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指南
受理部门
 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咨询单位
 省、市、县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
 办理相关信息
 办理时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60日;临时居民身份证:3日。   
 办理依据: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临时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办理收费: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20/证;丢失补领、损坏换领:40/证;临时身份证10/证;快证:80/证;数字相片采集收费:不收费。农村五保户、农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年国家确定的绝对贫困线以下的贫困户、领取政府定期救济补助的特困户,城市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免收工本费;因自然灾害、事故、疾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以及其他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居民,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减半收取工本费。
 收费依据: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综[2004]8号)。
 办理流程
  公民申领、换领、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应携带《居民户口簿》、原《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办理流程:
  (1)核对居民身份证相关信息。由申请人凭《居民户口簿》、原《居民身份证》与人口信息系统有关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进行核对,发现有差错的,请携带有关材料到户籍地所在的分、县局户政受理中心或派出所按正常程序办理纠错手续后,再申请办理。
二代身份证办理  (2)收取工本费。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核对无误后,派出所打印带有条形码的《人像采集单》,收取证件工本费,出具《江苏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统一收据》。
  (3)照相。由申请人凭《江苏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统一收据》、《人像采集单》在指定地点免费照相。
  (4)签名。由申请人在《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名确认,并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5)领证。由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派出所领取证件,换领新证的要交回原证。
  公民申领、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携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点)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办理流程:
  (1)申请。由公民持《居民户口簿》及已经办理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手续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点)申请申领、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2)审核。派出所(受理点)审核相关资料后,打印《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3)办证。由申请人持《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的分、县局办证中心办理,支付证件工本费,领取收费收据。
  (4)领证。自申请之日起三日内,持收费收据到户籍所在地的分、县局办证中心领取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