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阿克苏地区干部电子信息库基本数据采集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2016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出生
时间
民族
籍贯
出生地
政治
面貌
入 党 时 间
健康
状况
参加工作时间
单位
性质
单位编码
个人
级别
个人编码
联系
电话
身份
证号
全日
制教  育
毕业院校
毕业专业
中国各民族代码表
毕业时间
在职
学历
毕业院校
学位
毕业专业
毕业时间
现任职务
副科
时间
正科
时间
副县
时间
正县
时间
专业技术职务
熟悉专业
有何专长
工资
性质
工资总额
工作状况
备注
个人
身份
扩充
字段
后备
干部
近三年
考核及优秀率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起始
时间
终止
时间
工作单位
担任职务
级别
备注
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
称谓
姓 名
出生
时间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学习培训情况
培训时间
学制
培训
地点
培训班全称
主要培训内容
选派
单位
本人签字:
附件3:
《干部电子信息库基本数据采表》填写说明
“姓名”栏中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少数民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姓名要填写全。
“民族”栏中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回”、“鲜”、“维”等。如果是56个民族之外的,请填写待识别或外国人加入中国籍。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江西铜鼓”、“湖南长沙”。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重庆”等,不需写成“上海市”、“重庆市”。
“健康状况”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政治面貌”栏填写中共党员或团员,民主党派成员如实填写,无党派人士,该栏目空白。
“出生时间”、“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要如实填写,不能随意更改。个别特殊情况确需更改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经批准后方可填写新确认的时间。填写时,“出生时间”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日期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点相连,如“1972.05.01”; “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点相连,如“1976.07”。
“单位性质”栏填写:行政、全额事业、差额事业、自收自支。
“单位编码”为组织机构代码。
“个人级别”栏填写正县、副县、正科、副科、科员、办事员、专业技术人员、其他。
“照片”为近期免冠二寸红底照片电子版(科级干部必须为近2年内所照照片),为.JPG格式。要求着深西装,白衬衣,红领带,仪表端庄。
“个人编码”为单位人员按职务从高到低顺序,用三位长度编号,本单位内不要重复,如:001。
“专业技术职务”栏中,填写主管部门评定的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熟悉专业有何专长”栏中填写干部所熟悉的工作业务及专长,没有的保留该栏目空白,不需填“无”。
“工资性质”栏填写财政,自筹,其他。
“工作状况”栏填写在职,借调,提前离岗,病退,退休,提前退休,买断工龄,离职退养,其他。
“备注”栏填写借调单位,提前离岗等。
“个人身份”栏填写公务员、参照公务员、非公务员。
“扩充字段”栏填写组织部门自定义的内容。
“后备干部”栏由组织部门填写。
“学历学位”栏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类。学历填写的具体内容为:初中、高中、中专、大专、大学、硕士生、博士生、博士后。填写的具体要求是:
(1)“学历”应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能随意填写“相当××学历”。
(2)“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在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填写与学历相对应的毕业院校、系和专业。
(3)在党校学习获得学历的情况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民教育学历,其中: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填入“全日制教育”栏;通过在职学习获得的,填入“在职教育”栏。另一类是党校学历,均填入“在职教育”栏,并在研究生、大学或大专学历前加“中央党校”或“省(区、市)委党校”,如“中央党校研究生”、“省委党校大专”。
(4)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填写“大学普通班”学历。
(5)接受学历教育“结业”或“肄业”的,应予注明,如:大学结业、研究生肄业等。
(6)高中及以下学历,“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不填写。
(7)获得学历同时也获得学位的,应同时填写,并写明何学科学位。如,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了大学本科学历、理学学士学位,就在“全日制教育”栏中学历填写“大学”,学位填写“理学学士”。
(8)获得学历但没有学位的或以同等学力攻读并获得学位的,按获得的学历或学位如实填写。如果一个人同时有这两种情况,且分别为其最高学历、学位,则这两种情况均填写。如:通过在职学习,先获得研究生学历(没有学位),后又以同等学力攻读学位,获得了经济学硕士,则在“在职教育”栏中学历填写“研究生”学位填写“经济学硕士”,“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相对应地要将两个毕业院校、系及专业填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