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违法⼈员或者单位,给予的惩罚。给予治安处罚要出具治安处罚决定书,如果被处罚⼈对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政复议,治安处罚怎样申请⾏政复议?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治安处罚如何申请⾏政复议
被处罚⼈对治安处罚不服的,可以在作出处罚决定60天内,向⾏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百零⼆条被处罚⼈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政复议或者提起⾏政诉讼。
治安拘留第⼀百零七条被处罚⼈不服⾏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政复议、提起⾏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政拘留不致发⽣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百零⼋条规定条件的担保⼈,或者按每⽇⾏政拘留⼆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
《中华⼈民共和国⾏政复议法》
第九条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政⾏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知道该具体⾏政⾏为之⽇起六⼗⽇内提出⾏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的除外。
因不可抗⼒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障碍消除之⽇起继续计算。
第⼗⼀条申请⼈申请⾏政复议,可以书⾯申请,也可以⼝头申请;⼝头申请的,⾏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的基本情况、⾏政复议请求、申请⾏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第⼗三条对地⽅各级⼈民政府的具体⾏政⾏为不服的,向上⼀级地⽅⼈民政府申请⾏政复议。
对省、⾃治区⼈民政府依法设⽴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民政府的具体⾏政⾏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政复议。
通过上述的分析可能知道,被处罚⼈对治安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治安处罚决定作出之⽇起六⼗⽇内写申请书,向上⼀级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由复议机关进⾏审查。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店铺进⾏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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