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书信吧,书信一般包括称呼、问候语、正文、祝语、署名、日期六个部分。怎么写信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作者整理的关于学生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学生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1
尊敬的各位学生家长:
你们好!
感谢您为孩子成长所作出的不懈努力,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在暑假期间,家长一定要监管好自己的孩子,确保孩子的安全。
无证驾驶机动车怎么处罚 一、防溺水事故:家长要切实监护好子女,随时提醒教育子女不准单独或与朋友结伴私自下河游泳、戏水,不到河、沟、塘、渠、水库边玩耍,防止溺水伤亡悲惨事件的发生。家长发现有学生在水边玩耍或游泳要及进劝阻,要教育在发现有人溺水时大声呼喊救人,不要盲目下水施救。
二、防交通事故:教育子女外出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不无证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辆,不违章骑自行车,不违章穿行机动车道,不乘坐无牌、无证的“黑车”及超载车辆,不在公路上打玩、追逐、搭人、游戏、攀爬车辆。未满12周岁的学生,禁止骑自行车上路。家长要做遵守交通规则的榜样,引导孩子遵规守矩,并要管好家中机动车辆的钥匙,不准默许孩子无证驾驶机动车。
三、防食物中毒事故:暑期气温高,食物容易腐败变质,要教育子女不买不吃“三无”产品或腐败变质食品,不吃陌生人给的食物,不吃不知道的食物。
四、防气象灾害事故:暑期是台风、雷电等极端恶劣气象灾害的高发季节,要教育您的`孩子在台风、雷电到来时,不到户外活动,特别是雷雨时不要在树下躲雨。
五、防传染病:要关注孩子身心健康,教育孩子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注意饮食卫生要对您的孩子进行流感等传染病防控知识教育,减少或避免前往人拥挤场所。
六、防人身侵害:孩子假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走亲访友必须由家长接送,不准单独外出,不准私自到同学、亲友家玩耍、留宿,外出时要教育子女不走偏僻小道,要走大路并做到3人以上结伴而行,在路上遇见陌生人不与搭话,不随意听信别人的话,防止上当受骗;要教育孩子离家外出活动务必预先告诉家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七、防黄赌毒和网络侵害:要教育孩子远离黄、赌、毒,不进入游戏机室和网吧,在家上网要健康文明,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做一个遵纪守法,文明有礼的学生。
八、防其他安全事故:暑假期间必须十分重视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防、防传销等工作,孩子在家不准玩火、玩电,防止触电伤亡、烧烫伤事件的发生。
九、暑假放假时间为:7月6日至8月30日,8月30、31学生回校注册,9月1日正式开学。
尊敬的各位家长,孩子安全情系千家万户,关系着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让我们密切
配合,加强孩子的安全教育,做到平平安安过暑假,快快乐乐返校园!
此致
敬礼!
xx学校
#年xx月xx日
关于学生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2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 今年暑假从7月4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在暑假即将来临之际,真诚感谢您一学年来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关心、支持与厚爱!孩子的健康成长是学校、社会和家庭的共同责任,更需要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现就安全教育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告知与您,请您予以配合。
一、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
由于夏季来临,气温逐渐上升。为了您孩子的安全,各位家长要对孩子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提高孩子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禁止孩子私自下水游泳、嬉水;要切实做好孩子在家休息时的监护工作,尤其是寒暑假和其它节假日,时刻关注孩子的去向,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要求孩子不靠近江河、沟塘、水坑、水库等;不允许孩子自发组织到江河、水塘、沟坑等地去游泳、嬉水,确实需要必须要有监护人陪同;教育孩子按时上学、回家,严防在上学、回家途中下水游泳、嬉水,以免发生意外。
二、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您的孩子做到:
1、上学、放学路上,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
2、要靠道路右边行走,横穿道路时要一停、二看、三通过;
3、在雾、雨天,最好穿着彩鲜艳的衣服,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提前采取安全措施;
4、12周岁以下学生严禁骑自行车上学;
5、不乘坐运货、超载、无证、无照、车况不好的车辆。
三、加强传染病防治和食品卫生教育
春夏季之交是传染病高发时期,家长要教育孩子注意个人卫生,做好甲流、手足口病、流脑、腮腺炎等呼吸和肠道传染病、血吸虫病、碘缺乏病防治教育,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就医。教育孩子注意食品卫生安全,安排好孩子一日三餐,不食用街头小摊贩出售的'劣质食品、饮料,不饮用生水,不吃腐烂变质等不洁食物和野果野菜,不吃陌生人送给的食物,不喝酒、不抽烟、不吸食等。
四、注意预防其它事故
教育您的孩子做到以下“十防”,即:防溺水、防触电、防火、防烫伤、防中毒、防雷击、防交通事故、防高温中暑、防暴力侵害、防其他意外伤害。
教育您的孩子:
1、在学校或在家里活动时不玩火、不玩危险玩具、不乱开煤气,不随便触摸电器、电插头等,注意用火、用电、用燃气等的安全;
2、不要私自出门游玩,外出活动一定要有家人陪同;
3、正确使用零花钱;
4、不与陌生人打交道,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以免意外事故发生;
5、不随身携带使用能致人伤残的刀具、火种等;
6、正确使用网络,防止沉迷网络游戏和其它不良伤害;
7、遇到紧急情况拨打xx0(匪警)、xx9(火警)、120(急救)。
“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伴君一生”,希望每一位家长提高认识,加强对自己孩子的监管,并积极配合学校和村委会等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让你的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
最后,祝您家庭幸福安康!
xx镇兰桥小学
#年7月1日
关于学生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3
广大学生及家长:
据权威数据显示,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有80%以上是由于不戴安全头盔造成的。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时(含驾驶人员和搭乘人员)戴好安全头盔就是戴好了生命护身符!
自9月1日起至12月底,全省开展深入推进摩托车、电动车“戴帽工程”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将依法严肃查处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对拒绝、对抗和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请积极配合此次专项行动,广大学生及家长无论是驾驶、乘坐摩托车还是电动车,请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同时要牢记:坚决不乘坐“三无”(无牌、无证、无保险)车辆、农用车、报废车、拖拉机、货运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以及从事非法营运的摩托车上下学;严禁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严禁未满16
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严禁中小学生驾驶机动车上下学: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摩托车;严禁轻便摩托车搭载学生;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做到不闯红灯V不逆行、不违法载人、不加装晴雨伞、遮阳篷等非法装置。
让我们从“头”开始,从现在做起,做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安全的文明市民。
处罚依据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的,处50元;乘车人不带头盔的,处20元;驾乘电动车不带头盔的,处2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非法安装晴雨伞、遮阳篷,属于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型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处500元,并责令恢复原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无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的处罚如下:
1、无证驾驶:500元、扣留机动车、可并处拘留15日。
2、无牌上路:200元、扣留机动车。
3、没有交强险:312元(摩托车交强险费率的2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三轮车等货运车辆违法载人的,处200元;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处100元;轻便摩托车载人的,处100元;摩托车后座乘坐不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的,处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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