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青岛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本次招收研究生对象为:
1、具有学士及以上学历,身心健康,有正当职业;
2、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能适应本学科的研究课题;
3、工作成果较好,存在进一步深造专业研究的需要与可能;
4、品行端正,规矩自律,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
二、招生范围
本次招生范围下列几个本科专业:
1、数学
2、物理
3、化学
4、生物学
5、地理学
6、经济学
7、管理学
8、心理学
三、入学时间
本学期入学时间为每年6月开学。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为每年5月20日至6月10日期间;
2、研究生报名承诺书以及学历学位文凭原件,报考本学科需提供论文;
3、报考每个学科一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4、审核成绩合格者准予入学,发放录取通知单及入学手续;
5、报名录取学生完毕后,其他申请者均不予受理。
五、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为笔试形式,包括理论考试及实验考试两部分,考试范围及方式详见考试大纲,入学考试未通过者,不发放录取通知单及入学手续。
六、研究生手续办理
在职研究生考试条件成绩通过学校审核,发放录取通知单及入学手续,缴纳报到费、保证金数额根据规定
七、生活安排
1、报到后,学校安排及签订有关协议,要求研究生遵守规定,妥善就业;
2、每学年暑假期间,研究生有权利休假,安排回家及旅游;
3、签发就业证,落实就业政策,协助就业;
4、严格执行研究、工作、休假制度,要求按合同及学校规定到校工作;
八、师资配备
1、本学科专业师生比例不低于1:10;
2、师资素质优良:专业技术水平高,教学能力强;
3、除正高职称外,还配备持有硕士学位,以及思想道德素质优良的讲师和助教;4、定期邀请著名学者及专家在本学科开设专题讲座。
九、其他
1、报考资料一经销毁,不予退还;
2、青岛大学将严格把关,采取多种管理措施,最大限度地提高毕业生就业率;
3、经本人或人民法院裁定,被宣告死亡,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不能享受本招生简章规定权利和义务的,均取消学籍。
特此公告!
就上述情况,有任何变更,恕不另行通知。
青岛大学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