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5年8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1、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29种)
2、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24种)
3、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30种)(合计151种)
4、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68种)
三、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五)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四、责任年龄
(1)无责任年龄阶段: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2)限制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理;
(3)完全责任年龄:已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处罚。
五、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六、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七、正确引用法律条文
(一)条;
(二)款;
(三)项;
(四)目;
八、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九、处罚法的溯及力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十、案件办完后结案
(一)事实清楚;
(二)证据确凿充分;
(三)程序合法;
(四)定性准确
(五)法律手续完备
几类具体案件的办理需注意的问题
一、为赌博提供条件
(一)概念:已营利为目的,为他人进行赌博提供便利条件(二)为他人进行赌博提供便利条件主要包括以下行为:
1、提供赌具;
2、提供;
3、提供赌资;
治安拘留4、提供住宿;
5、提供交通工具;
6、联系人员;
7、放哨;
8、担任保镖;9通风报信二、赌博
概念:以营利为目的,以财物作为赌注,使用莫种方式或者工具比输赢来非法获取财物的行为。
三、嫖娼案件
(一)概念: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在两性或者同性之间发生的不正当的性行为,凡以获取钱财为目的,自愿与不特定他人发生性行为的,都是者。
(二)下列行为应当以行为予以查处:
1、行为人之间主观上已经就活动达成一致,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或收受金钱、财物,但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发生实质性行为的;
2、行为人之间主观上已经就活动达成一致,谈好价格
并且发生了性关系,但在被公安机关查获时尚未给付金钱、
财物的;
3、行为人之间主观上已经就活动达成一致,双方虽无
谈价行为,但依事前约定或双方默认的价格给付金钱,财物
并发生性关系的;
4、行为人实施行为,本人不参与谈价,而由他人收取
嫖资的。
四、殴打他人
概念:指以殴打方式故意非法的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情节轻
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五、故意伤害
(一)概念:指故意非法的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二)故意伤害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加重处罚的情节:1、结伙伤害他人的;2、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3、多次伤害他人或者一次伤害多
人的。
(三)故意伤害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情节较轻
1、亲友、邻里或者同时之间因纠纷引起的,双方均有过错
的;2、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之间发生故意伤害为造成危
害后果的;3、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情过错行
为引起的;4、虽有故意伤害他人行为,但未造成伤害后果的;5、双方有主管过错或双方均有主管过错的,且伤害后果较轻的
办理治安案件一般程序流程总图
受理登记程序----调查取证程序-----案件处理程序-----处罚决定程序-----处罚执行程序----结案程序------救济程序
办理治安案件行政法律文书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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