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制度史
行政处罚制度的形成
我国行政处罚制度的演进过程
诸法合体;(唐律,宋刑统)
1907 清末 违警律 行政处罚 和 刑罚的区分
1915 民国政府 违警法法 主罚包括 15天的拘留
1926 违警罚则
1928 违警罚法
1943 国民政府 违警罚法 (台湾地区适用;不超过14日的拘留)
1957年 首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拘留半日以上10 日以上,加重不超过十五日。)
1957年 《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
1996年 《行政处罚法》
国外行政处罚制度的演进过程
源于:德国的警察罚,德国于1530年、1548年的1577年颁布警察法规
1871年德国刑法将违警罪归入《刑法典》
1919年《德国租税条例》 使得秩序权从刑罚中独立出来
希特勒时期:大量的
1952年 战后德国 《秩序违反法》 限制了行政机关对违反秩序行为处以秩序罚。实现了行政处罚程序的司法化。
日本:战前
《行政执行法》《警察犯(违警罪)处罚令》《违警罪即决条例》
治安拘留战后日本法律:宪法改正::::资料缺》》》
前苏联:前期资料缺(集中于革命根据地时期缺失)
行政处罚在20 世纪五六十年代 行政机关程序决定和执行。
70年代 村镇劳动者代表苏维埃及其执行委员会、行政机关、法院。
《俄罗斯联邦行政违法行为法典》 31 32
劳动改造和拘留由区(市)人民法院(人员陪审员)裁定。行政处罚:准诉讼程序处理。
英美法系:行政机关理论没有处罚权,对违法行为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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