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1.08.23
【字 号】渝府办发〔2021〕88号
夏至日【施行日期】2021.08.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意见
渝府办发〔2021〕88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十四五”时期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对带动脱贫人口增收致富、促进特产业提质增效、激发振兴发展内生动力、推动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具有重要意义。为建立健全消费帮扶长效机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30部门《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指导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促进脱贫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聚集重点,统筹兼顾。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首要任务,以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为重点,兼顾其他欠发达地区和农村低收入人口,确保不出现大面积滞销卖难、不出现规模性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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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继续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系统谋划,高位推动,定期调度,长期坚持。进一步突出市场导向,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持续提升市场参与度。
  (三)创新方式,共享共赢。积极推广定向采购、以购代捐、以买代帮、助农集市、直播带货等帮扶方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维护消费者权益,实现生产端消费端互利共赢。
  (四)强化监管,逐步规范。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自治、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共同治理机制,推动消费帮扶规范、有序、可持续发展。
  三、持续扩大产品和服务定向消费
  (一)强化消费协作采购帮扶。继续把消费帮扶纳入中央单位定点帮扶、鲁渝协作、市级帮扶集团帮扶、“一区两”区县对口协同发展、三峡库区对口支援重要内容,组织特农副产品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金融机构、进军营等活动。打造鲁渝消费协作“升级版”,实现“渝货进山东”“鲁货进重庆”双向互动、多方共赢。对原18个深度贫困乡镇消费帮扶力度只增不减,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市乡村振兴局、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水利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警备区政治工作局、17个市级帮扶集团牵头单位和各对口协同发展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具体负责〕
  (二)加强预算采购帮扶。严格执行财政部等4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做好预留份额填报和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落实工会经费购买市内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政策,鼓励干部职工自发消费脱贫地区农产品和到脱贫地区旅游。(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合作社、市总工会、市委直属机关工委、17个市级帮扶集团牵头单位和有关区县政府具体负责)
  (三)鼓励社会力量采购帮扶。开展“万企兴万村”消费帮扶行动,建设“万企兴万村”消费
帮扶基地。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组织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积极参与消费帮扶,鼓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购买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作为原材料。探索通过“积分抢购”“满赠满减”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持续扩大脱贫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市工商联、市经济信息委、市农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市商务委、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和有关区县政府具体负责)
弹弹堂天使赐福  四、加快完善农产品流通销售体系
  (一)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培育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完善产区“最初一公里”初加工设施设备,打通农产品流通“大动脉”。推进农贸市场、社区菜场、生鲜超市、生鲜电商前置仓等终端网点建设,提升农贸市场、菜市场“最后一公里”惠民功能,畅通农产品流通“微循环”。(市商务委、市农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发展改革委和有关区县政府具体负责)
  (二)建立产销对接长效机制。引导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采取订单农业、产销一体、投资合作等方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加强合作,持续扩大农副产品直采规模。支持脱贫地区参加农博会、农贸会、展销会、粮交会,开展客运场站服务
区帮扶产品展示展销共同行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优势,积极拓展新型产销衔接方式和渠道。(市商务委、市农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合作社、市粮食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工商联和有关区县政府具体负责)
  (三)深入实施“数商兴农”行动。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鼓励各类电商平台、社交新媒体、网络直播平台销售脱贫地区产品,并给予流量支持和平台使用费用减免优惠。实施电商直播带货“2111”工程,提升4G网络覆盖水平,推动5G建设,降低网络费率。实施“快递进村”工程,推动快递物流企业下沉,打造一批年寄递业务量超千万件的金牌项目、超五百万件的银牌项目、超百万件的铜牌项目。(市商务委、市委网信办、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通信管理局和有关区县政府具体负责)
  (四)提升农副产品流通效率。健全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构建联县通村物流中转节点,推进村级农村物流节点全覆盖。规划布局冷链物流设施,加强集配中心、冷库、产地仓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落实高速公路鲜活农产品运输“绿通道”政策。(市商务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农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市交通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合作社和有关区县政府具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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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扩大农产品出口。依托中欧班列(渝新欧)、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开放渠道,助力脱贫地区农产品拓展东盟、欧盟市场。引导外向型农业集聚发展,打造重庆市农产品出口优秀区县、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培育农产品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政府外办、市中新项目管理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重庆海关和各区县政府具体负责)
  五、强化预警妥善应对农副产品滞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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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强化农产品滞销监测预警。加强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在农产品产销监测领域的运用,加大监测频率,拓宽监测品种,提高智能化分析水平。建立完善农副产品滞销监测预警机制,指导种植养殖企业、合作社、农户科学制定生产计划,合理安排农产品上市时间。(市农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和有关区县政府具体负责)
称呼女朋友  (二)建立多方联动应急处置机制。研究探索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与重点生产基地、重要消费机构产购销链条化的农副产品滞销应急处置方式,建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金融机构、城市医疗及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等消纳滞销农副产品机制,鼓励市级重
点企业适当增加商业库存,就地就近解决农副产品滞销问题。(市农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供销合作社、人行重庆营管部和有关区县政府具体负责)
  (三)持续开展消费帮扶战疫战灾行动。全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突发自然灾害对农产品流通销售的影响,切实发挥各类消费帮扶机制作用,组织产销对接,加强电商帮扶,帮助存在滞销风险、出现滞销苗头的农产品拓宽销售渠道。(市乡村振兴局、市商务委、市农业农村委和有关区县政府具体负责)
  六、提升特农副产品市场认可度和竞争力
  (一)推动特农副产品规模化发展。推动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建设农业绿发展先行区、生态高效特农业集发展示范区,打造长江上游榨菜产业集和三峡柑橘产业集。推动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建设山地生态特农业走廊,培育一批“一村一品”示范镇村。鼓励龙头企业、电商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采取“企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增强特农副产品持续供给能力。积极引导特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向脱贫地区县域、重点乡镇和产业园区集聚。(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乡村
振兴局、市粮食局和有关区县政府具体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