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派出所行政拘留案底
不论是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只要公安机关处理后,都要作为案件档案留存。为了保存案件材料,以备上级核查和备案;为了给案件当事人(包括被处理人和办案人)在对该案进行复核时有案可查。为了确保将来被处理人再次出现违法甚至犯罪时,作为其曾经的经历,作为处理的参考依据。所以,案件材料是不会自动消除的。
  行政拘留是我们国家比较常见的一种惩罚方式,主要形式是限制行为人的人身自由,大多数都是短期,并且行政拘留并不是犯罪行为的惩罚方式,也就是说行为人的行为是违法行为,算不上是犯罪行为。因为犯罪行为是会留案底的,所以,派出所行政拘留案底吗?
  ▲一、如果被派出所行政拘留会留案底吗?
  有。行政拘留公安机关会依据规定,将处罚档案长期保存,因此,行政拘留会留下违法案底。不可以被消掉,是留在档案记录里的,除非由于数据不同步,户籍地公安机关未得知,但是处理地公安机关肯定是有记录的,而且政审不可能通过。
  ▲二、行政拘留的法律依据有什么?
  中国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规定了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政拘留作了更加详细的规定。政拘留随着《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治安管理处罚法》取代,行政拘留制度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该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该条对于适用对象作了消极性的排除规定,即对于符合某些特定情形的人员,行政拘留对其不适用,以体现人文关怀。[2]
  《治安管理处罚法》直接关于行政拘留制度的规定就是上述几个条文,其他都是针对某种
具体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能否适用行政拘留的规定。
  ▲三、行政拘留怎么执行?
  (一)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二)受到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交纳。
  (三)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并提出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处罚暂缓执行。
治安拘留  (四)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依据;
  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关于▲派出所行政拘留案底吗的问题,在上文中已经有答案了,那就是会有案底,长期存放在公安机关的档案室里,但不会像犯罪行为那么严重。犯罪行为的案底又被称为前科,会影响到犯罪人的很多方面。行政拘留的案底只是一个记录,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