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政办发[2022]2号关于印发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03.18
∙【字 号】门政办发〔2022〕2号
∙【施行日期】2022.03.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予以印发。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区政府组成人员职责
第三章 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第四章 坚持依法行政
第五章 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第六章 推进政务公开
第七章 健全监督制度
第八章 加强廉政建设
第九章 会议制度
第十章 公文审批制度
第十一章 内事活动制度
第十二章 外事活动制度
第十三章 督促检查和绩效管理制度
第十四章 作风和纪律
第十五章 附 则
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区政府各项工作,提高行政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国务院、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二、区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生态立区、文化兴区、科技强区,筑牢首都西部生态屏障,培育绿发展新动能,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努力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三、区政府工作的准则是,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赋予门头沟区的功能定位,坚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坚持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坚持质量第一、效率优先。
第二章 区政府组成人员职责
四、区政府实行区长负责制,区长领导区政府全面工作。常务副区长除分管工作外,同时协助区长负责区人民政府的日常工作。区长离京出访、出差期间,由常务副区长主持区政府工作。
五、副区长协助区长工作,按照工作分工处理分管工作。受区长的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并可代表区政府进行外事活动。
六、区政府组成部门实行主任、局长负责制,由其领导本单位的工作。
区审计局在区长领导下,按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区政府组成人员要根据宪法、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决定开展工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顾全大局、协调配合,切实维护团结统一、政令畅通,贯彻落实区政府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
第三章 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七、区政府及各部门要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统筹配置城乡发展资源,落实区域功能定位,促进地区高质量发展。
八、贯彻执行国务院和市政府宏观政策措施,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强经济发展趋势研判,有效运用经济、法律手段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导和调控经济运行,推动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城市功能优化调整,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九、严格市场监管,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完善监管体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规范市场执法,特别是加强对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领域的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形成保障有力的市场监管体系,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十、加强社会管理,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能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深化“吹哨报到”“接诉即办”改革。加强城乡基层众性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培育并引导各类民间组织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作用,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正。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完善应急管理机制,提高政府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公共安全。
十一、强化公共服务,持续改善民生,聚焦“七有”要求、“五性”需求,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完善公共政策,不断提高基础设施优质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推进部分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化进程,建立健全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监管及绩效评估制度,简化程序,降低成本,讲求质量,提高效益,增强公共服务能力。
十二、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强化理水治山、护蓝增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强化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防治,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和环境保护督察力度,坚决打赢三大保卫战;深入实施河长制,推进生态治理和修复,推广清洁能源生产和使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形成绿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塑造全域绿生态新空间。
第四章 坚持依法行政
十三、区政府及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行政权力,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强化法治思维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十四、区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可以制定、修改或废止规范性文件。制定与众
利益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原则上都要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并经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发布后,及时报送市政府(备案机构为市司法局)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实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注重发挥律师和专家学者在决策中的法律顾问作用。涉及公平竞争审查事项的,应由本机关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后报区政府。
十五、区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政策规定,并经本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制发后要及时报送区政府备案(备案机构为区司法局)。
十六、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明确执法机构职责和权限,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强化行政执法保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落实执法联动机制,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落实各部门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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