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标准及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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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标准及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项:基础环境建设(40分)
1.信息基础设施(10分)
评价细则:
1)学校应有光纤接入互联网或教育城域网,班均出口带宽需达到10M以上。
2)网络服务需全覆盖,千兆以上带宽到楼宇,千兆带宽到桌面,并拥有功能完备的网络运维管理平台。无线网络需支持移动研究、移动办公等应用。
3)需要建有基于校园网络的智能广播系统、校园电视台和视频会议系统。
删除评价4)数据机房、安防控制机房的建设应符合GB-2008的规定,楼层设备间布局应满足机柜数量和维护需要,并预留可扩展的面积。
2.多媒体教室(10分)
评价细则:
1)所有班级教室和功能教室需配备一套交互式体教学设备,能实现互动教学功能,满足教学需要。
2)需要具备智能型物联网+控制系统。
3.智慧教室(15分)
评价细则:
1)智慧教室数量不少于学校所有班级数的教室(81/3)。依托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智能学科辅助工具、第三方服务等,实现深度研究、翻转研究、个性化教学等教学模式变革与创新。
2)师机比达到1:1,生机比不小于5:1,拥有支持移动研究和交流的智能终端及配套设备,探索智能终端在教学中的应用。
3)需要建设未来教室,以人工智能、教育大数据、模式识别技术为基础,结合多种互动教学方式,解决学情数据采集、智能批改、学情动态诊断与个性化补救等关键问题。形成课前、课中、课后一体化教学及评价体系。支持面向学校、教师和学生提供全方位学情分析及教学矫正服务。
4.特功能教室(5分)
评价细则:
利用信息技术,建有与课程内容相配套或具有学生自主研究发挥个性发展的特功能教室(如探究实验、智能机器人、虚拟现实、创客空间等)。
5.绿能源(3分)
评价细则:
使用太阳能装置、POE供电等绿环保设备;建有能效监控系统,对设备进行能效监控和管理。
评价项:智能安保系统(4分)
评价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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