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教育部
∙【公布日期】2005.08.09
∙【文 号】教学[2005]10号
∙【施行日期】2005.08.0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2005]10号)
当前,随着报考人数不断增长,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量剧增,考试安全面临挑战,提高生源质量的压力增大,招生领域日渐成为社会和新闻媒体的关注焦点,因此,2006年招生工作的任务更为艰巨。各地、各部门、各招生单位要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改进招生工作,严格规范管理,提高招生质量,以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现将做好2006年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不懈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证考试安全
1、继续把考试安全做为首要任务,特别是把试题保密保管工作抓实抓细,不得松懈麻痹。各报考点单位,特别是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要认真按照有关规定投入经费,不折不扣达到硬件标准。同时加强涉密人员的保密法规和承担责任的教育,落实好各项保密规定。
2、加强命题教师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各招生单位要按照教育部等7部门《关于全面加强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教学[2004]1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2005年研究生招生单位自命试题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4]19号)要求,认真分析本单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修订有关命题工作管理细则。要组织命题教师和涉密人员学习管理细则,结合典型事例和问题,进行法纪教育。
根据“教考分离”的原则和有关规定,命题(审题)人员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各研究生招生单位一律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考研辅导班。高校在职教师不应参加社会考研辅导班活动。
3、进一步加强考场建设和对监考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各省级招办和报考点要按照有关考场设置的标准和监考的需要,加大硬件建设投入,配备必要的技术设备。同时要强化监考巡考力量,加大对考试作弊的查处力度,从严管理。对玩忽职守、放松监考要求、纵容考生作弊的监考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4、建立违纪考生记录档案。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的通知》(教学厅[2005]11号)规定,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将违纪考生记录上报我
部(考试中心),汇总后反馈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招生单位。
二、做好推免生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各级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和各研究生招生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推荐免试生工作和单独考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按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工作。
三、进一步做好招生单位初试自命试题科目的改革工作,提高工作质量
目前,初试中招生单位自命试题科目的改革仍然是硕士生入学考试的重点之一。进一步减少自命试题种类,提高自命试题质量是招生单位的重要改革任务。自行命题科目一般按一级学科设置,个别专业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二级学科设置,对考生专业方面的深入考查,可通过复试进行。
四、要进一步研究和加强复试的科学性、规范化,提高复试质量,维护公平公正。招生单位要根据科学、规范、公平的原则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完善本单位复试实施办法。精心组织复试的每个环节,不得擅自减少复试内容和要求。参加复试考生总数,原则上按本校招生规模的120%左右掌握,不经招生单位招生领导小组同意,二级院(系、所)不得随意扩大复试
比例。
招生单位要组织专家对院(系、所)的复试工作进行巡视、抽查、评估,对复试工作不规范的要及时给予纠正。要进一步加大透明度,复试办法、规则要公开。要按招生规定保证考生及时了解自己的复试成绩和复试结果。
五、继续进行高校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的改革试点。有关高校要认真总结经验,努力提高生源质量。同时研究评估监督办法,对试行自主划线的高校,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促进改革健康深入发展。
34所自划线研究生招生单位 六、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基层工作和服务、达到一定年限的大学毕业生,报考硕士研究生时,招生单位要给予适当优惠,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七、继续实施好网上报名工作
网上报名工作仍是2006年硕士生招生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切不可放松对这项工作的组织管理。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要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本地报考点的规范调整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工作;要对所有招生单位和负责网报的每一个工作人员认真进行二级培训,
提高技术操作水平;要明确责任制严格按规范流程和规定的时间进度操作,防止失误和拖拉,影响面上工作进度。
八、以人为本,做好服务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咨询宣传、调剂服务、处理信访是研究生招生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各级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和招生单位要利用多种形式宣传研究生招生政策、规定和程序,开展咨询活动。
各招生单位要重视合格生源的调剂工作。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上网发布本单位的生源余缺信息,按统一程序进行调剂工作,调剂初步结果要及时通知考生。
处理信访既是履行法定职责义务,也是了解实际情况的重要渠道。各级招生管理部门和招生单位要重视考生的信访申诉,认真调查,按规定的职责范围处理并答复考生,不得敷衍塞责。对严重损害考生权益和影响招生工作的行为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九、加强招生队伍建设,健全招生机构
随着研究生报考人数的大幅度增长,招生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进一步增加,社会和考生对
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关注度也在提高。加强对研究生招生人员教育和管理,特别是提高负责招生的领导干部自身的素质,是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保障。要组织研究生导师和招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招生考试工作规定、流程、细则等必要业务知识,做到了解政策、熟悉业务、严格程序、遵守纪律。对在招生单位公布招生专业后,擅自拒招当年研究生的导师,要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应做相应处理。
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适应报考人数的急剧增长,增加研究生招生专职人员或机构,满足研究生招生工作需要。此外,各地研究生招生工作业务应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实行归口管理,不得政出多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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