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卷第13期 2019年07月Vol.10 No.13 July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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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网络传播时代下,新媒体平台的发展为“媒介审判”提供了肆意泛滥的温床。这不仅会损害新闻媒体的公信力,更会掀起舆论风暴,影响司法审判,不利于法治社会风气的形成和我国大国形象的树立,应当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二、“媒介审判”概述
我国新闻传播法学家魏永征教授对“媒介审判”给出了较为完善的界定,即新闻媒介超越司法程序,抢先对涉案人员作出定性、定罪、定刑以及胜诉或败诉等结论。它的主要后果是形成一种足以影响法庭独立审判的舆论氛围,从而使审判在不同程度上失去了应有的公正性。[1]
三、新媒体语境下“媒介审判”的表现特征
(一)凸显时效性——“反转新闻”和案件“预判”
各类新媒体平台的出现推动了新闻信息的及时发布与广泛传播,但新闻得以快速发布的同时也出现了相应的问题。其一表现在事件报道过程中的一波三折,“反转新闻”频发。“刘强东案”“河南周口丢婴闹剧”“快递员丢芒果事件”等相关新闻报道均呈现出及时、片面、曲折的特点,媒体报道指向变化,舆论风向也随之转变。其二表现在事件处理进程中的未审先判。2018年8月发生的“昆山震川路砍人事件”中,在司法机关对当事人作出审判之前,一些媒体不断发布相关报道,“正当防卫”“社会龙哥多次入狱”“为民除害”等言论便已经对案件作出定性,影响到了司法审判的正常进行。
(二)新闻报道基本原则的缺失——未能做到真实客观
“报道真实的新闻不易,揭示事情的真相更难。一个事件的发生,人们看得见,摸得着,而真相隐蔽在事件背后,错综复杂,扑朔迷离。”[2]纵观近年来发生的“媒介审判”案例,新闻报道中真实性的缺失主要有3种表现形式:放大片面事实、缺乏局部事实及主观臆断事实内容。在“万州公交车坠江事件”中,相关媒体先后对“女司机逆行”“公交车司机不当操作”“女乘客纠缠”3个单方面事实进行集中报道、片面放大,未能体现事件的全貌,致使事实真相在报道过程中被扭曲;在“泳池冲突医生自杀事件”中,从一开始传播的片段视频到被删去的“男孩可能触摸安女士臀部”的细节,局部关键信息的缺乏掩盖了事实真相,对受众理解事实造成了误导,“舆论暴力”最终引发了安某自杀身亡的惨剧;在2018年发生的“杭州女司机地下车库撞车”事件中,部分媒体以“杭州女司机反复
剐蹭豪车竟然偷溜”为题进行报道,题目本身已与女司机未逃逸事实相悖,且报道中不乏“猛踩倒车”“攻击”“扬长而去”等主观臆断性词语,掺杂报道者的主观性判断,歪曲事实真相,中伤新闻的真实性。
新闻应是对事实的客观报道,新闻工作者的职责应是通过新闻报道向公众提供全面完整的事实信息。但是,从于欢杀人案中新闻媒体发表的《致法官:您判于欢有罪让人难以忍受》《致死者:你若知道于欢被判刑会高兴么?》这种过度煽情的文章到江歌案中《陈世锋否认“故意杀人”,江歌敲门刘鑫未开》《江歌案中,刘鑫的“七宗罪”到底是什么?》这种过分道德评判的文章中,不难发现媒体报道中强烈的主观倾向性。从对2018—2019年20起“媒介审判”相关案例的罗列分析中可以发现,几乎每一起案例中都存在媒体的“煽情”报道;把这些案例中的“情理化”报道和“法理化”报道综合起来进行比较,前者数量远高于后者。除了重“情理”轻“法理”之外,新闻媒体报道中客观性缺失的另一个突出表现是“标签化”现象严重。2019年的热点事件中,“吴谢宇弑母案”中的“北大学子”标签、“斯坦福事件”中的“富二代”标签、“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中的“女研究生”标签等,标签化用词在新闻报道中频频出现,而标签化用词背后这种先入为主的刻板印象极易导致歧视和偏见的产生,影响新闻报道的公正客观。
(三)事件状况和当事人信息的过度披露——过度描述和侵权隐私
媒体的过度报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事件细节的过分展现。在最近发生的“大连暴打女子事件”中,一些媒体在文章中的描述,诸如“注意,此时他拳拳击头,而不是其他部位”“对着女子脸部,使劲飞出一
脚”“将女子裸露的屁股贴着凹凸不平的地面,在地上拖行”等不当描述,过分展现细节,并且还配有相应的施暴视频,无疑对当事人构成了二次伤害。二是对当事人信息的过度曝光。2018年1月30日,澎湃新闻发表《寻汤兰兰:少女称遭亲友性侵,11人入狱多年其人“失联”》一文,并广受转载。次日,《新京报》又发表《被全家“性侵”的女孩,不能就这么“失联”着》。汤兰兰案遂广受关注。但同时,两篇报道亦引发巨大争议和舆论反弹。有网友发文称:“审理了四年,二审维持原判的案子,你们凭着案犯的描述之词,就把受害者的户籍信息,个人信息都给爆出来了,还要‘寻汤兰兰’,你们想做什么?你们要做什么?”主流媒体尚且如此,可见新闻报道侵犯隐私权问题之严峻。
新媒体语境下“媒介审判”的表现特征及应对方法
屈文静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辽宁阜新 123000)
摘 要:近年来,新闻报道中“媒介审判”现象频频出现。为了减少新闻媒体的“审判”,提升新闻报道的专业水准,本文研究了近几年新闻报道中的媒介审判案例,主要采用定性研究方法,对新媒体时代下“媒介审判”的表现特征进行了深入分析,总结出相关报道具有过度追求时效、新闻失实、不公正客观等特点,并为新闻报道避免“媒介审判”提出了两点建议。
关键词:新媒体语境;媒介审判;表现特征;应对方法
中图分类号:G206.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883(2019)13-00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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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探讨
四、新闻报道避免“媒介审判”的方法(一)注重对从业者的职业道德教育
“新闻职业道德是指人们在从事长期的新闻传播实践中形成的规范自己传播行为的各种观念、习惯及
信念的总称。”[3]
《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第一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明确指出要“依法保护人民众的合法权益”,体现在相关报道中要尤其注意保护好报道对象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准则》
第二条规定新闻工作者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要“弘扬社会正气,增强社会责任感”。在报道新闻事件时,新闻工作者要对报道对象和受众体负责,避免因报道不当而错误引导舆论,更不要用低俗手段来迎合受众,要生产出大众真正需要的有思想、有品质、有温度的新闻,传递主流价值观。《准则》第三条规定“要坚持新闻真实性”,强调“要认真核实新闻信息来源,确保新闻要素及情节准确”“报道新闻不夸大不缩小不歪曲事实”,新闻工作者需谨记真实在新闻报道中是第一位的,要如实、完整地呈现各个事实要素。
(二)提升从业者的专业素养,加强新闻把关“如果我们认真分析一下路透社、美联社等著名媒体的社交媒体使用规范,不难发现其主要内容还是有关真实、准确、客观、公正等传统的新闻规范,强调网络作为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在专业标准上的一致性。”针对新媒体背景下的“媒介审判”,提升新闻从业者的专业素养是必不可少的。体现在具体的新闻报道方面:首先,就报道发布时机而言,在事件发生后新闻从业者要在第一时间对事实进行调查核实、多方求证,在确保
报道真实客观后再发布,而不是在未经求证的情况下
靠拼抢报道速度来赢得受众。其次,就报道内容而言,一方面要“让事实说话”,新闻报道要源于事实、忠于事实,客观如实地描述事实情况;另一方面对新闻事实的解说也需符合事实的本来面目,在新闻报道中应该主要采用“冷静地摆事实、讲道理,运用理性或逻辑的力量来达到说服的目的”的方法,即“诉诸理性”,应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避免因经济利益驱使或受刻板印象影响而“标签化”采访对象。
五、结语
针对新媒体语境下“媒介审判”的表现特征,避免方法要从注重对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提升从业者的专业素养两方面入手。本文的不足在于未从法律约束和受众规范两个角度探讨避免措施,不够全面。在今后的新闻报道工作中,新闻从业人员需更加重视“媒介审判”现象并竭力克服,为公众呈现出公正、客观、有质量的报道。参考文献:
[1] 魏永征.新闻传播法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
出版社,2002:113-114.[2] 李良荣.新闻学概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2018:45.[3] 郝雨,杜友君.新闻学概论:当代教程[M].上海交通
大学出版社,2015:285,235.作者简介:屈文静(1999—),女,河南灵宝人,本科,研究方向:广播电视学。
(上接第28页)清晰,壹兴娱乐公司无法满足乔欣的发
展脚步,合约到期前的犹豫和不安的伏笔一直到第五
集才解开——乔欣正式与壹心娱乐解约,称“合适最重要”。
赵又廷和经纪人罗莉在节目后期出现,面对完美主义搭档艺人赵又廷,罗莉成熟细心,但面对项目合作方有变动甚至消失时,罗莉的反应是焦虑,但立刻第一时间与合作方沟通解决方案,避免影响艺人工作,一直以积极情绪配合艺人工作,这是在职场工作中最重要的情绪管理能力,她拥有成熟的处事原则和良好的情绪管理能力,最终顺利完成工作。
杨天真在节目中更像单元剧故事,每期都会有她的身影。作为老板,她需要和旗下艺人及其他员工直面工作问题,起承转合,她的出现为节目提供了戏剧变化点。
从节目中出现的不同艺人和其搭档的经纪人,他们每一个人物都有自己的故事、矛盾冲突和成长变化,所有的难题都是在真实经纪人工作职场中出现的问题,如何在职场环境的压力下迅速成长,是节目最戏剧化的故事表现。节目拍摄的素材丰富,纪录片式的拍摄方式营造出真实的职场环境,节目为了呈现出更强烈的职场冲突,营造共鸣,选择了经验丰富的影视制作后期公司来强化故事戏剧化,最终赢得了广大观众的认可。
三、结语
作为仍然在国内居于“第一媒介”地位的大众传播媒介——电视,如何迎合社会需求,在娱乐、教育、服
务之间到一条合适稳妥的节目制作之路,显然是值
江歌案是怎么发生的得业界和学术界人士深入探讨和思考的问题。[5]
《我和我的经纪人》作为中国首档聚焦经纪公司的职场类真人秀,以一家经纪公司为职场议题,关注社会人文,节目中对职场、时尚、社会、心理等相关话题表示了热切关注。节目中选取的案例都是真实的职场写照,对应到观众自身,可以作为参考,让其从中到适合自己的工作方式。节目传递出积极健康的职场文化,同时作为综艺节目,通过明星和素人的组合方式,让节目时刻保持娱乐性。如何做到寓教于乐和服务大众有机结合,《我和我的经纪人》为国内职场类真人秀的创作发展提供了借鉴。参考文献:
[1] 丹尼·埃利奥特.负责的新闻业[M].台湾贤明出版
社,1986:32.[2] 耿子涵.叙事学视野下同题材电视真人秀节目研究
[D].吉林艺术学院,2016.[3] 夏颖.论真人秀节目人物塑造的叙事技巧与策略[J].
电视研究,2013(9):73.[4] 旷晓兰.空间感的失落——约书亚·梅罗维茨的媒介情
境论研究[J].东方企业文化,2011(8):176.[5] 黄录良.电视职场真人秀节目的特征研究[J].新闻
爱好者,2012(08):4-6.作者简介:韩海青(1986—),女,江苏南京人,硕士研究生,讲师,从事电视、电影、新媒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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