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通过近年来的改革,经营管理和各项业务得到较大发展,但信用风险大,业务品种少、服务手段落后,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经营理念陈旧、内部控制不完善和员工素质低下等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当前,农村信用社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应该是如何实现风险管理,提高贷款质量,实现贷款规模、数量、效益均衡发展;
因此,我们切实转变经营理念,树立科学的发展观,过去信用社在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下,按照存贷比发放贷款,通过粗放式、外延式的规模扩张来发展业务,实现利润;通过资产规模扩张来降低不良贷款比例,在这样的发展模式下,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资产出现恶性膨胀;当务之急要实现分帐经营;具体分三个时间段:第一时间段,省联社成立以前;第二时间段,2005-2007年,期间现金发放的贷款,要严格实现责任追究;对过去形成的不良贷款,联社要成立专门的清收队伍,对贷款进行全面核查,催收,保全资产;第三时间段,从2008年开始,对新增贷款发放,要引进严密的信贷管理机制,实现科学规范的风险管理;
一、成因
当前农村信用社的贷款风险主要是操作风险,未严格按农村信用社信贷操作程序进行贷款管理,在发放和管理贷款方面的操作技术性失误等;贷款操作风险产生的具体原因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贷款“三查”流于形式;有的信贷人员对借款人、保证人的资信状况、担保能力等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不能准确的反映借保人的经济效益和信用程度;只是信贷人员坐在屋内根据贷户的一面之词而写来应付检查的;对借保人单位在别的信用社或其它机构有不良贷款的贷户仍然发放贷款;审查贷款时不严格,重形式轻内容,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仍然发放贷款等;贷后检查不及时,在实际工作许多因为信贷人员贷款催收不到位,造成了贷款超过了诉讼时效,贷户赖帐都无法起诉;由于贷款“三查”制度流于形式,导致贷款出现风险难以控制;
二是缺乏科学的可行性分析和项目评估;借款人无论经营什么业务,事先都必须进行可行性分析,预测其经营的后果及可产生的风险;特别是对固定资产贷款,除企业必须提供可行性分析的书面报告以外,信用社还应进行深入细致的贷款项目评估;如果信用社在审查贷款项目时,既无科学的可行性分析,也无项目评估;单凭决策者的主观经验决策贷款,就有可能产生经营风险;
三是缺乏科学管理;贷款规模过大,贷款投向结构、期限结构不合理,贷款经营机制不健全,都是
使信用社贷款发生风险,造成损失的原因;
四是信息不灵;信用社任何一项经营决策,必须依靠及时、准确的信息,才能作出贷与不贷的决策;至于贷多贷少,期限长短,则要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财务资金方面的信息;如果信息不准、不灵敏、反馈不及时,往往导致贷款决策失误,发生风险损失;
五是思想方法不正确,主观片面;在信用社经营中,部分信贷人员只看到好的、有利的方面,看不到差的、不利的方面,导致决策失误,产生风险;
六是缺乏工作责任心;由于信贷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疏忽大意,甚至放弃和滥用职责所造成的风险损失屡见不鲜;
随着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坚持服务三农的方向,坚持市场化、商业化取向,逐步把信用社办成产权明晰、经营有特的社区性农村银行业机构”总体原则的确立;这就要求我们切实转变经营理念,建立健全以资本管理为核心的约束机制,树立“成本可算、利润可获、风险可控” 的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经营理念,我认为应该这样来理解:放弃单纯地追求规模增长,追求质量的提高,而不是追求速度;
近些年来,信用社积极探索和完善了一系列信贷风险管理制度,取得了显着的成效;但是,目前信用社信贷风险管理面临新的挑战,难以适应信用社改革时期信贷风险管理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信贷风险管理观念滞后;由于信贷风险管理观念滞后,在干部职工中普遍存在对信用社信贷风险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加之缺乏现代信贷风险管理必须的技术手段,信用社信贷风险管理还没有从以实物管理为中心向以价值管理为中心的转移,没有形成与改革时期相适应的信贷风险管理文化;
二信贷政策需要继续完善;一是对于退出客户的信贷风险防范缺乏有效的政策措施;由于对贷款客户实行择优选贷,必然导致一部分农户及企业失去贷款资格,存量贷款风险突出;二是贷款政策特别是支农贷款政策在操作中存在困难;三是贷信贷产品单一,没有形成与农业的产业特点和县域经济发展多样化相适应的信贷产品;
三风险识别机制不健全;一是目前信用社贷款分类方法不能全面反映贷款风险情况;二是没有建立起适用于贷户特点的信用评级制度,难以作为信贷决策的重要依据;三是对行业风险分析不足;在对农业产业发展状况、经济周期、经济规律的分析上还不够,预警调控机制还不完善;
四是信贷风险管理的技术方法比较落后,当前信用社贷款风险管理仍然停留在以定性分析为主的阶段,定量分析还处在刚刚起步阶段;
四目前风险管理程序不科学、责任不明确;一是贷款审批约束机制不强;各个岗位在管理上具有从属关系,没有专门的贷款风险控制与管理部门,审贷分离在执行中大打折扣;二是贷款风险管理责任不明确;由于授权制度还不完善,加之审贷分离原则落实不到位,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职责、权限还比较模糊,有关人员责任不明确,没有建立起有效的风险责任追究制度,激励机制弱化;
五人员素质不适应、信贷风险管理基础制度不落实;由于激励机制不健全、业务培训不够、员工风险管理素质不高、部分业务制度的合理性操作性较差等等,直接影响了信贷风险管理措施的落实,信用社操作风险时常发生
二、对策
一建立和完善信贷管理组织构架;
结合农村信用社实际,按照建立“监督管理、权力制衡、合规发放、正向激励、责任追究”的机
制原则,提出新的信贷管理体制构架设;
1、建立和完善信贷监督与管理组织构架;针对农村信用社整体风险突出,主要体现在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客观事实,如何加强风险管理控制,已成为农村信用社急待解决的一个主要问题; ——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体系;联社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并下设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委员会; ——全面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内控制度的建立是有效防止发生金融风险的关键;内控制度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科学决策制度、授权授信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业务操作制度、内部稽查制度、资料保全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奖惩制度; ——培育信用社风险文化;培育信用社风险文化就是要形成健康良好的行为准则,工作氛围;我们有很多管理制度,制度是要大家强制执行的,而健康的风险文化能把制度的执行从强制变为自觉自愿; ——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1培养有利于提高执行力的三种意识;一是要做到违反制度不搞“下不为例”;二是不借口违反制度,不变通执行制度;三是违反制度严格问责,大力提倡领导问责;2完善有利于提高执行力的运行体制,优化业务流程,实现业务流程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2、实行“三分离”的运作管理模式;按照审贷分离的原则,在建立县级联社理事长“一票否决”制度的基础上,实行县级联社分管领导前台、后台分离,信贷部门前台、中台、后台分离,公司类客户部门与个贷类客户部门分离的“三分离”运作管理模式,形成信贷决策的权利制衡机制;
二、再造信贷业务操作流程
按照流程银行的理念,对原有的信贷业务流程进行适当补充和完善,在既要控制信贷风险,又要提高操作效率、降低运行成本的前提下,按照“贷款受理—客户调查、评价和项目评估—贷款审查—贷款审批—贷款发放—贷后管理”的信贷业务流程,打造适合农村信用社管理特点的审贷分离、定岗定责、权利制衡、责任追究的流程银行模式;采取集中经营与授权经营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公司类和个人类客户对信贷服务需求的特点,设立客户受理岗、信贷调查评价、评估岗、信贷审查岗、信贷审批岗、放款操作岗、贷后检查岗、风险监控岗、档案管理岗,岗位之间相互制约,各基层信用社可以根据贷款规模和人员数量及素质来定岗定责,可以一人多岗,但是,调查岗、审查岗、审批岗、检查岗必须分离,绝对不准出现贷款“一手清”现象;
农村信用社贷款
因此在岗位设置上,基层信用社不宜再分内、外勤岗位,每个员工都是综合柜员,人人参与资产负债管理,实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团队精神,才能增加凝聚力,才能切实形成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全程营销和监控机制;
三、建立健全贷款管理责任制
1、贷款管理实行主任负责制;各信用社“一把手”在信贷管理上应处于“超脱”地位,要专职于管理,不能又操作又监督、又审批,要建立起会计、审计、纪检监督制约网络,明确各监督岗位的职责权限,避免道德风险和内部风险控制;  2、对联社参与审批的贷款;联社贷款管理部门要将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个环节的管理责任落实到部门,到岗位、到人;贷款管理的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要有人负责;4、界定责任,奖惩分明;贷款失误拟按下列标准划分责任:1.调查岗人员提供情况不实、导致贷款审批失误,造成贷款损失,由调查岗位人员负主要责任,审查岗人员要对借据的合规合法性负主要责任,决策审批者负领导责任;信贷人员越权违章放款,造成贷款损失,由放款操作人员负全部责任;2.审批决策者不采纳调查人员的正确意见,做出错误决策,或不经信贷人员调查,直接审批贷款,造成损失的,由审批决策者负全部责任;3.贷款发放后,因检查人员检查不认真,未能及时发现或反映问题,造成损失的,由检查人员负全部责任;有权责任人对信贷员反映的问题,不及时处理或措施不力,造成贷款损失,由有权责任人负全部责任;
四、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实现贷款风险转移;
在市场经济中,贷款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它贯穿于信贷资金运动的始终;因此,建立必要的信贷资金补偿和转化机制,是确保资金安全的有效举措;
措施之一:可建立风险损失准备金或基金制度;对弱势体中的农户贷款或农户一万元以上大额贷款可实行五户联保方式,对民营企业贷款可实行三户联保,进行授信、发证、授牌,一户贷款出现风险或损失,其他贷户可有效补偿;
措施之二:可足额提取呆帐、以增强农村信用社抵御信贷风险的能力;
措施之三:可实行贷款风险保险制度;贷款风险保险是信用社在发放贷款时,要求企业和贷户以贷款项目和金额向保险公司投保贷款风险保险,当投保企业或贷户因保险责任内的原因不能按合同归还信用社贷款时,由保险公司承担偿还责任,以转移信用社的贷款风险,减少资金损失;
措施之四:可建立风险金制,推行信用社信贷人员风险金制度;
五强化贷款管理基础工作
1、要按照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考核暂行办法要求,建立健全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基础数据和基础资料的信息采集机制和反馈制度,以利于联社及时、准确地掌握辖内贷款管理有关信息,提高联社科学决策和工作指导水平;当前,一是要加强贷款合同管理,完善借款合同、借款借据要素;二是要建立健全借款人经济档案;三是要完善贷款登记簿制度;四是要逐级建立
辖内大户贷款登记、报告制度;
2、加快贷款管理手段现代化建设;要充分认识贷款管理手段现代化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基层社贷款管理工作中所需必要的设备,要尽快配备;要大力提高工作效率,以适应市场经济和农村信用社改革的要求;
3、稳定机构,充实人员,更新知识,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当前突出的问题是要充实贷款管理人员,特别是第一线人员;要按规定比例尽快配足贷款管理人员;要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组织贷款管理人员,学习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知识,尽快更新知识、提高素质,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
六目标管理,正向激励;
我要讲的目标管理,有三个层面:一是联社经营层,要以实现股东、员工、客户效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二是基层信用社主任,结合各基层社的实际情况,制定三年目标;三是基层信贷人员;要测算每个员工的保本点和贡献率;因为在人力资源管理上要考虑边际效用,力求边际成本和边际收益要趋向均衡;对不能为信用社创造收益的员工,要进行分流、买断、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