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人员资质审核和准入制度
复岗危重病人特殊岗位专项技术操作资格准入申请审核表
目录
1、护理人员资质审核和准入制度
2、护理人员复岗资格准入申请审核表修订版
3、护理专项技术操作资格准入申请审核表修订版
4、特殊岗位护理人员技术准入资格申请审核表修订版
5、危重病人护士技术资格准入申请审核表修订版
附件
1 ICU护士准入标准
2 急诊护士准入标准
3 血液透析室护士准入标准
4 CCU护士准入标准
5 手术室护士准入
6 护理专项技术操作资格准入管理办法
一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各级各类护理人员资质的审核和准入。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医院所有护理人员。
三主要内容
1  审核和准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和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称及晋升条例》。
2  各级护理人员资质要求:
2.1  护士:护理中专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考试合格并经注册者,同时获得护士资格证,经过医院统一考试合格聘任;在本院工作≤2年低年资护士,以从事基础护理工作为主,可在上级护师指导下完成一般性专科护理技术、责任护士工作,不独立从事复杂专科护理技术操作。在本院工作≥3年护士,主要承担责任护士、独立从事一般性专科技术操作,可在上级护师指导下完成复杂性专科护理技术、具备一定的教学能力,带教护理实习生。
2.2  护师:护理中专毕业在临床工作满5年、专科毕业满3年、本科毕业满1年,经过国家职称考试合格,获得护师资格证,医院聘任者;承担责任护士,独立从事复杂专科护理技术操作,具备教学能力进行带教讲课。
2.3  主管护师:取得卫生类中专学历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7年、取得卫生类大专学历从事护师工作满6年、取得卫生类本科学历从事护师工作满4年、取得卫生类硕士学位从
事护师工作满2年,经过国家职称考试合格,获得主管护师资格证;承担责任护士,具备解决专科护理疑难问题的能力,具有参加护理会诊资格,组织护理查房,承担科内、院内教学讲课;具备护理科研能力。
2.4  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具有护理本科或大专学历,从事主管护师满5年,主任护师需从事副主任护师满5年上,经山东省高评委评审通过资格认定,医院聘任者,指导专科、全院性护理技术,组织护理查房、护理会诊、疑难病例讨论,解决全院性和专科疑难问题和技术,具备较高的教学水平和技能,主持科研工作。
3  各类护理人员执业准入、专业技术准入制度:
3.1  执业资格准入:
3.1.1  新招聘护士执业资格准入:应届毕业生可持护士执业考试合格成绩单、学校就业推荐信及学籍复印件,招聘其他各级护士上岗前必须持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过注册、相应护理专业资格证书,持有枣庄市初级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者优先录用;上岗前必须参加医院组织的相关理论、技能培训后,经考核、考试合格者方可准入上岗,否则不予录用或上岗;
3.1.2  各类在岗护理人员执业资格准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规定,5年集中到期或散在到期延续注册的护理人员,由医院护理部集中办理,若有不符合延续注册规定的不予办理延续注册,调离护士岗位。
3.2  专业技术准入:
3.2.1  新上岗护士独立值班技术准入:新上岗护士经过一个月的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进入临床进行转科一对一带教, 6-10个月后(特殊专科12个月后),进入全面考核、考试合格后,护理部审批并发放“新上岗护士独立值班资格合格证”,方可进入临床独立值班(培训考核内容详见护理人员教育培训制度),考核、考试不达标者,适当延长继续强化培训时间,直至合格。对普通病房护士一年半仍不能独立值班(ICU、急诊除外)者,护理部给予谈话、下发工作督导书,限期达标,否则给予降级或调离岗位。
3.2.2  危重病人护理技术资格准入:参加省护理学会举办的“重症护理专业护士岗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护理人员可以从事危重病人护理工作;在本院从事护理工作2年(本科或研究生毕业1年)以上,经过本院护理部组织的危重病人护理知识及技能考试合格的护理人员方可从事危重病人的护理工作;普通病房不具备以上条件的护理人员不得独立护理危重病人,要在上级护师的指导下进行;
3.2.3  特殊技术项目如临床输血技术资格准入:新上岗护理人员经过临床输血相关知识、输血流程的考试、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完成输血,否则不可进行独立输血操作。
3.3  特殊岗位(ICU、CCU、NICU、急诊、手术室、血液净化、PICC)护理技术资格准入:
3.3.1  由医院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确定特殊岗位护士准入条件,并监督管理。
3.3.2  由科室完成相关理论、相关专业技术培训与考核,成绩合格者,经医院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准入后,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特殊岗位护士工作,并享受相应特殊岗位护士的有关待遇。
3.3.3  特殊岗位护士须定期接受相关专业知识、技能的再培训与考核。
4  审核程序:
4.1  新上岗护理人员的资质审核:新上岗人员持学历证书、护士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原件由人力资源部、护理部共同审核确认,经专业技术考核合格将以上各种证书复印件交护理部存于技术档案;持枣庄市初级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者优先录用。
4.2  在岗护理人员资质审核:凡符合报考上一级技术职称者经过医院人事科及上级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并经过国家职称考试合格或经山东省高评委评审通过资格认定获得相应
资格证、医院聘任,将相应资格证书复印件交护理部存于技术档案。
4.3  特殊岗位技术资格审核:特殊岗位护士必须经过山东省护理学会相关专业规范化培训合格,持有相应合格证书,或经过科室按照专科护士培训计划完成培训任务并且考试合格,经护理部审核批准后方可从事特殊岗位的护理工作,特殊岗位技术准入每2年进行重新进行考核准入。
四附件
护师考试资格报考条件
1  ICU护士准入标准
2  急诊护士准入标准
3  血液透析室护士准入标准
4  CCU护士准入标准
5  手术室护士准入
6  护理专项技术操作资格准入管理办法
附1  ICU护士准入标准
1  具备护理专业专科或本科学历;
2  从事重症医学护理专业技术工作三个月以上,完成科室制定的ICU专科护士培训计划,并通过考核合格。
3  具有扎实的医学护理基础知识,熟练的护理基本技能,敏锐的观察能力和思维判断能力;
附2  急诊护士准入标准
1  具备护理专业中专或以上学历;
2  完成相关科室轮转。在本院内科、外科、重症监护室等科室分别轮转,时间总计三个月以上,能够正确、迅速、安全有效地从事各项护理工作。
3  从事急诊科护理专业技术工作三个月以上,完成急诊科制定的培训计划,并通过考核合格。
4  具有较全面的急救医学理论知识和较熟练的基本操作技能和急诊急救技能,熟练掌握心肺复苏、电除颤、洗胃、气管插管、心电图操作、呼吸机、心电监护及各种急症的院前急救技术。
5  反应敏捷,具有较强的分析、判断、预测和对急危重症病人应急处理能力
附3  血液透析室护士准入标准
1  必须具有护理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2  持有护士执业证书,并且经过本科室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老师岗前培训带教考核
合格后方可上岗;
3  从事本专业护理技术工作三个月以上,完成科室制订的专科护士培训计划,并通过考核合格。
4  有娴熟的血管穿刺技术,具备敏锐的病情观察能力以及各种透析并发症的处理能力;
附4  CCU护士准入标准
1  具备护理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在本科工作2年以上;
2  具有较全面的心内科基础理论知识和护理专业知识;
3  具有熟练的护理基本操作技能和应急急救技能,熟练掌握心肺复苏、电除颤、心电图操作及常见异常心电图的识别、心电监护及各种急症的急救技术;
4  反应敏捷,有较强的应急能力;
5  通过CCU专科护士培训,经考核合格。
附5  手术室护士准入
1  具备护理专科或以上学历、体质好、身高>160CM;
2  完成相关科室轮转。在本院外科、重症监护室等科室分别轮转,时间总计三个月以上,能够正确、迅速、安全有效地从事各项护理工作。
3  医学基础理论和护理专业知识扎实;反应敏捷,具有较强的分析、判断、预测和对急危重症病人应急处理能力。
4  完成手术室制定的培训计划,通过科室手术室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并考试考核合格,经护理部审核批准。
附件6  护理专项技术操作资格准入管理办法
1  护理专项技术是指具有一定技术难度及风险,需要经过专项培训、考核合格授权后,才能进行的临床操作的护理技术,如PICC等。
2  专项技术操作准入条件:
2.1  护师或工作5年以上,从事相关专业≥2年的注册护士。
2.2  院内、外培训,具备专项技术操作的理论知识与技能。
2.2.1  院内培训
2.2.1.1  参加专项技术操作理论授课,不少于10学时。
2.2.1.2  在示教人上模拟操作≥10次;在培训师指导下进行临床实践操作≥3例。
2.2.1.3  理论、操作考核合格。
2.2.2  院外培训:通过院外专项技术操作培训并获得相关专项技术操作资格证书。
2.3  定期接受专项技术知识、技能的再培训与考核,再培训间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3  授权与管理
3.1  护理专项技术操作者向相关学术小组提出申请,护理学术小组组长组织对其进行评价,提出审核意
见,提交医院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批准后,护理部为操作者发放相应专项技术操作资格证书。
3.2  护理部对护理专项操作技术操作者实行动态管理,对再考核不合格者或发生与本技术操作相关的医疗事故者,则取消其相应专项技术操作资格。
护理人员复岗资格准入申请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