尚未结项;
7.不同意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统一安排出版;
8.本成果距上次申请未立项不足一年。
如获准立项,我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全国社科规划办的有关规定,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全国社科规划办有权使用本表所有数据和资料。
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用计算机如实填写,所用代码请查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二、封面上方编号框不填;封面上的“学科分类”填写代码表中的一级学科名称,如“世界历史”。
三、申请书报送一式2份,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填 写 注 意 事 项
一、数据表将全部录入计算机,申请人必须逐项认真如实填写。填表所用代码以当年发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为准。
二、表中粗框内一律填写代码,细框内填写中文或数字。若粗框后有细框,则表示该栏需要同时填写代码和名称,即须在粗框内填代码,在其后的细框内填相应的中文名称。
三、有选择项的直接将所选项的代码填入前方粗框内。
四、本申请书前四项栏目内容由申请者填写。栏目无内容的,请填写“无”。
五、部分栏目填写说明:
成果名称——最多不超过40个汉字(包括副标题)。
主题词——按研究内容确定,限填3个,词与词之间空一格。
学科分类——粗框内填3个字符,即所报学科代码的2个字符加专业代码的1个字符;细框内填所报学科专业名称。例如,申报外国文学中的比较文学,则在粗框内填“WWB”,在其后的细框内填“比较文学”字样。
所属系统——以代码表上规定的七类为准,只能选择某一系统。
工作单位——按单位和部门公章填写全称。如“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不能填成“北京师大哲学系”或“北师大哲学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与技术经济研究所”不能填成“中国社科院数技经所”,“中共北京市委党校”不能填成“北京市委党校”等。
通讯地址——请详细填写,包括街道名和门牌号,不能以单位名称代替通讯地址。注意填写。
主要合作者——必须是真正参加本书撰写工作的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包括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后勤服务等人员。
成果形式——成果形式为“专著”填“A”,“工具书”填“E”,以此类推。成果字数以中文千字为单位。
申请经费——以万元为单位,填写阿拉伯数字。
六、本表各栏除特别规定外,均可以自行加行、加页,注意保持页面完整性。
七、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府右街力学胡同3号力学宾馆,全国社科规划办收;:100800。:(010)58336103、63098241。:ghbwps@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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