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说明是啥证据
1.公安机关办案状况说明是不是证据
在刑事公诉案件中,公安机关的状况说明适用比较普遍,每
一个案件卷宗中都有公安机关的“关于什么什么的状况说明”,然后由两名侦查人员签名,盖有公安机关的印章。究竟公安机关出具的状况说明能否作为证据使用呢?
笔者认为,这要区分状况说明的品种。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马党库在《人民司法》2021年第21期
发表的《刑事诉讼中状况说明之于定案依据》中,依据状况说明对案件功能的不同,可将其分为以下几类:1.补正型说明。2.解释型说明。
3.完善型说明。
4.否定型说明。
5.自证型说明。
6.现实无关型说明。
笔者认为,前三品种型均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后三品种型不行作为证据使用。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采纳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
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纳暴力、威逼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解。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峻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解。这里“补正”“合
理解释”的证据,我认为和前面的补正型说明和解释型说明有堆叠的部分。其实补正型说明和解释型说明,是对之前证据的完善,使之更符合证据的三性,这两种说明也可通称为完善性说明。总之,都是为了明晰案情,
所以我认为补正型说明和解释型说明、完善型说明可以证据使用。
关于否定型说明,案件有关联的现实、人、缘由等不能查实,及未能查实、处理、鉴定等方面的说明,是公安机关办案状况的一种说明,并不能有效证明案件的某个现实,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关于自证型说明,如公安机关对本身未违反回避规定、未进行刑讯逼供的说明,只是一家之言,相当于自证无罪,不行信。关于现实无关型说明,与案件现实无关联,只是需要了解有关状况的,对了解案情的来龙去脉
有关,与查清现实无关,所以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上面的分析特别的浅显,但实践中的案情却是简单多变的,所以在实际审判中对那些说明需要作为定案依据,那些说明不能作为定案依据,还需要各品种型的说明来结合案情去进行认定,不能单一的从属于某一类型说明的角度来认定证据。更何况,每个人的学问和阅历的不同及分类依据的不同,对公安机关出具的状况说明所做的分类也会不同,即便所做的分类完全相同,也不能很恰当的归人为某一类型,所以以上的论述并不非常的科学和有理。需要将公安机关出具的状况说明和详细案情结合起来,才能判定那个可以作为证据使用,那个可以作为定案依据。
所以,对题目中的问题:公安机关出具的状况说明能否作为刑事诉讼证据使用。我们并不能简洁的回答能或不能。
2.在民事裁判中“状况说明”可以成为证据吗
该“状况说明”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是,法院必需核
实相关证据,假如法院无法核实该证据的真伪,无法接受。依据《民
事诉讼法》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材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看法;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需查证失实,才能作为认定现实的依据。
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本人提出的主见,有责任供应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缘由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3.词语证据证明表现说明意思的区分
证据
1.可做为证明用的现实依据
2.法律名词。指在诉讼上用以认定现实之一般材料,如证人的证言
证明
1.依据的确的材料判明真实性
2.指证明书、证明信
表现
1.表示出来;显现出来
2.有意显出本人的特长
3.以特定方式行事或活动
4.有意显露[本人]
5.表示出来的行为、作风或言论等等
6.对内心需要作反映时呈现的态度
说明
权证是什么
1.解释清晰,讲明
2.说明的文字
4.什么是证据力量和证明力
证明力就是证明的力度。
对于当事人来说,其主见的现实,在对方不认可的状况下,就需要证据证明。但其举示的证据能否证明其主见,就要看其证据的证明力。
证明力是相对的,不是肯定的。比如,甲称房屋是他的,他有房屋全部权证,假如乙仅仅占有居住,就不能对抗甲持有的房屋产权证。
这时,就要推断甲的房产证的证明力大于乙的占有房屋现实的证明力。但假如甲有房产证,乙能证明房屋管理局的登记本上记载房屋
归乙全部,那么依据物权法的规定,权证与登记不全都的,以登记为准。
这时,乙的证据的证明力就大于甲持有房产证证据的证明力。证据力量我也不清晰,刚才百度了一下,证据力量就是证据资历的意思。
实际就是所谓的证据能不能作为证据的意思。
5.司法解释什么是现实
就民法而言,行为区分为民事行为和现实行为两大类。
所谓现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毁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的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现实行为与民事行为的次要区分在于,1、现实行为完全不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而民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2、现实行为依法律规
定直接产生法律后果,民事行为依据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3、现实行为只要外行为人的客观行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时才发生法律规定的效果,民事行为的本质在于意思表示,而不在于现实
构成;4、现实行为的构成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力量,而民事行为以行为人具有民事行为力量为生效条件。
根据现行《民法通则》的规定,现实行为分别包括:无因管理行为、正值防卫行为、紧急避险行为以及侵权行为、违约行为、遗失物的拾得行为、埋藏物的发觉行为等。民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上
位概念,包括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不包括侵权行为、违约行为、无因管理
行为等现实行为。
什么是证据?证明案件真实状况的一切现实,都是证据。证据必需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