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早期失蜡铸造问题的考察与思考
摘要:就先秦时期青铜器中四类无法按分块陶范铸造工艺解释的纹饰或附件——器物通体饰难于整体脱范的纹饰,纹饰凹槽内宽外窄,形成倒勾纹饰。纹饰边缘上翘,形成翻边的纹饰以及无范线绞股绳索状附件进行了技术分析或模拟试验。认为中国失蜡铸造技术起源于焚失法:焚失法最早见于商代中晚期:焚失法铸造技术在无范线失蜡法技术出现之后逐渐消亡:至春秋中晚期,无范线失蜡铸造技术已相当成熟。所谓中国青铜时代“没有失蜡法铸造器例”之说实属无稽之谈。
关键词:中国早期失蜡铸造 焚失法铸造
中国古代失蜡铸造技术起始于何时何地,是中国金属工艺史中的一个悬案。国内外学者就此发表过不少见解,商代说、西汉外来说、西晋说等等不一而足。自20世纪70年代云南江川李家山、湖北随县、河南淅川先后出土了分别属于春秋晚期的透雕祭祀铜扣饰、战国早期的曾侯乙尊盘、春秋晚期的铜禁以来,这些出土于不同地区、风格迥异、结构大多相当复杂、技术娴熟高超的器物,应不属于早期失蜡铸件:中国失蜡铸造技术起始年代不迟于春秋早中期、分布在不同地域的观点已成为多数学者的共识。
一、早于春秋晚期失蜡铸件的发现中国悬案
自90年代以来,一些早于或与淅川楚墓铜禁年代相近的失蜡铸件先后被发现。
1991年笔者在考察湖南岳阳出土的青铜楚器愠儿盏时,发现其盖纽及三足的透空纹饰均由失蜡铸造成形。承湖南省博物馆刘彬徽先生见告,此器当制作于公元前600年至前530年之间(淅川铜禁年代约在公元前552年或稍晚)。
1994年华觉明作为访问学者在纽约大都会博物馆详细考察了楚王盏的透雕盖纽。确认其为失蜡铸造成形。根据器物的铭文,李学勤厘定此器属楚共王熊审。共王在位年代为公元前590年至560年,可见此器年代早于淅川铜禁。
2002年河南叶县许国国君灵公许公宁墓出土一透空附饰残件,2003年12月笔者应李学勤先生的邀请赴叶县考察许公宁墓出土青铜器,确认透空附饰为失蜡铸件。2006年8月华觉明、谭德睿再赴叶县详细考察,肯定透空附饰为失蜡铸件。为进一步取得实证,李元艺、张方涛、华觉明和张明悟、姚秀辉等对透雕附饰分别作了工业CT、某荧光、能谱、背散射和金相检测。确认此件的透空纹饰部份由整体铸造而成,无铸接、焊接和锻接的任何痕迹,纹饰
的铜梗上也无范线,故可排除由组合块范铸成再焊合的可能,透空附饰为失蜡铸件殆无疑义。此饰件铸造年代当在许国迁叶至许公宁卒年之间(约公元前576年至前547年),属春秋中晚期偏早时段,约与淅川铜禁年代相当或稍早。上述三件器物的纹饰风格及其铸造方法,均属楚地域特,年代与淅川楚墓铜禁年代相当或稍早,属春秋晚期或春秋中晚期,这些器物与淅川铜禁、曾侯乙尊盘比较,形体较小,透雕附饰相对简单,从而与后者构成有序的、一脉相承的失蜡铸造技艺发展系列。所谓中国青铜时代“没有失蜡法铸造器例”实属无稽之谈。
二、商周青铜器中早期失蜡法技术痕迹考察与模拟实验
第一类器物通体饰难于整体脱范的纹饰。以新干大洋州出土的青铜双尾虎为例,双尾虎通体饰凹入甚深且细薄的纹饰。若按分块陶范法制作,那么在纹饰上印出的外范凸纹,若与脱范方向一致,则不难脱范;若不一致,脱范时将使凸纹断裂而无法铸出凹纹。若按分块陶范法工艺,必须将外范分成数块,分别脱范,或将模分成数块,制范后分别脱模,外范凸纹才不致于断裂。陶范分块处铸成的青铜器在该处应有凸起的范线:模分块处,铸成的青铜器在该处应有凹入的分模痕迹。但是这件器物上均未发现上述痕迹,仅在虎背上有一条纵向贯穿的线条以及与内范相关处有范线。
类似器上有深凹纹饰却无分范或分模痕迹的现象,在大洋州出土的卧虎大方鼎上分铸的卧虎、青铜立鹿甗双耳上分铸的立鹿,以及浙江长兴出土的春秋青铜大铙、湖南浏阳出土的商代兽面纹铜铙等多件器物上均有发现。
第二类纹饰的凹槽内宽外窄,形成倒勾纹饰,且纹饰底部高低不平。以浙江长兴出土的西周龟纹簋为例,通体饰这种细窄的倒勾纹饰,此器的凸起或凹下纹饰均难以整体脱范。
这种内宽外窄并且细而窄的纹饰是无法脱范的。与第一类模纹相同。这类相当薄的纹饰若在陶范上直接雕刻,那么细而薄的陶范极易断裂。这种纹饰只有在不需脱范操作时方易形成,亦即只有在有足够强度与韧性的材料上先刻出凹纹,在其上制成外范后不直接脱模,而是经焚烧毁模,才不致损坏由凹纹形成的薄壁范,方可铸成这种纹饰。龟纹簋上还有4只兽形耳,双目作蘑菇状突起,也是分块陶范法难以实现的。
类似现象,在新干大洋州出土的一件大铙上亦有所见,虽无龟纹簋内宽外窄的纹饰,但是凹纹更细窄,用分块陶范法根本无法脱范。
第三类纹饰边缘上翘,形成翻边。以新干大洋州出土的2件大铙为例,其正鼓部的凹纹即有此现象。
即使在湿软的泥模上刻压凹纹。纹饰边缘也只能因受挤压而产生断续粗糙的上翘。只有刻压类似蜡料一类塑性良好的材料时方能出现这种光滑连续的翻边。实验证实了这两种现象。类似现象,在安徽潜山出土的大铙上亦有所见。
第四类发现了一批无范线的绞股绳索状附件。戈枭卣(上海博物馆藏,藏品号27215)属中原晚商器,其提梁作绞股绳索状造型。河南安阳殷墟出土有多件类似器物。按常规在其上必须有两条对称的范线贯穿整个提梁,然而这件提梁仅在双耳环处见范线,在该处甚至有细线捆扎的痕迹,其余部分未见范线。亦未见范线经过磨砺的痕迹。相同的提梁在长沙市博物馆也有一件(藏品号141,13,78),也属中原器。
在安徽铜陵出土的3件铜甗的绞股绳索状双耳上,十分自然的绳索纤维亦清晰可见,且无范线。
现发现最早的无范线绳索状提梁器物为1977年出土于北京平谷刘家河的兽面纹壶,属商中期器。
上述这些无法用分块陶范法铸成的纹饰和附件,其制作技术正是完全无范线失蜡法的滥觞。
这是基于如下推测:当器物的纹饰或附件已无法用分块陶范法成形时,先秦匠师们寻了一些既可塑造或雕刻,又只须焚烧不须脱范的材料作为制模材料(例如植物纤维、木材、淀粉、野蜂蜡、铅锡等容易焚毁或易熔的材料)。其中有些材料不能像蜡料那样受热后可流淌失去,焚烧后在范腔内尚有相当多的灰烬等残留物,所以必须全部或部分分范,以便于残留物的
清除。这种工艺可称之为“焚失法”。
绳索类三维空间造型的附件,极有可能就是用麻、草之类纤维制成的绳索作母模。举上述戈枭卣之提梁为例:先用麻纤维(商代时棉花尚未引入)编成麻绳,麻绳两端弯成环状后用细线捆扎,再将绳索弯成提梁形状,经定形,即成为可焚失的模。用范料包围此模,只在两端环形处分范。范料干燥、硬化后,进行烘烤,此时绳索燃烧或烘烤成灰,可通过两环分范处吹出灰烬,然后两环处合范,外糊草拌泥,再经烘烤后即可浇注成为当中一段无范线而两环处有范线、并有捆扎痕迹的、由焚失法铸成的铜质提梁。实验室中按上述推论铸成了这种铜质提梁,证实了这种工艺存在的可能性。
至于上述第一、二类纹饰,制模材料可能选用了湿淀粉或易熔合金之类的材料。举大洋州出土的青铜双尾虎为例:先制作泥质内范,然后在内范上糊上或浇灌上述材料塑成虎形,在其
上雕刻出凹而深的纹饰。随后沿虎背脊制对称之双合外范。制范时范料挤入纹饰的凹槽中,形成凸起的线条。范料干燥硬化后烘焙陶范,内外范之间的制模材料焚烧成灰或流失,此时方可分开双爿外范,清除残留物,再合范、糊草拌泥、烘焙,即可浇注出周身有凹纹的双尾虎。此双尾虎仅在内外范相交处以及沿虎背脊骨方向有范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