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违规处理措施
第五十条为保障消费者、经营者或淘宝的正当权益,在会员违规处理期间淘宝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情形对会员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措施:
店铺屏蔽,指在搜索、导航、营销等各项服务中对会员店铺及商品等信息进行屏蔽;
删除评价,指店铺评分等删除不计分,并删除评论内容;
限制评价,指禁止评价人对交易进行评价;
限制发布商品,指禁止淘宝会员发布新商品;
限制发送站内信,指禁止淘宝会员发送站内信;
限制社区功能,指禁止淘宝会员使用淘江湖、论坛、帮派、打听等社区类服务;
限制买家行为,指禁止淘宝会员购买商品;
限制发货,指禁止淘宝会员操作处于“买家已付款,等待商家发货”状态的交易;
限制使用阿里旺旺,指禁止淘宝会员使用阿里旺旺;
限制网站登录,指禁止淘宝会员登录淘宝网页;
十一关闭店铺,指删除淘宝会员的店铺,下架店铺内所有出售中的商品,禁止发布商品,并禁止创建店铺;
十二公示警告,指在淘宝会员的店铺页面、商品页面、阿里旺旺界面,对其正在被执行的处理进行公示;
十三查封账户,指永久禁止会员使用违规账户登录淘宝、使用阿里旺旺等工具;
第二节 违规处理
第五十一条会员发生违规行为的,其违规行为应当纠正,并扣以一定分值且公布三天;违规扣分在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二十四时清零;
因分销商品引起的违规行为,若淘宝判定非分销商责任的,则分销商免于扣分,仅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
第五十二条被执行节点处理的会员,当其全部违规行为被纠正、违规处理期间届满、违规处理措施执行完毕且通过规则考试后,方可恢复正常状态;
第五十三条就会员的首次或者非故意实施的违规行为,淘宝将视情形给予纠正和教育,并要求会员进行自检自查;
第五十四条会员可在被违规处理之时起总计3-30天不等的时间内淘宝审核时间除外通过线上违规申诉入口提交违规申诉申请;
第五十五条违规行为根据严重程度分为严重违规行为及一般违规行为,两者分别扣分、分别累计、分别执行;
严重违规行为,是指严重破坏淘宝经营秩序或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一般违规行为,是指除严重违规行为外的违规行为;
违规行为根据适用的范围分为通用违规行为及特殊市场违规行为,特殊市场违规行为也遵循前款规定的严重违规行为与一般违规行为划分;
第五十六条天猫对会员的严重违规行为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方式:
商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十二分的,给予店铺屏蔽、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创建店铺、限制发送站内信、限制社区功能及公示警告七天、限制参加天猫营销活动三十天、向天猫支付违约金两万元的处理;
商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二十四分的,给予店铺屏蔽、下架店铺内所有商品、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创建店铺、限制发送站内信、限制社区功能及公示警告十四天、限制参加天猫营销活动六十天、向天猫支付违约金三万元的处理;
商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三十六分的,给予关闭店铺、限制发送站内信、限制社区功能及公示警告二十一天、限制参加天猫营销活动九十天、向天猫支付违约金四万元的处理;
商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四十八分的,对商家做清退处理,查封账户并向天猫支付部分或全部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该保证金是指商家被天猫进行清退处理时,其店铺应缴纳的保证金金额; 商家因单次违规扣分较大,导致累积扣分满足多个节点处理条件的,或在被处理期间又须执行同类节点处理的,仅执行最重的节点处理;
第五十七条天猫对会员的一般违规行为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方式:
商家因一般违规行为,每扣十二分即被给予限制参加天猫营销活动七天、向天猫支付违约金一万元的处理;
商家因违反违背承诺 和/或 滥发信息的规定,除按照前款规定处理外,如累计被扣分达二十四分,则给予店铺监管七天的处理;如累计被扣分达四十八分,则给予店铺监管二十八天的处理;
第三节 严重违规行为
第五十八条不当注册,是指用户通过软件、程序等方式,批量注册淘宝账户的行为;不当注册的,淘宝对使用软件、程序方式批量注册而成的账户每次扣四十八分;对于淘宝排查到的涉嫌不当注册的会员,淘宝将视情节采取警告、身份验证、限制创建店铺、限制发送站内信、限制发布商品、限制网站登录、限制旺旺登录、限制买家行为等临时性管控措施;
第五十九条发布违禁信息,是指会员发布国家禁止出售的商品或信息,即中构成严重违规行为的商品或信息;发布违禁信息的,依据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盗用他人账户,是指盗用他人淘宝账户或支付宝账户,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盗用他人账户的,淘宝收回被盗账户并使原所有人可以通过账户申诉流程重新取回账户,每次扣四十八分;
第六十一条泄露他人信息 ,是指未经允许发布、传递他人隐私信息,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泄露他人信息的,天猫删除会员所泄露的他人隐私资料的信息,每次扣六分, 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第六十二条骗取他人财物,是指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非法获取他人财物,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骗取他人财物的,淘宝删除用以骗取他人财物的商品或信息及因此产生的交易评价,每次扣四十八分;对前述骗取他人财物的受害方,淘宝将基于有限的技术手段采取临时性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宝账户强制措施、店铺监管、限制网站登录、限制旺旺登录等;
第六十三条出售假冒商品,每次扣四十八分;出售假冒商品的,天猫删除会员所发布的假冒商品或信息;同时为了防止对公众造成不利影响,保护消费者权益,对涉嫌违反上述情形的商家,天猫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店铺监管;为出售假冒、盗版商品提供便利条件的,每次扣二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十二分;
第六十四条假冒材质成份,是指商家对商品全部材质或成份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完全不符的;商家首次假冒材质成份的,扣六分;再次及以上假冒材质成份的,每次扣十二分;特定类目商家假冒材质成份的,不论是否首次,每次扣十二分;商家被扣十二分累计达三次,扣四十八分;假冒材质成份的,天猫删除会员所发布的假冒材质成份的商品;
第六十五条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是指出售未经正常中国海关报关程序的进口商品;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的,天猫删除会员所发布的未报关进口商品或信息,包括出售中及线上仓库中的商品或信息,每次扣四十八分;同时为了防止对公众造成不利影响,保护消费者权益,对涉嫌违反上述情形的商家,天猫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店铺监管;
第六十六条扰乱市场秩序,是指以任何方式,刻意规避淘宝的各类规则或市场管控措施,或以不正当的方式获取、使用淘宝官方资源的行为;扰乱市场秩序的,每次扣二十四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第六十七条发布非约定商品,是指商家通过天猫平台发布或出售未经天猫许可的品牌的商品;商家发布非约定商品的,天猫将对商家所发布的非约定商品或信息进行删除处理;
第六十八条不正当谋利,是指会员采用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行为,包括:
一向阿里巴巴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提供财物、消费、款待或商业机会等;
二通过其他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会员不正当谋利的,无论是否获得利益,每次扣四十八分,淘宝永久不向其提供或接受其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同时,会员的关联店铺六个月内不得参加淘宝营销活动;
实施不正当谋利行为的运营服务商,淘宝永久不向其提供或接受其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由该运营服务商代运营的其它店铺亦应在收到淘宝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自营或更换运营服务商,逾期,则淘宝将对相关店铺进行监管直至其执行完毕;
实施不正当谋利行为的会员有如实主动申报及/或如实积极举报情形的,淘宝酌情给予从轻或减轻的处理措施;
自对会员进行不正当谋利调查之日起,淘宝将限制该会员店铺及其关联店铺参加淘宝营销活动,直至调查终结;
会员向阿里巴巴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明确表达不正当谋利意图或已经开始实施不正当谋利行为,但由于会员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构成不正当谋利未遂,每次扣十二分;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同为不正当谋利行为:
一商家为阿里巴巴工作人员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二商家为阿里巴巴工作人员之关联人士且该阿里巴巴工作人员未依据阿里巴巴集团商业行为准则规定进行如实申报,每次扣二十四分,若有利用阿里巴巴工作人员职务便利条件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第六十九条拖欠淘宝贷款,是指会员自阿里巴巴金融申请并获得淘宝贷款,到期未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或其他费用,经阿里巴巴金融自催及委外催收仍未归还的行为;拖欠淘宝贷款的,每次扣四十八分,该会员符合特定条件的关联店铺永久不得参加淘宝营销活动;
第四节 一般违规行为
第七十条发布禁售信息,是指会员发布中构成一般违规行为的商品或信息;发布禁售信息的,依据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十一条滥发信息,是指商家未按本规则及淘宝发布的其他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则、规范、类目管理标准、行业标准等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发布广告信息
删除评价发布以下任一商品或信息的,删除该信息:
1、发布心情故事、店铺介绍、淘宝客链接等非实际交易信息;
2、发布非天猫购物链接、非阿里旺旺、实体店信息、银行账号及个人支付宝账户等信息,特殊情形除外;
3、在淘宝分销平台外发布批发、代理、招商类商品;
4、利用阿里旺旺等发重复的或未经请求的淘宝商家店铺消息、产品或服务消息等广告消息;
5、在商品标题、商品详情、店铺、阿里旺旺等中使用导购、团购、促销类网站的名称、LOGO等信息;
发布重复信息
1、店铺中同时出售同款商品两件以上的,保留其中一款商品,删除其他同款商品;
2、开设两家以上店铺且出售同样商品的,保留其中一家店铺的品牌授权,取消其他店铺的品牌授权并删除该店铺该品牌的商品;
对涉嫌违反第一目规定的商品,天猫将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人工排查,人工排查期内给予单个商品淘宝网搜索屏蔽;同时,淘宝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店铺监管、限制发布商品等处理措施;
发布规避信息
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的,将删除该商品或信息:
1、以非常规的数量单位发布商品的;
2、刻意规避淘宝商品SKU设置规则发布商品的;
对涉嫌违反第一、二目规定的商品,同时给予单个商品淘宝网搜索降权直至商品整改完成后第三天恢复;
同时,淘宝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店铺监管、限制发布商品等处理措施;
发布错误描述信息
发布以下任一错误描述的商品或信息的,删除该商品或信息:
1、商品信息中缺少标题、主图,或特殊类目商品缺少所售商品本身的实物图片;
2、商品标题、图片、价格、物流方式、邮费及售后服务等商品要素之间明显不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