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
(草案)
第一章  
第一条 范我行各支行、分理(以下营业网点或
款行)的款行,加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防范和
化解风险,依照《中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人民共和担
保法》、《款通》、《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指引》和《村合作金
融机构风险评价和警指体系(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着、落实责任、化管理、控制大、防范风险的指
思想,合我行实际,特制法。
第二条 法适用于我行各营业网点放的各类贷款。
第三条 营业网点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
和中国人民行及中国业监督管理委布的相关
章制度;当遵循安全性、流性、效益性的原
第四条 营业网点款的借、双方当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
第二章 款范象和比例
第五条 营业网点本着面向中小企、面向三、面向
社区的市定位,其款范主要是在本区内,除社团贷
款外不得放跨区及异地款。
第六条 营业网点象主要是本区内的农户、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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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城居民、农业经济组织和中小企
第七条 营业网点不得向不能独立承担民事任行的自
然人和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登管理机关)核准登
的企(事)营业网点、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发款;
不得向国家明令禁止或限制的行产业发款。
第八条 营业网点放的行集中度管理:一客
款最高度不得超本行净额 10%一集户贷
总额不能超本行净额 15%500 万元以上单户贷款累
度不能超本行总额 10%
第九条 各网点当年放的农户贷款增幅不得低于各项贷
增幅,当年放的企业贷度不得低于上年放的度。
第十条 营业网点的总额上不超存款总额
75%(剔除使用人民行支放的款部分)。
第十一条 营业网点不得同一借款人在不同网点授信,
一授信管理,防止多头贷款。
第三章 款种、期限和利率
第十二条 营业网点款按期限分短期款、中期
款。短期款是指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各营业
款;中期款是指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
(含5年)的款;款是指款期限在5年以上(不含5年)的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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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营业网点款按保方式可分为质押担保款、
抵押担保款和保担保款。
第十四条 款期限由借、双方根据款用途、金状况、
资产转换周期等商后合理确定。
第十五条 借款人申请贷款展期,当在款到期日前20天
内提出面申经贷款行和担保人同意,可以展期。款行
款展期须审查贷款所需的资产转换周期的化原因和实际
要,并慎管理原、合理确定款展期期限。短期款展期
不超原定期限;中期款展期累不超原定期限的一半,
款展期累不超三年。
第十六条 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合同中定,并按
合同行;事先未定的,征得款人同意。
第十七条 营业网点款利率由行制定并行,
法按有关款管理行。
第四章 调查审查
第十八条 借款人条件。根据《款通》及《商业银行授信工
作尽指引》的有关要求和风险提示,借款人当是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核准登(向事业单位登管理机关理了登案)
的企(事)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或具有中人民共
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申请贷款,
当具备产品有市、生产经营有效益、不占挪用信贷资金、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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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第一款来源充足,有按期本付息的能力,原
款利息和到期款已清;没有清的,已做了款人可的
偿还计划;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工商部核准登的事法人外,
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
(三)已开立基本账户帐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四)除国定外,有限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外股
益性投计额未超过净资产总额 50%;
(五)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要符合款各营业网点的要求,一
低于 60%;
(六)申中、款的,新建目的企法人所有者
的比例不低于国家定的投资项目的本金比例。
第十九条 借款人向款行申请贷,根据《商业银行授信
工作尽指引》中的相关要求,当提交以下料:
(一)借款申请书
(二)借款人及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三)自然人必提供有效身份明、有关信情况明;
(四)法人、其它经济组织提供前三年度和前一月的财务
告(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表),其中年度
须经社入的会审计)事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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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借款和担保企(事)法人代码证(副本及影印件)、工商
营业执照(副本及影印件)和年检证明、法人代表身份及其必要
的个人信息(史背景、信用状况、道德品、授信机、管理水
平等);
(六)借款和担保企(其它经济组织合格
的税记证明和近二年税门纳明材料复印件;
(七)借款人和担保人双方的验资报告、公司章程;
(八)抵押(押)物清、有人同意抵押(押)的
或保人同意保的有关明文件、有法律效力的抵押(押)物
告;
(九)借款和担保企董事会成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
本等;
(十)若有限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合作或承包
的企组织,要提供董事会或包人同意申请贷款(授
信)和提供担保的决、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明;
(十一)借款和担保企业现金流量预测划;
(十二)股大会关于利分配的决
(十三)借款(授信)由授委托人理的,需提供企法定代
表人授委托(原件);
(十四)款行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料。
第二十条银行贷款业务 受理借款人申后,款行授信人根据《商业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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