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品标识标签国家相关标准解析
【适用*围】在淘宝网以下类目所发布的纺织品:
(一)服装类:男装、女装/女士精品、女士内衣/男士内衣/家居服(不包括乳贴,插片/胸垫)(二)服饰配件类:服饰配件/皮带/帽子/围巾(包括但不限于围巾、丝巾、帽子、手套、披肩、布面料、毛线、手帕、领带、领结等)
(三)母婴服饰类:童装/亲子装、孕妇装、孕妇裤/托腹裤、产妇帽/孕妇袜子/孕妇鞋(不包括孕妇鞋)、家居服/哺乳装/秋衣裤、哺乳文胸/内裤/产检裤、防辐射服
(四)家居类:床上用品(不包括蚊帐/床幔、“凉席/竹席/虅席/草席/牛皮席”、婴童蚊帐、婴童凉席、床品配件、电热毯)、居家布艺
(五)运动户外类:运动服/休闲服装、户外服装
【适用标准】
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
注:部分标识内容会涉及到相关产品标准
【相关术语定义】
(一)使用说明:向使用者传达如何正确、安全使用产品以及与之相关的产品功能、基本性能、特性的信息。它通常以使用说明书、标签、铭牌等形式表达。
(二)耐久性标签:永久附着在产品上,并能在产品使用过程中保持清晰易读的标签。
(三)婴幼儿纺织产品: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身高100cm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使用的纺织品。
【内容要求解析】
【标注规*解析】
(一)号型或规格、纤维成分含量、维护方法三项内容须采用耐久性标签,其余内容宜采用除耐久性标签以外的形式标注。
(二)特殊工艺的产品上耐久性标签的安放,可根据需要设置位置。如果采用耐久性标签对产品的使用有影响,例如布匹、绒线、袜子、手套等产品可以不采用耐久标签。
(三)纤维成分含量大于服装面积15%的部位都应该标注。产品上单个织物面积或多个织物总面积不超过产品表面积15%的织物可不标注纤维成分
(四)维护方法应该按照:水洗、漂白、干燥、熨烫、专业维护的顺序排列。
例如:
(五)使用说明上的文字应该清晰、醒目,图形符号应直观、规*。
(六)使用说明文字应为国家规定的规*汉字。可同时使用相应的汉语拼音、少数名族文字或外文,但汉语拼音或外文的字体大小不应大于相应的汉字。
第六条【特殊要求】
(一)婴幼儿纺织产品必须在使用说明上标注“婴幼儿用品”字样
(二)羽绒服装“纤维成分及含量”项目除上述要求标注的内容外还应标注:羽绒种类、含绒量、充绒量。
(三)羽绒被“纤维成分及含量”项目除上述要求标注的内容外还应标注:羽绒种类、绒子含量、充绒量。
(四)牛仔服装应该包含“水洗产品或原产品”字样。
(五)其它产品标准的特殊要求。
【附录及示例】
附录A常用标准
附录B GB18401-2010
纺织产品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根据指标分为A、B、C三类,其中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具体要求见下表。
附录C吊牌及洗水唛示例
服装:
【案例分析】
案例一
错误分析:
怎样鉴别防辐射服
1.未标注厂名厂址
2.安全类别应该标注A类、B类
或C类,其中婴幼儿产品须标注
为“A类婴幼儿用品”;B类指
直接接触皮肤类产品;C类指非
直接接触皮肤类产品,按照实际
产品选择。
3. 质量等级只能是合格品、一等
品、优等品中的一个,GB
5296.4-2012中虽已经取消了产品
质量等级的标注,但是产品质量法中要求标注,且安全类别涉及到产品标注中判定的参数选择,因此建议标注。优等品指标最高、合格品指标最低。
4.使用说明中洗涤符号错误
5.洗水唛上面少了号型和洗涤维护说明符号。
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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