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醉驾处罚标准
一、吊销机动车驾驶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烟台市交通警察支队将会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员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在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二、
无证驾驶机动车怎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除了吊销其驾驶证外,还会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对于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驾驶员,除了吊销其驾驶证外,还会处以五千元。
三、拘留
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如果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危险驾驶罪,那么烟台市交通警察支队将会对其进行拘留。
四、暂扣驾驶证
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烟台市交通警察支队将会暂扣其驾驶证,期限为六个月。在这六个月内,驾驶员不能驾驶机动车。如果驾驶员在暂扣驾驶证期间仍然驾驶机动车,将会被视为无证驾驶,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
五、扣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的相关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将会被扣除十二分。如果驾驶员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二十毫克每百毫升小于八十毫克每百毫升,将会被扣除十二分。如果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二十毫克每百毫升小于八十毫克每百毫升,将会被扣除十二分。如果驾驶员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二十毫克每百毫升小于八十毫克每百毫升,将会被扣除十二分。如果驾驶员在取得驾驶证后不满一年内醉酒驾驶机动车,将会被扣除十二分,且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