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选修课程的开发、开设质量,提高选修课程教学效率,根据《关于加强普通高中选修课程建设的意见》的精神和《王府中学选修课程建设规划》的要求,特制订本评价办法。
一、评价原则
人文性 选修课程开设的根本目的是发现和发展学生的潜能,满足学生需要,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激发学生的人文情怀,树立责任意识,传承人文精神,着力打造鲁中人文学科品牌。
科学性 选修课程的教学内容设计必须符合科学性的原则,要体现某一学科或领域的特点与规律。
拓展性 选修课程是必修课程的拓宽与拓展,要与必修课程的教学密切相关但又超越通常的学科课程教学,决不能成为学科课堂基础知识教学的变相增加。
适用性 选修课程的开发必须适应学生身心特点、兴趣爱好,学以致用是选修课开发开设的终极目的之一。学生的选择是课程是否开设的重要标准。
流动性 选修课程开设采取流动制,根据各方面的反映,每年都对课程目录作重新修订:新的课程不断加入,成熟的课程将不断充实完善,而一些不受学生欢迎或准备不足、教学效果不好的课程将陆续退出。
二、评价内容
选修课程评价由四个部分内容组成:
1.课程目标与计划的评价。主要包括:课程设计的意义,开设课程的必要性和现实可行性,通过该课程希望达到什么样的目标,课程纲要是否体现人文性、科学性、适用性、拓展性等。
2.课程开设资质评价。主要判断教师开设课程的准备程度,包括教师个人的知识储备、教学资料的准备、教学组织与教学安排等。以课程设计、教学设计、课程具体内容等为主要标志性信息。
3.课程实施过程评价。主要是对课堂教学过程的评价,包括对教师的评价和对学生的评价。教师评价侧重了解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水平,对学生的评价侧重了解学生
的兴趣、学生的感受等。主要收集信息的手段是学校组织同行专家听课,对学生进行随堂问卷调查等。
4.课程实施效果评价。主要是了解课程实施以后是否达到了原来设计的教育目标,还存在哪些偏差,下一轮应当如何改进等。收集信息的主要途径是考试结束以后对学生进行的问卷调查,征询专家、同行教师、教学管理部门的意见等。
评价1主要用于课程的立项,只有通过该项评价的课程才能获得正式立项,进入正式开发程序。该项为课程可行性评价,主要由选修课程审查指导委员会负责实施。
评价2主要用于考查课程的质量。只有通过资质评审的课程才能列入学校选修课程目录,才能被正式排入学生选课表供学生选择。该项为课程准入性评价,主要由选修课程审查指导委员会负责实施。
评价3、4主要用于对课程教学的考量。这种评价有别于必修课程,侧重于教师教学的投入度、效率度与学生学习的兴趣度、满意度,评价结果可以用于对教师课程教学工作的考核。该评价由主要由教学处、课程管理部负责实施,学生参与部分评价。
评价表见附件。
三、评价标准与流程
构建选修课程评价体系,该评价体系将通过采集教师与学生的反馈信息,综合教学处、课程管理部、选修课程审查指导委员会的意见,采用量化评分的形式,形成三项得分(课程、课务、效度),用它来测量选修课程的质量水平。选修课程模块教学结束后,由选修课程审查小组进行星级评定,报校选修课程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后公布。
(一)课程星级评定标准
一星级课程:课程评价合格(60-70) 课务评价合格(60-70) 效度评价合格(60-70)
二星级课程:课程评价良好(71-84) 课务评价良好(71-84) 效度评价良好(71-84)
三星级课程:课程评价优秀(85以上) 课务评价优秀(85以上) 效度评价优秀(85以上)
被评为三星级的,可作为校精品课程。具体评分方法见相应量表,分项指标不均匀的课程,由选修课程审查指导委员根据课程发展状况协调决定。)
(二)课程星级评定流程
1.申报。选修课程模块教学结束后,教师填写星级课程申报表,并附上相关材料。
2.记分与测算。由教学处、课程管理部按照选修课程管理规定以及评价办法,对每门选修课程进行课程、课务及效度三项量化评价。)
3.审核。由校选修课程审查指导委员会审核每门课程的各项量化评分,初步确定课程星级。
4.认定。由校选修课程建设领导小组讨论,最后确定星级课程。
5.公布。星级认定结果在校园网上公布。
(三)星级课程奖惩办法
1.对达到一至三星级课程的开发、开设教师,学校予以一定的奖励。该奖励一并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中作具体规定。
2.对达不到一星级的课程,将从选修课程目录中删除,不再开设。
附件1:王府中学选修课程课程评价表(1)
说明:此评价为课程立项评价。
指 标 | 评价标准及其得分 | ||||
5分 | 4分 | 3分 | 2分 | ||
1.1 | 课程设计的先进性,开设本课程的意义 | 课程目标明晰,反映当代科技与社会发展趋势,对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具有显著作用 | 课程目标清晰,基本体现当代科技与社会发展趋势,对学生某一方面素质提高具有促进作用 | 课程目标基本清晰,课程内容合理,对学生发展能有一定促进 | 课程目标不明确;或课程内容陈旧落后;或看不出对学生发展的意义 |
1.2 | 课程的拓展性,课程目标与王府中学培养目标的一致性 | 在必修课程计划基本要求之上进行了拓展深化,体现了王府中学的培养目标 | 在必修课程基本要求上有一定拓展,基本体现了王府中学培养目标 | 是必修课程的延伸而不是拓展,某些方面体现了王府中学培养目标 | 仅仅是必修课程教学的继续,不能体现王府中学培养目标 |
1.3 | 课程设计与学校课程改革思想、整体课程改革要求的相容性 | 课程设计充分体现了王府中学课程改革的思想,完全符合学校整体课程计划的要求 | 课程设计体现了王府中学课程改革思想,与学校整体课程计划基本符合,但还存在些微偏差 | 课程设计思想与学校课程改革思想有一定差异,与学校课程总体安排有些冲突 | 课程设计与学校课程思想冲突;或者与学校整体课程计划相矛盾 |
1.4 | 课程设计与学校课程平台设置的一致行,课程的完整性 | 是学校学校课程模块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学校课程没有交叉,有独立的知识体系和培养目标 | 符合学校学校课程模块的要求,知识体系的建构上还有所欠缺,或者存在与其他课程协调的问题 | 符合学校学校课程模块的要求,但内容结构不完整,与其他学校课程有明显交叉或冲突 | 不符合学校学校课程模块要求,或者可能会对其他学校课程目标达成有负面影响 |
1.5 | 课程计划的科学性、适用性 | 课程内容选择科学合理、结构清晰,呈现形式与学生发展水平相适应 | 课程内容选择基本科学合理、结构清晰,课程呈现性是基本与学生发展水平和特点相适应 | 课程内容结构不尽合理,课程内容的呈现不太适合学生的发展水平与特点 | 课程内容结构缺乏逻辑性或完整性,与学生现阶段发展水平脱节 |
1.6 | 是否具有开设课程的条件和基础 | 教师的知识基础、学生知识准备、学校现有的条件均完全支持课程的开设 | 教师的知识基础、学生知识准备、学校现有的条件中尚有部分欠缺,但有可行的解决方案 删除评价 | 课程开设基础与条件中有目前难以解决的问题,但可以预期经过努力能够解决 | 课程设计中存在近期无法克服的困难或无法解决的问题 |
注:评分可以选用两个等级之间,采用小数点后1位。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