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评选表彰办法
“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评选表彰办法
“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是共青团中央、农业农村部在农业领域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授予农村青年的最高奖项。为规范评选表彰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评选活动由共青团中央、农业农村部共同主办,联合成立“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评选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协调指导评选表彰工作。评委会下设办公室,由共青团中央、农业农村部有关司局的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共青团中央青年发展部,具体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日常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和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共同负责候选人的考察、审核和推荐。具体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牵头协调。
二、评委组成
大众评审员由100至200位农林专业青年学者和青年记者担任。专家评委包括席位评委和特邀评委,席位评委由团中央、农业农村部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特邀评委由国务院扶贫办等部委相关负责同志,以及“三农”领域专家学者、中央媒体负责人、往届“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代表担任。
三、评选时间和名额
“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每次评选表彰
“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不超过400名,其中“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标兵”10名。
四、候选人条件
1. 年龄为18周岁(含)至35周岁(含)的中国公民。
2.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思想觉悟,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富有社会责任感和励志正能量。
农村致富3. 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加工、经营以及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的相关行业,从业时间3年以上,成绩突出,在当地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从业不足3年者,应在该领域成绩突出、在全国或省内有较大影响),能够带领农民众共同致富,为乡村振兴作出突出贡献。
4. 敢闯敢试,勇于创新,积极投身农业农村改革。
5. 原则上应获得过市级(含)以上荣誉。
6. 近两年内所在企业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事故,没有发生危害职工利益、农民众利益而导致的体性事件。
五、评选程序
1. 候选人申报。
分为各省份推荐和各系统推荐。
各省份推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牵头,与当地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共同开展;按照分配名额的1:1.2推荐候选人,并在其中择优推荐1名作为标兵候选人;候选人事迹考察核
实后,经省、市、县三级团委和农业农村部门审核上报。
系统推荐包括农业农村部推荐、中央新闻媒体推荐和农林类大学以及农林类科研院所推荐。系统推荐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按照分配名额的1:1.2推荐候选人;农业农村部择优推荐1名作为标兵候选人;候选人事迹考察核实后报送评委会办公室。
2. 资格审查。评委会办公室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正式候选人。不具备参选条件或所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候选人不作为正式候选人。
3. 大众评审。“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入围人选由大众评审员投票产生。
4. 公示。“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入围人选在中国共青团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布全国统一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
在公示期间,如有举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及相关单位要配合做好调查工作,并书面报告调查和处理情况。评委会办公室将对调查情况进行核实,对确有问题的正式候选人,取消其参选资格。
5. 标兵候选人推荐与考察。网络投票产生“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标兵”候选人,会同省级团委和农业农村部推荐的标兵候选人,共同进入考察公示环节。各推荐单位要会同大众评审员对标兵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并形成500字以内的考察报告,报告应加盖公章、考察组成员签字。标兵候选人要求在其所在县(或以上)的党报或
电视台上公示(事迹必须与报送评委会办公室的材料一致)。考察报告和公示材料报送评委会办公室。
6. 标兵评选。评委会组织召开由席位评委和特邀评委参加的评审会,依据候选人事迹材料进行无记名投票,投票结果报共青团中央和农业农村部审定后,认定得票前10名的候选人为“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标兵”。
六、表彰奖励
通过印发表彰决定、颁发荣誉证书等方式予以表彰。通过开展“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等获奖者事迹分享活动、运用各类媒体宣传获奖者创业故事等方式,传播青春正能量,弘扬创业创富精神。
七、其他
1. “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获得者如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发现其参选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撤销其荣誉称号,收回奖牌和证书。
2.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评选组织委员会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2
第十一届“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候选人
推荐名额分配表
说明:1.“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中3类带头人的申报数量应结合当地情况,均衡分配。
2.黑龙江省推荐数量中含农垦总局2人。
3.广东省推荐数量中含农垦总局1人。
附件3
第十一届“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候选人名单
省份或系统名称:联系人::
2. 申报类别包括产业振兴带头人、产业融合带头人、脱贫攻坚带头人三类。
3. 备注主要体现退役军人、返乡大学生、外出务工返乡青年等身份特征,如有以上情况请备注,无以上情况该栏可以
不填。
附件4
第十一届“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候选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表
说明:1.申报类别请在□内以√标明标兵或致富带头人类别。
2.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信息为准。
附件5
第十一届“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候选人
系统推荐表
说明:1.申报类别请在□内以√标明标兵或致富带头人类别。
2.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