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防汛期间应急抢险车辆免费通行高速公路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公布日期】2020.08.18
【字 号】甘交财审函〔2020〕165号
【施行日期】2020.08.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
正文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防汛期间公路应急抢险车辆免收通行费的通知
 
甘交财审函〔2020〕165号
 
省公路局、省高速公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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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时期以来,我省陇南、定西、天水、甘南、平凉等地连续遭遇强降雨天气,造成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灾毁严重,部分道路交通中断。为提高公路应急救援效率,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第七条“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的规定,经报请省政府同意,对防汛期间往返灾区以及在灾区内频繁出入高速公路收费站的应急指挥、抢险机械和应急物资运输、后勤保障车辆,在我省境内免收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免费截止时间暂定为2020年9月10日。
  省公路局负责汇总统计各应急抢险单位抢险救灾车辆信息,并报省厅办理通行证。省高速公路局负责协调全省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做好抢险救灾车辆免费通行省内高速公路服务
保障工作。持有免费通行证的车辆不得跨省通行。
  省交通运输厅联系人  高义达  电话:177****3487
  省公路局联系人  陈应雄  电话:139****9726
  省高速公路局联系人  龙海成  电话:189****0018
  附件:甘肃省2020年防汛期间应急救援车辆免费通行证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