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于”字作为介词很早便出现了。随着时代的发展,它自身的用法也在变化着。不同的时期它的用法可能在增多。在日常的学习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于字的存在,因此,掌握“于”字的用法对于我们来说是很有必要的。
关键词:介词“于”的定义;具体作用;具体用法
一、“于”字
㈠“于”字的含义
“于”,是迂、纡的本字,本义为曲折。较早的字是在“干”的旁边有一条迂回的线,行路时要绕着走。作为介词,它总是跟名词、代词、或短语结合,构成结冰断面与去修饰动词、形容词,表示多种组合关系,《说文解字》里谈到:“于,於也。象气之舒。”本义为叹词,音xū。“于”的其他虚词是其假借用法,今音读yú。可用作介词、连词、助词和语气词。介词“于”
早在甲骨文中就已大量出现,西周以后,随着介词“於”的出现,“于”的一些用法逐渐被取代,魏晋以后,除了在引用古籍或固定格式中以外,“于”字就很少出现了。其连词、助词和语气词的用法只出现在先秦汉语中,汉代以后便被逐渐取代了。
二、“于”字在各个时期的用法
㈠甲骨文中“于”字的用法
关于甲骨文中用作动词的"于"字,有如下几类:
1、名词+于+处所名词
如1.“壬寅卜,王于商。”同“辛卯卜,王入商。”对比。“王于商”即王去到商邑,该句里没有其他动词,因此,“于”在这里是“动词”,"于商"与"入商"的格式是相同的,这里着重表面从甲地到达乙地的进程。
2、自+处所名词+于+处所名词
如:“乙酉卜,行贞:王步,自遘于大,无灾?在十二月。”其中的“王步”是王出行,“自
遘于大”是从“遘”这个地方去到“大”这个地方,这种格式中的“于”只能是动词,不可能再说它前面省略了别的动词。
3、先+于+处所名词
如:“乃先于盂”即先去到盂地,这种格式不能认为是省略了别的动词。
4、使/令/呼+名词+于+处所名词
如:“庚申卜,古贞:王使人于?,若?”这是兼语式的"于"字句,在甲骨文中出现较多"于"字之前没有别的动词,"于"是"去到"义的动词。
5、 +于+处所名词+无灾
这种情况虽少见,但也是存在的。
6、步/往+处所名词yuzheng/动词“田”
如:“辛酉卜,争贞:今日王布,于敦……?”这里的“步”是出行,表示的是外出的行动,
而不是指要去向哪里,所以一般不带处所宾语;“于”是去到,表示要到某地去,必须带处所宾语。
甲骨文中,“于”字用作介词的类型也有多种,它是由“去到义动词虚化而成的。它应该是先用来介绍行为的处所,在扩展介绍行动的时间和动作涉及的对象。有如下几类:
a.动词/动宾+于+处所名词
如:“贞:方其来于沚?”“于”和“往”义动词的运动方向一致,用在往义动词之后,意义不变,是动词;用在“入”、“来”、“至”等“来义动词之后,运动方向相反,“于”的意义起了变化,抽象化,之表示引进“来至”这一行为的处所,开始向介词转化。同时也用于非往来义动词之后,也常常发生运动方向的不一致,如“土方征于我东鄙”,“于”在这里只是表示行为的处所。
b.于+时间词+动词//动词+于+时间词
如:“贞,其于六月娩。”其中,“于”字由于表示空间扩展为表示时间,意义虚化,其作用就是引进动作进行的时间,由动词转化为介词。引进时间的“于”字结构大多是用在动词的前面。
c.祭祀活动(+祷告事情)+于+祭祀对象//于+祭祀对象+祭祀活动(+祷告事情)
如:“丁未卜,其祷年于河,惠辛亥酒。”其中的“于”字便是作为引进行为处所的用法扩展而来的。祭祀的对象一般就是人名、庙号或自然神明。而祭祀对象其实是作为一种广义的行为处所来看的。在甲骨文中后塍一种动词后面带三个名词语(人、事、物)的句式。如“壬子卜,祷禾示壬牢。”这里就可以看到一个动词后面带上三个名词或其中的一到两个,没有标志,语义关系就有欠明确,因此介词“于”成了把祭祀对象区分出来的一个标志。这种引进祭祀对象的“于”字结构大多是用在东西后面。
d.受事名词+动词+于+名词
如:“三百羌用于丁。”这里是被看成表被动的于字句。其中“于丁”介绍的不是施事,只是一个普通动词“用”设计的对象。实际上“于”字句还不能算真正的被动句,“于”引进的是动作适应的范围,是一种广义的处所。
㈡西周金文的“于”字用法
⒈西周金文中“于”字仍有用作动词的。
如:“隹周公于征伐东尸。”只不过这种情况以及很少见了。据统计,在《上周青铜器铭文选》中只出现三次,占全部比例的1%不到。
2.“于”字作介词的用法
如:“曰古文王,初和于政。”其中的“和于政”是说在政治中施行和协的方针,并使得政局团结,“于正”是在政治事物方面,表示动作的适应范围,这里便是表示行为处所的的扩展,可以算是广义的行为处所介绍,也可以另外概括为行为背景的介绍,或者可以叫做引进动作范围。
“于”字用作介绍行为涉及的对象时,搭配的动词比甲骨文广泛得多,不限于祭祀活动,因此构成的予以关系也相应的更为复杂。有以下几种情况:
a.有的是引进受事或当事(非动作的直接接受者),如:“王乘于舟,为大礼。”
b.有的是引进取予的对象。如:“其又内于师旗。”
c.有的是引进告语的对象。如:“公告厥事于上。”
d.有的是引进动作的施事。如:“中乎归生凤于王。”
㈢先秦典籍中的“于”字用法
注:先秦典籍中的介词“于”在书写方面出现过变体,即又作“於”、“乎”、“诸”。“于”、“於”古音并不完全相同,“于”是匣母鱼部,“於”是影母鱼部。“乎”也是匣母鱼部,它同“于”的区别是开合口的不同。三个字是这个介词先后不同的假借字。“诸”是“之于”的合音。
(四)春秋战国时期介词“于”(包括它的各种写法)在语法作用方面的发展变化主要是如下几点:
a.介词“于”的后面不再是只带体词性结构,间或也能带谓词性结构(有带形容词的个别用例)。如:“出怒不怒,则怒出於不怒矣。”(《庄子·庚桑楚》)
b.用在形容词后面,产生了引进比较对象的句式。如:“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大山为小。”(《庄子·齐物论》)
c.出现了一种甲骨文中没有的对于义的“於”字。如::“季氏富於周公。”(《论语·公冶长》),这里的,“於”也是被当作介词来看的。
d.介词“於”进一步虚化,开始同别的词构成固定结构。如:“至於子都,天下莫不知其娇也。”(孟子·告子上》),其中的“至於”是由动词“至”加介词“於”构成的,置于句首,“於”的意义在这里便更加虚化了。
(五)汉代以后介词“于”的衰落
汉代以后,“在”字开始虚化成介词,并且逐渐取代了介词“于”的作用。如:“周鼎王在泗水中。”(《封禅书)从中可以看出“在”字已经虚化为介词了。魏晋以后,书面语也出现了文白夹杂的现象,“在”字在口语使用中相对比较占优势。因此,“于”字的作用越发被“在”字取代了。还有一些后来者居上的词,如“向”、“对”、“从”等介词也取代了“于”的部分功能。
四、总结
“于”字作为一个介词,也是一个虚词,在古文学习中是一个较为常见的字,因此,弄清它早期的发展历程对于研究一些作品的句式结构、翻译等来说是有一定的帮助的。
参考文献:
[1]黄伯荣、廖旭东《现代汉语》下册,北京市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4月第12次印刷版;
[2]郭锡良《汉语史论集》,商务印书馆,2005年10月;
[3]杨树达《杨树达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
[4]许慎《说文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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