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题为《天才》的小说?
一篇题为“天才”的小说?
用书名号的三条理由
朱睛方
愚以为用书名号为好。理由是:虽是单指标题,但它是一部书或者一篇文章的代表,指的就是一部书或者一篇文章。譬如《咬文嚼字》2002年第3期所引句子“一篇题为《天才》的小说”,“天才”不是单个的名词,而是代表一部小说,理当用书名号。其次,既然是“题为”,已经指出是“题”,是名称,就应该用书名号。其三,引号一般用在强调、突出,或者有特殊意义的地方,目的在于使所引对象“显豁”。而书名号本身就有“显豁”的作用,没有必要改用引号。
不能有法不遵
陈鹤翔黄宗英
我只知道由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年12月13日批准、1996年6月1日实施的《标点符号用法》中关于书名号的使用是这样规定的:“书名、篇名、报纸名、刊物名等,用书名号标示。”这里是说得很清楚的,凡是“名”均用书名号来标示。“标题”当然也是“名”,为什么不用书名号而偏要用引号?关于引号的使用,《标点符号用法》上是这样规定的:“引号,行文中直接引用的话,用引号标示。”“需要着重论述的对象,用引号标示。”“具有特殊含义的词语,也用引号标示。”这里并没有说“标题名”可以用引号来标示。《标点符号用法》是国家标准法,为何有法不遵,而要另立自己的“格式”?从我所看到的全国各地的许多报刊来说,不管是文章的标题,还是新闻的标题,绝大多数都是用书名号来标示的。
用引号不合适
张燕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规定书名号用来标示书名、篇名、报纸名、刊物名等。引号用来标示行文中直接引用的话,需要着重论述的对象,以及具有特殊含义的词语。而“天才”是小说的标题,是篇名。它既不是着重论述的对象,也并非有特殊的含义,所以在“一篇题为‘天才’的小说”中用引号不合适。只有用书名号,才能说明“天才”的性质。
书名号可定出标题的特殊性
李 聿
过去我也以为,单指标题用引号为好,理由是这有利于将一本书、一篇文章与它们的标题(因为标题是不包含书或文章内容的)区分开来。但在实际操作中,我发现还是用书名号为宜。理由有二:(一)标号主要起标示的作用,引号标示的范围太广,无法突出“标题”的特殊性,不如用书名号更能明确标示出有关文字是文章标题。(二)书名号,顾名思义当然是标示书名或文章篇名的,而标题就是篇名,用书名号是名正言顺的。
《选集》是这样处理的
曹 政
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2版《选集》第一卷《中国的红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题注:“这是为中共湘赣边界第二次代表大会写的决议的一部分,原题为《政治问题和边界党的任务》。”全书题注中,凡是涉及标题时,都是采用这样的处理方法,即用书名号。
我查过《选集》的竖排本,同样的内容原来用的是引号。
《选集》的编辑工作是非常严肃的。由原来的引号变为书名号,应该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这种处理方法,可供我们借鉴。
一般用书名号的比较多
刘一玲
行文中说“题为某某”“以某某为题”等,某某指书、文章等名称时,某某有用引号的,例如:
(1)1996年春夏之交,纽约大学理论物理学家索卡尔在一家文化批评的先锋刊物《社会文本》上发表了一篇题为“越过边界,迈向量子引力的变革性诠释学”的文章。
(2)文章以“小荷才露尖尖角”为题,含蓄,得体。
也有用书名号的,例如:
(3)曹雪芹的未完稿题名《石头记》。
(4)40年代,我写了一个七八十万字的长篇,描写抗战中男女知识分子的生活态度和精神面貌,有一些章节曾在香港刊物上发表,起名叫《山山水水》。
(5)1996年9月在乌鲁木齐召开了“世纪之交中国古典文学与丝绸之路文明”国际会议。会上,我提交了题为《罗布泊探险考察一世纪》的论文。
用引号,表明引号中的这些词语是作为特殊名称用而不是在一般意义上使用的;用书名号则更明确了它们是书名或文章名等而不是别的名称。因此这种情况用引号和书名号都是有道理的。只是一般用书名号的比较多。
正确理解《标点符号用法》
王惠明
同为“标题”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是指具体的书、报、刊等的名字,一是指名字所代表的书、报、刊等实体。《标点符号用法》4.15.2规定:“书名、篇名、报纸名、刊物名等,用书名号标示。”它说的显然是后者,对此我们要有正确的理解。单指具体书、报、刊等的名字的不在其列。单指具体书、报、刊等名字的,当用引号标示。“一篇题为《天才》的小说”,应为“一篇题‘天才’的小说”。如用书名号,则侵犯了引号的职权。书名号可视为引号的特殊类型,但毕竟与引号有不同分工,那就是,引号一般标示单纯的文字内容,书名号标示代表书、报、刊等实体的名称。
题目和文章不是一回事
余双人
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规定:“书名、篇名、报纸名、刊物名等,用书名号标示。”后边举有四个例句,其中《红楼梦》代表“书”,《孔乙己》代表“篇”,《人民日报》代表“报纸”,《中国语文》代表“刊物”。就拿《孔乙己》来说,它代表鲁迅的一篇小说,所以用上书名号。但是小说的题目并不等于小说本身。如果有人要解释这个题目,即鲁迅为什么用“孔乙己”三字作题目,就不能用书名号,只能用引号了。
试比较一道语文试题的两种标点法:
1.以《与时俱进》为题,写一篇800字左右的议论文。
2.以“与时俱进”为题,写一篇800字左右的议论文
显然,前者用书名号是不妥的,因为教师命题时和学生审题时,还没有写成文章呢。“与时俱进”仅仅是一个题目,当然应该用引号。
比较两个句子
李家君
一个词或一个短语加上了书名号,它所表示的意义已不再只是这个词或短语的意义了,而是指以这个词或短语为名称(标题)的特定的一本(套)书、一篇文章、一种刊物、一部影视片、一首歌曲等。如果一个词或短语加上了书名号并不具备上述功能,那么这里使用书名号就不合规范。
请看下面两个句子:
①《子夜》是别有深意的一部力作。
②该书以《子夜》为题是别有深意的。
例①中的“《子夜》”指的就是以“子夜”为题的这部著作,书名号使用是正确的。例②中的“《子夜》”指的仅是“子夜”这个标题本身,而不表示以“子夜”为题的这部著作。因此,例②的书名号使用是错误的,应改用引号(系对标题的直接引用)。
我的观察
魏鉴文
我觉得用引号为宜。不妨看一些实例:
“《周总理,你在哪里?》这首诗以‘周总理,你在哪里?’为题,运用呼告的修辞手法表达了人们寻觅周总理急切而深沉的感情。“(《语言美》1989.9.10)前者指作品,用书名号:后者指标题,用引号一清二楚。相反,明明说的是标题,偏偏用书名号标示,看来就十分别扭。例如:”黄宗英的报告文学《大雁情》中的四个小标题分别是《她……》、《她?》、《她。》、《她??》。“(《语言美》1989.1.25)全都是书名号,相互关系显得很乱。
就我所见,比较严谨的出版物大都趋向于这种认识。高中语文教材(实验修订本·必修2000 、2001年版)第二册第11页注①“选自中译本《物种起源》,原题是‘导言’,有删节”。第30页注⑤“〔有一点隐约其辞的文章〕‘左联’五位作家被捕遇害的消息,《文艺新闻》第三号以‘在地狱或人世的作家?’为题,用读者向编者打听五位作家下落的方式,首次透露出来”。第三册第147页“给材料作文(1)根据下列材料,谈谈自己的见解。题目可定为‘“扫一屋”与“扫天下”’(也可另拟题目)”。
本人是语文教师,对语言文字标点的特殊地方特别留意。199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试题作文试卷:“在一次漫画欣赏会上,对这两幅漫画,有人说这幅好,有人说我喜欢那幅,那么你呢?请以‘我更喜欢漫画《×××》’为题,写一篇议论文,表达你的看法。”这试题就明确地用引号标示标题。高考被称为“指挥棒”,其试题自然具有权威性、规范性。
不可使用书名号
俞敦雨
句中指文章标题的词语,究竟用书名号还是用引号,在教材中也有分歧。如上海高级中学语文课本(H版):
1.有一篇题为《也谈“逆境成才”》的作文,为了证明文中提出的“顺境更有助于出人才”这一观点……(高三第二学期《语文》第177页)
2.本文题为“白鸽”,为什么先写晨景,继写乌鸦,然后才写白鸽?(高一第二学期《语文》第20页)
书名号尽管叫书名号,但单指书名,不可用书名号。因为“书的名称”和“书”是不同的概念。标点的正确用法是,在行文中谈到某一部书、某一篇文章时,要用书名号;如果不是指书或文章,而指书的名称或文章的标题,不能用书名号。为了表示突出,可以用引号。
外指、专指和自指
刘大为
大致可以这样说,一个词语在不加标号的情形下使用,是在按固有的词义进行外指;在加上书名号的情形下使用,是在按特殊约定进行对书的专指;在加引号的情形下使用,是在对词语进行自指。那么单指书的标题时该用书名号还是引号呢?显然单指书的标题意味着我们需要指向的是这个标题也即充当标题的词语本身,属于自指,当然应该加引号,如果加书名号就会指向这个标题所指向的书了。让我们用这样三个例句来显示词语用于不同指向时相应的标号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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