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签合同五证两书八篇
    一、查验对方身份
    签订购房合同之前,要明确商品房真正的产权人是谁,它是购房合同的主体。法律规定不具备主体资格的人签订的购房合同是无效的,所以,合同的出卖人应当是该楼盘的开发商。如果开发商委托中介机构签约,该中介机构应当具有相应资质和经营资格,并有开发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才具备签约的资格。
    二、审查有效率证书
    商品房预售和销售必须应当具备“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它们是购房人必须审查的最重要的文件。缺少上述文件,则该商品房不具备销售条件。
    三、保证交易安全
    除了具备上述“五证”之外,法律规定,被查封、被抵押和已销售而未经原买受人同意的商品
房是不能销售的,否则,买受人则面临巨大的风险,直至财房两空。所以,在购房前应当到有关部门查清所购商品房是否已被查封、被抵押或者已被销售,以确保交易安全。
    四、签订合同定金规则
    目前商品房买卖的通常做法是购房人买房时先签订认购书并且支付定金,然后才签订购房合同。由于购房人事前没看到合同,在签约与不签约之间陷入两难境地,不知道到底该不该签。因此,建议购房人采取以下办法:
    1、在审查购房合约,证实没问题之后才缴定金;
    2、不签认购书,直接签订购房合同同时支付定金;
    3、在认购书中载明如果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协商未成,出卖人必须向买受人归还定金。
    五、完善合同条款
    现在的购房合约就是由国土房管局印制的标准合约,相当一部分内容就是已经用铅字印制
不好了的,另一部分领空白,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核对。
    建议购房人要认真仔细地阅读、审查合同的每一条款,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标准合约印制不好的内容,通常不并作非常大修正,但并非无法修正,只要当事人指出不合理,就有权修正。
    2、对于标准合同已印制好的选择性条款,购房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约定。
    3、对于空白部分,无法由出卖人预先寄出内容,然后建议买受人全盘接受,因为这就是非常不合理的。恰当的作法应就是双方当事人就合约的每一条款协商一致。
    4、对于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条款,应当做好记录,由双方签字确认,这是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书面凭证,如果买卖不成,购房人可据此索回定金和已付房款。
    六、明晰交楼标准
    目前标准购房合同中的交楼标准有三种:
    1、该商品房经验交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购房人选择第2、3项交楼标准是比较理想的,但由于这两项交楼标准要求比较高,尤其是第2项交楼标准要求最高。
    目前大部分楼盘在交楼时很难达至该项标准,同时挑选该标准的收楼时间相对比较短,所以相当一部分购房人或者开发商都不愿挑选第2项收楼标准。而挑选第1项收楼标准则含义不明晰,因为环评合格存有很多种,例如竣工验收合格,规划环评合格,消防环评合格等,这就可以产生很多争议。
    七、慎签补充协议
    目前开发商通常预先制订了购房合约补充协议,使购房人盖章。而这些补充协议绝大部分就是霸王条款,对购房人非常严苛。因此,购房人须慎之又慎,千万不要轻而易举在补充协
议上盖章。理想的作法应就是与对方就补充协议协商一致以健全补充协议,或者干脆不签下补充协议。
    八、另签物管协议
    现在的标准购房合约中存有签定购房合约的同时,一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定《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内容展开协商一致。
    九、拒交不合理收费
    目前商品房交易中,购房人应交纳契税、印花税等,购房人应按法律规定交纳。而公证费、律师费等则不是购房人必须交纳的费用,如果开发商强制性缴纳,则属于乱收费,购房人有权婉拒。
    十、把好收楼关
    1、查阅“三书一证一表”
    收楼时开发商必须向购房人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设工程
质量认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简称“三书一证一表”。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楼。
    2、看楼执漏
    购房人按照购房合同约定的收楼标准到现场看楼验收,如果发现问题或有不满意的地方,可在《楼宇验收记录表收楼表》中签字确认。
    签订合同交房条件
    合同约定交房的条件,一定要明确约定,是经过哪些验收之后才收房,是单体验收、综合验收、竣工验收备案还是消防验收等等。因为单体验收后,有可能小区还处于建设状态,小区内的道路、绿化都有可能未完成,居住不一定方便,因此也要约定清楚。此外,开发商应该请房地产管理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对房屋面积进行实测,在交楼的时候,应该提供实测面积的数据,以及相关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如果开发商提供文件不全的,可以拒绝收楼,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明晰各项违约金
    开发商和购房者会在合同中,对双方办证或者缴纳购房款等问题的期限进行约定,如果你发现双方违约后赔偿的金额是不对等的,那么合同签订时可以协商对等待遇。同时,购房者一定要看清楚合同中的各项违约金,究竟是百分之几、千分之几还是万分之几,这些都需要明确清楚,如果觉得不合理,可以双方进行协商。此外,一般来说,购房合同中是有补充协议存在的,买卖双方会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很多合同中没法明说的约定。有些开发商会在补充协议中玩文字游戏,因此购房者在签购房合同时,需要重点关注补充协议中的责任划分是否合理,不要让自己吃亏。
    ■准确获赠的签订合同
    在合同签订时候,有时候开发商会答应给业主赠送部分面积或者储藏室、阁楼等,这些约定一定要写入合同,口头承诺的东西往往因为缺乏证据最后不了了之。另外,车库一定要看规划,而不是听开发商口头承诺,不一定能停进去车的就是车库,有时候可能会是储物室,关键是要看规划。同时,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明确公摊面积,包括但不限于公摊面积的大小、位置、费用等。
    ■防止采用模糊不清词语
    有时候有些开发商在合同中会用模糊词语规避自身责任。这里最重要的是关于交房日期的描述,有的开发商会写“水电安装后”“小区验收合格后”这些不确定具体时间的形容词约定交房日期,交房日期一定要精确到年月日。还有比如精装房会写采用“较好”“进口”的材料,这里购房者一定要让开发商精确写到用什么牌子什么型号,否则到验收房子的时候这些模糊的标准就说不清楚了。
买房楼层注意事项
    正常情况下,买房缴按揭的同时就该签合同,并且出示按揭的不动产发票。你这个缴按揭了这么久没有签合同,很有可能就是开发商五证不全系列或者就是预售许可证还没有审核下来,无法签订购房合约,因为购房合约须要网签。可以建议房地产商赶快签合同或者向当地的住建部门查阅该楼盘证件与否齐全,若想正常销售。有的城市还可以进占住建部门查阅售卖房源的有关信息的。
    按揭购房签完合同后,待银行成功发放贷款后,就可以向开发商索取一份购房合同了。住房按揭贷款流程,售房商向贷款行提出按揭贷款合作意向。贷款行对售房商开发项目、建筑资质、资信等级、负责人品行、企业社会商誉、技术力量、经营状况、财务情况进行调查,并与符合条件的售房商签订按揭贷款合作协议。借款人与售房商签订购房协议,并缴纳30%
以上的房款(营业房40%)。借款人持购房协议、30%购房收据、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向贷款行申请按揭贷款,并在贷款行开立存款账户或银行卡。经调查、审查、审批同意后签订借款合同,贷款行代理办妥登记、公证手续后,将款项存入售房商账户保险采取客户自愿原则,并通知客户取合同和到售房商处办理购房手续。
    正常来说修完按揭之后就是马上签合同了,并不能存有延期。如果开发商迟迟不敢跟自己签定购房合约,购房者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回去追责开发商责任。
    (一)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无效,购房者有权退房。通常,导致房屋销售合同无效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
    1.开发商的项目研发违法,没履行职责法律规定的相关手续,不具备完善的法律文件,因此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者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引致合约违宪。
    2.开发商采取欺诈手段,诱使购房者与其订立房屋销售合同,合同无效。如开发商故意告知置业者虚假情况,如竣工日期、装修规格及质量标准等,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合同无效。
    (二)开发商偿付的,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追责开发商的责任。也就是说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引致购房者无法出售,无法如期收房或者无法以合约的建议收房时,购房者可以退租。比如下面几种情况:
    1.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能销售该房产;
    2.开发商逾期交房形成显然偿付,经催告3个月后仍无法交付使用的;
    3.房屋结构有重大质量问题,不能修复或者经修复仍不能得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影响购房者使用的;
    4.由于开发商的过失,购房者无法依法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
    5.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6.量测面积与合约签订合同面积误差绝对值少于3%的;
    7.合同约定的其他退房条件出现的。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窥见,若想退租依赖于与否发生了法定或者合约签订合同的退租条件,而不是是不是交货全部或部分房款。
    第一,在合约书中,应注明与发展商谈定的付款方式与价位,是按揭付款还是工程期分期付款。如是分期付款,每期款的缴款时间应注明。
    第二,发展商交货房屋的日期一定必须写下明晰,应当明晰至某年某月某日交房,而不应用领域模棱两可的措词去抒发,因为这里牵涉至逾期交房的偿付问题。
    第三,对于购置房屋的面积要明确销售面积(含分摊的公用面积)是多少。如面积误码率差超过约定范围,客户有权要求退房或追缴利息损失。目前,有些城市如上海,甚至规定发展商实测面积大于客户购置面积时客户将不必追补面积款,而实测面积小于购置面积,发展商还要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