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下面是提供的xx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欢送大家阅读。xx年1月27日在本院行政办公楼五楼进行现场确认
  全院各科室、社区中心、科教中心:
  现将xx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
  (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
  (五)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其中参加临床医学、中医、预防医学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凡在北京市社区卫生效劳中心(站)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对xx年以后毕业的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北京地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须将《住院医师标准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本人参加中级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必备条件之一。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过失责任者未满1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未满2年;
  (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五)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其他情形。
  1、先网上报名:登陆中国卫生(.21wecan..),网上填写《xx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报名截止日期xx年2月3日。
  2、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申报表。(直接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xx年1月27日在本院行政办公楼五楼进行现场确认。(制人员还需加盖档案存放单位章。档案在卫生部人才人员除外)。
  注意:现场确认时请按照流程图完成所有确认步骤,否那么确认无效。
  1、《xx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2、毕业证(学位证) 3、低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 4、本人身份证 5、历史考生须提交卫生部人才交流效劳中心统一印发的xx年度成绩单 6、报考主治医师医师的人员须同时提交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证书。7
、社区人员须提供全科医学上岗证
  注:因工作岗位变动,须提交单位出具的“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的证明
  注:名参加xx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xx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敬请科主任、护士长必须及时通知到每一个相关人员
  人事科
>护师考试资格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