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古典主义时期特点:
音乐中的矛盾冲突得以加强并深化。
2.音乐从教堂步入宫廷,并逐步走向社会,走向民众。旋律追求优美动人的气质,
倾向于整齐对称的方整性乐句结构,与市民舞蹈及民间音调及舞蹈节奏的联系更为紧密。
3.音乐创作不再以巴罗克时期的复调手法为主,采用的是主调音乐形式。加强了旋
律与和声的对应,建立起“主—下属—属—主”的功能和声进行。
4.确立曲式分段式结构原则,旋律不再采用巴罗克时期延绵不断、扩充的音型,而
是以短小对称的2、4小节(也有3、5、6小节)为基本单位形成方整型乐句结构。
音乐呈现出优美、简单、均衡的特征。
5.调性、和声的安排上升为结构作品的重要因素,段落或乐章有更加明确的终止式,
简洁的和声风格
6.主题动机式发展,以主题间的对比取代巴罗克时期单一主题的模进发展。
7.“通奏低音”被明确的乐器记谱取代,使作曲家对乐器音的体验更明晰。
8.追求客观的美,描绘自然界中的人挣脱对教堂中的神、宫廷中的君主的依恋,拓
宽了音乐的表现范围和表现力。
9.音乐的重心移到新型的器乐体裁——交响曲、协奏曲、奏鸣曲、四重奏上。
10.受封建制度和教会的束缚,作品形式上追求结构的完美,音响的和谐,逻辑的严
谨,旋律上则追求优美流畅、简洁易记的主音为主。
11.古典主义时期音乐的类型主要世俗化,专业化,定向化。
二、古典主义时期钢琴作曲家和演奏家:
1.克里斯托福·威利巴尔德·旺·格鲁克(Christoph Willibald Von Gluck,1714—
1781),德国著名歌剧改革家,作曲家。代表作品:《阿尔西斯特》(歌剧)。
2.弗兰克斯·约瑟夫·戈塞克(Francois Joseph Gossec,1734—1829),法国著名作
曲家、指挥家。代表作品:《第一交响乐》。
3.鲍凯利尼(1743~1805):意大利作曲家、大提琴家。代表作品:1.降B大调大
提琴协奏曲。
4.弗朗兹·约瑟夫·海顿(Franz Joseph Haydn,1732—1809),著名的奥地利作曲
舞的结构家,维也纳古典乐派的最早期代表,被誉为“交响乐之父”。代表作品:《伦敦交响乐》(共12部);《第94(惊愕)交响曲》。
5.沃尔夫冈·阿玛多伊斯·莫扎特(Wolfgang Amadeus Mozart,1756—1791),伟
大的奥地利作曲家,维也纳古典乐派的杰出代表。代表作品:《降E大调第三十九交响曲》;
《g小调第四十交响曲》;《C大调第四十一(朱庇特)交响曲》;
《费加罗的婚礼》(歌剧);《唐璜》(歌剧);《后宫诱逃》(歌剧);《魔笛》(歌剧);《G小调弦乐小夜曲》。
6.路德维希·凡·贝多芬(Ludwig Van Beethoven,1770—1827),德国最伟大的音
乐家之一,被尊称为“乐圣”。代表作品:《第三(英雄)交响曲》;《第五(命运)交响曲》;《第六(田园)交响曲》;《第九(合唱)交响曲》;《第八(悲怆)钢琴奏鸣曲》;《第十四(月光)钢琴奏鸣曲》;《第二十一(黎明)钢琴奏鸣曲》;《第二十三(热情)钢琴奏鸣曲》;《第二十六(告别)钢琴奏鸣曲》;《降E大调第五钢琴协奏曲》;《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哀格蒙特序曲》。
7.古典主义时期三巨臣:海顿莫扎特贝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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