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2023年招生简章
  招生名额
  拟招生数在录取时以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为准。
  四、学制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生物与医药、风景园林、艺术、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土木水利、交通运输类别学制3年;
  资源与环境、社会工作、工程管理类别学制2.5年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
  五、专业目录
  详见我校《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招生以研究方向后标记“(全日制)”、“(非全日制)”予以区分。
  拟招生数在录取时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实际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2023年考研时间定了  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10名,专业目录范围内均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作调整。
  六、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院根据本学院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