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费议价规则
停车费议价规则主要适用于商住一体建设项目的停车场,特别是住宅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制定。规则中明确了协商议价的双方主体,即建设单位、停车场经营者与业主。对于商住一体建设项目的停车场,如果明确区分了住宅和商业停车位,那么住宅停车位的收费适用议价规则;如果未做区分,则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处理。
在制定或提高住宅停车场收费标准时,应由建设单位或停车场经营者向业主提出书面要求,以此启动协商议价程序。协商议价的发起规定中,业主也有权发起协商,可以直接与建设单位、停车场经营者进行协商,或者参照《议价规则》的规定发起协商。
协商议价的书面报告内容应包括议价双方基本情况、住宅停车场基本情况、拟制定或者提高住宅停车场收费情况、住宅停车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议价程序及进度安排等。协商议价的主要内容则是指书面报告中的拟制定、提高住宅停车场收费标准等情况。
在认定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方面,规则明确指出,制定、提高住宅停车场收费标准,需经总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协商且参与协商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如果协商议价未达成一致意见,建设单位、停车场经营者履行规定程序后可以依法自主定价。
停车费总的来说,停车费议价规则是为了平衡业主和停车场经营者之间的利益,确保收费标准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具体的议价过程和细节可能因地区和项目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