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休假休息休假常见问题
1.什么叫休息休假制度?
《劳动法》第40~45条明确规定了休息休假制度。休息休假制度是指职工休息时间和休假时间的制度。它是与工作时间相对应的制度。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时间是指工作时间之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从事工作,由个人自行支配的时间。休息休假时间是相对工作时间而言的,它是劳动者实现休息权利的重要保障条件。休息休假时间包括每天休息的时数、每周休息的天数、公休节假日休息、工作间隙休息和带薪午休假等。
2.什么叫一个工作日内的休息时间?
一个工作日内的休息时间,又称工作间歇时间,是指职工在每日的工作岗位上生产或工作过程中的工作休息时间和用膳时间。工作休息时间和用膳时间因工作岗位和工作性质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休息1至2小时,最少不能少于半小时。间歇时间一般于工作4小时后开始,不算做工作时间。有的岗位由于生产不能间断,不能实行固定的间歇时间。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应使职工在工作时间内有用膳时间。
3.什么叫日休息时间?
日休息时间,也称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是指劳动者在一昼夜内,除工作时间以外由自己支配的时间。《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的工时制度。这就是说,在l天24小时内,除了最多8小时工作以外,其余16小时均属于劳动者的休息时间,由劳动者个人进行支配。在实行调换班次的用人单位,不得让职工连续工作两班。
4.什么叫周休息时间?
周休息时间也称为公休假日休息时间,指劳动者在1周(7天)内享有的连续休息在1天以上的休息时间。《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劳动法》第37条还规定了用人单位为保证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的休息,应当根据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周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来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如果用人单位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并不一定要每周休息2天。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尽可能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
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经营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可以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保证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前提下,每周至少休息1天。有些用人单位还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周休息办法。对于用人单位周休息时间安排,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基础上,职工可与用人单位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作出规定。
5.什么叫节日休息时间?
节日休息是指由国家法律、法规统一规定的用以开展纪念、庆祝活动的休息时间。它是劳动者休息时间的一种。根据《劳动法》第40条和《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每逢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6.什么叫带薪年休假?
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工作满1年后,每年依法享有的保留职务和工资的一定期限连续休息的假期。我国曾于建国初期在部分职工中试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后来,由于国家经济条件的限
制,中止了这一制度的实行。目前,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我国政府又重新规定了这一制度。《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公布《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明确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7. 职工如何享受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3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l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年休假的假期。
第5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午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
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8.什么情况下,职工不享受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9.如何保证职工年休假权利?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6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7条规定,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职工与用人单位因年休假发生劳动争议的,依照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
10.职工还有哪些其他假期?
除了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公休假日外,劳动者还有探亲假、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假期。
探亲假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假期。为了解决与亲属分居两地的职工的探亲问题,1981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6号)。职工工作满1年,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
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
婚丧假,根据《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者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领导批准,酌情给予l至3天婚丧假。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或者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公务员年休假规定女职工产假,是根据职工生理特征,保护其特殊需要而规定的休假。《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11、法定休假日和节假日是否同一概念?
对《劳动法》第5l条中所提到的“法定休假日”的概念,《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中有明确的解释:法定休假日,是指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休假时间,包括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及其他节假日)以及法定带薪年休假。按照这一解释,法定休假日除包括法定节日休假和年休假以外,还应包括《国务
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所规定的探亲休假。由此可知法定休假日与节假日不是同一概念,前者含义广,后者包含在前者之中。对“休假日”的理解,应当按上述规定去理解,不能将“休”与“假”分开理解为“休息日”和“假日”;对“节假日”的理解,也应按上述规定理解为节日休假,不能将“节”与“假”分开理解为“节日”和“假日”。总之“休假日”和“节假日”分别是一个完整的概念,应正确、全面理解。
12.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时间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时间包括每天休息的时数、每周休息的天数、节日休息、工作间隙休息、探亲假休息、年休假休息的时间等。
(1)日休息。是指劳动者在每昼夜(24小时)内,除工作时间外,由自己支配的时间。也就是说除了最多8小时工作时间以外,其余时间均为劳动者日休息时间。
(2)周休息。又称公休日,是指劳动者在1周(7天)内,享有连续休息在1天(24小时)以上的休息时间。按现行规定实行周五工作制,一般情况下每周休息2天。
(3)节日休息。是指在革命斗争纪念日和民族风俗习惯或传统的庆祝日子里,劳动者全部或部
分不从事生产或工作的时间。《劳动法》第40条和《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中对此作了具体规定。
(4)工作间隙休息。是指职工在工作日内享有的休息时间和用膳时间。《劳动法》对此虽未作规定,但作为劳动者一种休息的习惯已实行多年。
(5)探亲假休息。是指职工探望与自己分居两地的配偶和父母而享受的休息时间。《劳动法》虽未对此作规定,但国务院1981年3月发布的《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已有较全面的规定。
(6)年休假休息。是指劳动者每年享有的连续的带工资的休息时间。2008年1月1日起按照国务院公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执行。
13.全体公民放假包括哪些节日?如何规定假期?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第2条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l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14.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是如何规定的?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3条规定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1)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2)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3)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4)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15.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放假是如何规定的?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4条规定: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16.教师节等纪念日放假是如何规定的?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5条规定: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
17.节日恰逢休息日如何处理?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6条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