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学历的认定
根据省委组织部《全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鄂组通【2023】93号)精神,重点核查干部 三龄二历一身份 情况。
针对干部学历学位,要求干部在职攻读的学历、学位需要到省教育厅进行审核认定。关于学历学位认证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的区分,认定为全日制学历要同时满足如下四条:
1、参加全国统一招生入学考试取得学籍。
2023年考研时间定了
2、采取全天在校学习。
3、学习期间须与原工作单位脱离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个人档案工资关系等均已转入培养院校。
4、毕业统一颁发学历学位,并重新派遣工作单位。
二、在职学历学位认定的基本程序
1、填写《干部学历(学位)呈报审批表》一式三份,并到人事处审核盖章。
2、由干部本人将个人相关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和《干部学历(学位)呈报审批表》一并报送省教育厅进行审核认定。
3、将认证结果和一份《干部学历(学位)呈报审批表》提交人事处归档。
今后,凡未经审核同意更改干部学历、学位的有关材料一律不得归入干部本人档案。凡在职取得的学历学位,必须按照规范程序审核认定,否则不予承认。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学历的认定
干部在参加工作之前所取得的学历学位,按照国家教育部门关于学历学位的有关规定,属于普通全日制教育的,按全日制教育掌握;其它情况,一般按在职教育掌握。
干部在参加工作之后所取得的学历学位,按全日制教育掌握的,一般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入学、达到入取分数线、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
(2)学习期间采取全天在校学习方式(即全脱产学习);
(3)学习期间须与原单位脱离工作关系和工资关系,转递本人档案;
(4)毕业时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并重新派遣。否则,一般按在职教育掌握。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学历的认定
干部档案审核的一般方法是:先依据最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干部履历表》,作为现在工作中使用的干部相关信息,再到涉及该信息的材料中反查核对,比照最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干部履历表》的信息是否与材料的记载一致,不一致要做好记录并作核实处理,差缺的材料要进行补充。
一般应重点审核干部的 三龄两历一身份 和家庭情况等信息。 三龄 即干部的出生日期、入党时间和参加工作时间, 两历 即干部的学历学位和工作经历, 一身份 即干部身份。具体审核方法如下:
一、出生日期
(一)认定依据
出生日期的认定以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有涂改的,要查相关材料(原始户籍材料和亲属材料)予以印证。
(二)审核要点
重点审核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出生日期记载是否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时间一致。
出生日期记载前后是否一致的界定:
1.若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出生日期记载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的记载时间一致,且大部分主要材料均一致,则该档案的出生日期不存在问题;
2.若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出生日期记载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日期不一致,且无相应的认定材料或有认定材料但没有更早于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出生日期的相关材料(档案材料或原始户籍材料)作依据,该档案中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材料的出生日期存在问题,须进行相应记录及整改。
(三)审核程序
1.比对信息
首先详细审核档案材料记载的下述三个材料的出生日期,并判断最早形成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其他主要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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