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国家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做好市局下发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巩固和提高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实现我局的安全目标,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工程管理过程中的事故隐患,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机制建设,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
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原则
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总体要求,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级实施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短期治理与长期规范相结合,对我局全面覆盖,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
三、检查类型:
1、定期安全检查: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有深度的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根据我局实际情况,确定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安全大检查。
2、经常性安全检查:每月采取个别的、日常的巡视方式来对水闸和泵站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消除,保证工程安全运行。局分管领导、工程科人员等不定期检查,并形成记录。
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根据季节变变化,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进行季节检查,如冬季防冻保温、防火、防爆;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检查。
由于节假日(特别是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国庆节)前后,职工注意力在过节上,容易发生事故,因而应在节假日前后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4、专业(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对某个专业(项)问题或在工程运行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的单项定性或定量检查。如对危险较大的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环境条件的管理性或监督性定量检测检验则属专业(项)安全检查。专业(项)检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专业
要求,用于检查难度较大的项目。通过检查,发现潜在问题,研究整改对策,及时消除隐患,进行技术改造。我局每季度应各做一次消防安全、用电安全专项检查。
5、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局分管领导、工程科等进行的全面综合性检查,每季度检查一次,内容涵盖消防安全、用电安全、安全技术操作等。
五、排查治理内容
1、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与落实情况;
3、对风险性较大工程风险评估及施工专项方案的制定、落实情况;
4、安全附件、机具检测检验情况,电气设备、特种设备等的运行记录和检测记录;
5、水闸及泵站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6、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7、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是否达到要求;水管防冻
8、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满足各类事故的应急抢救,应急设备是否合格;
六、排查治理工作方法
工作方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二是与日常安全生产监管结合起来,完善应急体系,建立长效机制;三是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结合起来,联合各职能部门开展抽查,加强督促指导;四是与强化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和落实安全投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升本质安全度。
七、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
按照我局有关规定,对分管领域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实行排查整改和上报责任制。
1、对部门和个人通过各种途径上报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按规定进行查实,并认真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进行彻底整改.
2、分管领导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尤其要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监管。
3、对重大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及时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措施,并立即上报局长,由局长负责协调解决;局长不能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应随时上报市局负责人;市局无法协调解决的,立即向省厅或政府报告。
4、将众举报、检查发现、上报等各类事故隐患、隐患具体情况、采取的措施、监管责任人、整改结果、复查时间等逐条进行详细记录;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档案,将危险源数量、类型、具体位置和部位、危险程度、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监控措施、管理责任人、监控责任人、检查时间等详细登记、记录。
5、办公室对事故隐患进行定期汇总向局领导汇报,并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6、 深刻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局长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各个环节责任到人,凡是由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疏漏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
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结合我局情况,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公布隐患举报电话,强化舆论监督和众监督。加强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及极端天气多发季节的值班和检查,及时沟通和掌握安全隐患治理活动进展和动态趋势,推动各阶段工作任务的开展实施。
八、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