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交通事故处理规定
交通事故分类公司车辆交通事故处理规定
为了加强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确保生产任务完成,特制定本规定。
一、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公司内部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过程中(包括停放)发生碰撞、翻覆、落水、碾压、失火等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车辆损坏、财产损失等。
二、交通事故的分类
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1.轻微事故:造成轻伤1至2人或财产损失折款不足1千元的交通事故。
2.一般事故:造成重伤1至2人或轻伤3人以上,机动车事故损失折款在1千元以上不足3万元的交通事故。
3.重大事故:造成死亡1至2人,或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折款3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虽未造成人身伤亡,但危及首长、外宾、知名人士的安全,政治影响很坏的交通事故。
4.特大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1人以上;或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折款在6万元以上的交通事故。
三、交通事故的责任分类
根据肇事者在事故中的不同责任,交通事故可分为次要责任、同等责任、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
四、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失费计算标准
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失费只计算直接损失费,不计算间接损失费。直接经济损失费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及伤残用具费、死亡安葬费、死亡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损失费、交通事故现场处理费、现场抢救费、财产价值损失费、固定资产损失费、流动资产损失价值费等。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的报告制度
1.发生事故后,肇事者应立即抢救伤员,做好保护事故现场的工作。如需要移动现场,要做好标志,同时报告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和公司企业管理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2.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必须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事故经过,所在项目事故后写出事故处理意见报公司企业管理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3.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必须如实反映事故真相,不得隐瞒事故不报或私自处理交通事故。对于弄虚作假或隐瞒事故不报者,一经查实,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并通报全公司。
六、交通事故现场处理的规定:
项目发生交通事故时,必须配合公司企业管理部和安全管理部门处理,除非有特殊情况。在外施工时发生的轻微或一般交通事故,由施工项目部负责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告给公司企业管理部和安全管理部门。车辆在执行长途运输任务中,如果发生轻微事故,可以主动配合当地交警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告给项目部领导、公司企业管理部和安全管理部门。
车辆交通事故费用报销必须经过公司企业管理部和安全管理部门审核签章后才能报销。肇事者所在项目部财务支付交通事故发生的费用。经济损失由事故责任者赔偿,但不包括赔偿责任者的经济损失。如果驾驶员反映车辆有故障,但领导强行命令出车,而确因此故障发生交通事故,强行派车人应负责赔偿经济损失的3%。
轻微事故由肇事者所在项目部处理,并报告给公司企业管理部和安全管理部门备案。一般事故以上的事故由肇事者所在单位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并制定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如果发生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交通事故,公司企业管理部根据情况进行停驾处理。根据事故责任者所负的责任大小,除按规定酌情扣奖金外,还应按照规定进行赔偿。
事故责任者赔偿费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通知肇事者所在项目部财务扣款,或者肇事者可以直接一次性交公司财务。机动车保险赔偿金额不能冲销交通事故损失费。
公司在处理车辆交通事故时,需要遵循国家制定的《道路交通事故管理条例》以及本规定。
十一、公司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以及安全意识培养十分重视。所有员工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并且定期进行安全知识的强化教育。
公司高度重视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意识的培养。所有员工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并且定期接受安全知识的强化教育。
十二、公司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有明确的责任分工,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职责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公司将严格处理。
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有明确的责任分工,各部门必须按照职责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公司将严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