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无证驾驶摩托车处罚标准
《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所以,第十种情形——未随身携带驾驶证是一种违法行为,尽管它与其他无证驾驶有所不同,但对该行为应当给予处罚。根据《交通事故处理法》第十五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对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处理如下:无论驾驶犬行驶中违法与否,均不允许驾驶人再驾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然后,根据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的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1.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及时退还机动车;
2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有违法,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及时退还机动车;
3.驾驶人未能提供驾驶证,按无证驾驶处罚。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开车不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行车时未随身携带驾驶证即属于“无资格驾驶的状态”,即“无证驾驶”。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
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3无证驾驶撞人触犯《刑法》,构成交通肇事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可能有以下十种情形:
1没有驾驶证的;
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
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无证驾驶机动车怎么处罚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
6驾驶证被暂扣的;
7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    8持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9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
10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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