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07T03:18:41.043Z 来源:《中国科技人才》2021年第4期作者:孙月娇[导读] 个人消费信贷是指商业银行向城乡居民发放的用于个人或家庭消费的贷款,包括个人住房、汽车、房屋装修,大额耐用品、农用机械、助学、旅游等七大贷款品种。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摘要:现阶段,随着我国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消费信贷意识明显增强,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已成为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主要组成部分。如何加强个人消费贷款的管理,是我国商业银行必须加以重视的问题。因此,本文从我国个人消费信贷的现状和一些问题出发,提出了在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管理中的几点相应对策与措施,这对于我国个人消费信贷市场健康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具有积极意义。
关键词:个人消费信贷,商业银行,现状,对策
个人消费信贷是指商业银行向城乡居民发放的用于个人或家庭消费的贷款,包括个人住房、汽车、房屋装修,大额耐用品、农用机械、助学、旅游等七大贷款品种。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十分贴近人们的生活,同时个人消费信贷对于商业银行起到优化资产结构、分散经营风险的作用,目前,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为了拉动内需,个人消费信贷已然成为我国各大商业银行竞争最激烈、发展最快的一项重要业务。而研究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存在的风险问题并对其提出对策,对商业银行规避其风险得以稳健发展至关重要。1我国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现状首先,发展速度快。我国消费信贷规模一直呈现高速增长趋势,20
10年前是消费信贷规模扩张最快的时期,2010年后发展速度略有减缓,但仍保持着较高的增长量和比例。然而“70后”、“80后”、“90后”已经逐渐成为社会的消费主力,他们的消费意愿、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发生了显著变化,他们也更容易接受和倾向于消费信贷。其次,品种多、多元化趋势日益明显。我国的消费信贷业务虽然从总体上看仍是处于刚刚起步阶段,但已经出现多元化发展的趋势,这体现在信贷品种多样化。我国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目前已提供10多个消费信贷服务品种,从而提高办事效率,为客户申请和办理贷款创造良好的环境。
再次,住房贷款已成为我国消费信贷的主要形式。虽然我国全面开办消费信贷的时间不长,但个人住房贷款在消费信贷中的重要性已显而易见,住房消费信贷一直居于主导地位,其比重基本在60%到75%之间。随着汽车贷款、旅游贷款等消费信贷的迅速发展,今后几年个人住房贷款在我国消费信贷总额中的比重可能会有所下降,但个人住房贷款在消费信贷中的主导地位不会改变。
2、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
杨爱芳(2005)认为进一步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的增长有赖于发展消费信贷来实现。积极开展消费信贷,有利于增加即期消费,通过消费信用支持需求扩张,可以达到启动消费品市场和带动经济增长的目的。政府通过消费信用引导消费的支出投向,有意识地加速或延缓某类消费的社会现实,还可以有效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实现经济结构的优化,使经济增长得以良性循环。
3我国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存在的问题3.1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目前没有一部统一规范消费信贷活动和调整消费信贷关系的全国性法律。现行法律各款基本上都是针对法人制定的,很少有针对消费性个人贷款的条款,对失信、违约的惩处办法不具体。即使有,也似乎存在维护债务人权益的倾向。不少新法律法规的实施,直接使得借款合同,相关合同存在法律方面的缺陷和问题。这使得银行开办消费信贷业务缺乏法律保障,对出现的问题往往无所适从。由于消费信贷业务的客户比较分散,均是消费者个人,并且贷款金额小、笔娄移,保护银行债权的法规又不健全,特别是在个人贷款的担保方面缺乏法律规范,银行执行债权成本较高,投入的人力物力较大,致使风险控制难以落实。
3.2个人信用制度不完善
目前,从社会层面看,个人信用体系不够完善,缺乏个人或家庭财产与负债的全面记录,个人诚信仍然不足,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对于违约尤其是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个人,难以实施有效的法律制裁和震慑。个人信用制度的不完善,使得银行很难全面、及时地了解借款人的资信状况,从而难以对消费信贷的各种风险因素进行跟踪,监测和控制,缺乏控制消费信贷风险的制度基础,它使消费信贷的投放决策和业务扩展缺乏有序的市场基础,从而制约消费信贷的稳定发展。
3.3产品创新能力不足
目前,中国几大商业银行的个人消费信贷品种大同小异,主要集中在住房贷款、汽车贷款两大类上,消费信贷产品的创新能力仍然不足,在产品上仍然处于简单的复制国外同业和国内先进银行的做法,既能发挥自身优势又符合消费者需要的产品仍然不足。与发达国家相比,品种范围仍局限在传统业务。
3.4银行自身管理体制薄弱
在我国从银行内部来看,一方面商业银行内部缺乏个人消费信贷方面的管理经验,而且相当一部分资料尚未上机管理,难以实现资源共享,对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状况等缺乏正常程度和渠道。另一方面,一些商业银行为了扩大消费信贷规模,对下属银行下达规定的放贷指标,不少银行擅自降低贷款标准和担保条件,这些现象的蔓延将造成一轮新的风险积聚,不利于消费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
4.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发展中面临的风险
汪坤良、陈头喜(2007)认为国家鼓励消费信贷开展的政策是明确的,但配套政策、法律法规、行政措施尚未到位,可适用法规不完善。目前,商业银行主要是依据《商业银行法》、《担保法》、《票据法》、《贷款通则》、《经济合同法》等对消费信贷进行管理,而这些法规调整的对象主要是商业银行与企业的信贷关系,以生产性贷款为约束对象。商业银行将以生产性贷款为约束对象的政策法规移植到消费信贷的发放与管理上,不可避免产生消费信贷风险防范和抵押物处置上的矛盾。
朱维巍(2009)认为商业银行在原则上应当针对不同的借款人,选择不同的经营策略,以实现贷款收益的最大化。而我国目前利率尚未实现市场化,商业银行不等通过灵活的贷款利率来满足不同的借款人,实现差异化的个性服务,从而无形中也增加了贷款风险。
5我国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解决途径
银行贷款业务针对我国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的现状及存在问题,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提出以下对策。
5.1建立消费信贷法制环境
加强消费信贷的立法工作,为消费信贷的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建立失信惩罚机制,支持推广商业化运作的信用中介机构。例如要求贷款人必须向消费者提供贷款成本的全部真相,并且对其做出义务上的明确约束。通过具有法律强制性的外部约束力来规范个人信用活动及当事人的信用行
为,引导个人内在心态的变革和守约意识的提高。建立信用良好的市场经济运行秩序,使信贷消费双方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为消费信贷市场的规范发展提供法律上的保障。
5.2建立完备的个人信用制度
建立科学有效的个人征询体系是银行控制消费信贷风险的前提担保,从目前的实际出发,可以分两步走:
第一步先在银行内部以信用卡个人信息资料为基础,将其他各专业部门保存在个人客户信息资料集中起来,建立全行性个人客户信息数据库。第二步,由中央银行牵头建立一个股份制个人征信公司,联合金额机构、政法部门、劳动力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等,搜集整理个人收入、信用、犯罪等纪录、评估个人信用等级,为发放消费信贷的金融机构提供消费者的资信情况。 5.3增加消费信贷的品种
商业银行必须在消费信贷业务和产品方面加大创新力度,改变目前个人消费信贷品种同质化较高的局面。开发更多的金融产品,以提供更加广泛的消费信贷服务:通过技术和产品创新,为顾客提供更加丰富的金融产品和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实行产品差异战略,从而增加消费信贷的吸引力和扩散力。如针对不同的消费信贷品种和贷款对象的多元化需求,在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方面实行差别化信贷服务,有针对性的推出不同的消费信贷品种。
5.4 全社会大力弘扬诚信精神,倡导居民信用消费
政府应当积极引导居民树立消费信贷观念,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消费信贷产品,引导居民转变传统的消费观念,增强人们的金融意识、信用意识,理财意识,鼓励居民尝试消费,信贷新方式,尝试新的经济生活内容,不断提高更新,提高居民的消费意识和消费水平,为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奠定坚实的客户基础。
6.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健康发展的对策
刘潇(2010)认为从国外经验上看,商业银行化解消费信贷风险的一个有效措施就是实施消费信贷的资产证券化,这同时也是我国商业银行未来发展的方向。在我国,先后有开发银行和建设银行进行了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试点工作,如果扩大借贷资产范围,将汽车贷款、助学贷款、信用卡透支等进行证券化,不仅防范和转移消费信贷风险,也可以推断资产证券化的进程。
周健生、谢敏莉在《论我国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一文中指出,随着消费信贷的发展过程中风险的逐渐暴露,如何实现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成为商业银行继续面对的问题。加强风险管理是实现个人消费信贷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关键,包括,培养可靠健康的风险管理文化氛围,建立完善先进的风险管理流程和手段,加强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及贷后检查三个环节,重视风险管理的工具的运用。
单纯依靠规章制度约束的企业文化已不能很好地解决消费信贷风险带来的问题,需要培育一种严谨、求真、务实、高效的全新行业文化。银行人员应不断强化自身职业责任感和归属感,加强业务学习,替身职业素质,增强自身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实现自律和他律相结
合,做好个人消费信贷风险预防和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李爱东.银行消费信贷业务与风险防控[j].中国金融,2012,(2).
[2]宁薛平.中国住房消费信贷与居民幸福指数[j].社会科学,2011,(10).
[3]魏国雄.信贷风险管理[j].中国金融,2009,(12).
[4]李国全.银行消费信贷管理[j].企业管理,2010,(5).
作者简介:
孙月娇,1988年04月27日出生,女,2011年本科毕业于河北农业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国农业科学院。籍贯:辽宁省庄河,现居北京。在职研究生专业是人大-汉青学院-金融学。工作单位: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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