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和培养,是发展党员工作的源头性工作,是基层党组织的重要工作。为了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切实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规范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的实际,制定相关入党积极分子选拔标准和程序。
一、 选拔基本标准
1、 政治态度鲜明,热爱党,拥护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向组织递入党申请书一般在三个月以上。
2010年入党申请书2、 已发布最新学期排名在班级前30%(大班班委、及小班长支书在前50%)。
3、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学期期末成绩无不及格科目。
4、 积极参与学生工作和集体活动,担任学生干部能认真负责,积极创新,有一定工作成果;未担任干部者能主动关心班级、年级、团学联等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5、 遵纪守法,行为文明,无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自觉遵守年纪制度,作息合理,无严重旷课、迟到、早退等现象,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带头搞好寝室内务,寝室检查无不合格现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众基础好,乐于奉献;谦虚诚信,坚持原则,有正确的集体观念。
二、 选拔基本程序
1、 依据上述条件,由各小班团支部全体成员以投票形式进行团支部推优,每班推选出不多于3名候选人,并在全院公示一周。公示期无异议的,作为团支部推优人选上报学生党支部。
2、 由学生党支部召开支部会议,严格依据入党积极分子选拔条件,讨论达到选拔标准的同学。并综合考虑团支部提交的“积极分子推荐名单”,征求辅导员、任课教师及学院意见后,由学生党支部将确定发展的积极分子名单张榜公布,在全院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学院党委。对此次落选的同学,党支部委派党小组与之谈话,待条件成熟后,可以继续参加下一批积极分子选拔。
3、 转入信通院的学生,不受选拔基本标准第2条限制。
4、 对于高中阶段发展的积极分子,学生党支部将继续考察培养。
信息与通信工程本科2010级联合党支部
201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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