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罪》作者常书欣:曾是蹲过大牢的“古惑仔”
作者:刘璐
来源:《华声·观察》 2016年第15期
刘璐 /文
常书欣大多数时候都是笑嘻嘻的,留着长头发,格子衬衫外面再套件迷彩夹克,胖胖的戴个眼镜,在山西沁水县城,他属于很好认的那种人。
当《余罪》被拍成连续剧火遍整个互联网之后,原著小说作者常书欣还是如常在县城里穿梭,买买,写写小说。
常书欣在临近县城的山上了一个房子进行写作,每天从家骑车出发,经过小河和麦田,10分钟就能到。窗户望出去就是连绵的青山,晋南的气候稍显温柔,有时风吹过来,成片的向日葵田和玉米地,就和
常书欣的长发一起飘起来。要不是他桌上凌乱地摆着《世界轻武器精粹》和《合同罪》,你很难想象,像《余罪》那样的警匪刑侦故事诞生于这样一个地方。
在《余罪》里,常书欣描写了一个行走在灰地带的传奇警察,与毒贩、悍匪、黑道大佬的博弈故事。创世中文网上连载的《余罪》至今点击量达到570万次,由张一山演出的网剧在两个月内观看次数超过了19亿。
当过古惑仔
2011年,已经成为全职网络作家5年的常书欣在当地电视台上看到一条新闻:当地警方破获了一起1993年的命案,凶手在逃亡18年后被缉拿归案。
常书欣一惊,他记得这个案子,虽然18年过去,但他还是忘不了18年前那种害怕的感觉。他后来把这个故事写到《余罪5》里,给命案凶手取名为武小磊。毛孩
武小磊曾经是和常书欣一起打架的朋友。
1990年代,沁水县城之于这青春期男生的意义,就好像铜锣湾之于陈浩南们,每天无非就是成结队,打来打去。他们一起躲在录像厅里看《古惑仔》,那是青春的教科书,常书欣最喜欢的角是陈小春扮演的山鸡。
“这个县城属于很穷很落后的地方,农村来了一帮,然后我们东关的一帮,西关的一帮,还有城关的一帮,每天就在这种小江湖里面,没事事,不因为什么,俩人产生口角了,就打一架干一仗。”空气里到处是无处释放的荷尔蒙,常书欣体格好,打架比较凶一点,属于基本上没人惹的这种人。
那时的少年兜里揣着刀子很正常(几年之后常书欣还人做过一把山鸡那样的刀),脑袋被砖拍一下,第二天也能好好来上课。常书欣上高中时,有一次落单,被一初中生恶打,“在我眼睛这儿,砍了一家伙,不知道拿的什么东西,反正打得晕头转向的。”这个事情对他来说最严重的后果是伤及自尊,“你一个成名很久的大哥,被一帮小毛孩给卖了,把你追打了一路”。
在这样的成长环境中,古惑仔们从没有想过生命是否脆弱这样的问题。他们第一次感到害怕,就是因为武小磊。
在一个很偶然的傍晚,一个大地痞喝醉了酒,在街上和武小磊发生了冲撞,那地痞又高又壮又狠,而武小磊,“平时是个很老实的孩子”。但不巧那天,他身上带着一把刀。
“拔了就是一刀,一刀捅死就跑了。”武小磊从此消失在了古惑仔们的生活中,一走18年,沁水县公安局长都换了几任,始终没能破案。武小磊的父亲本来是县里一名局长,却也时常被警察传唤去关几天。退休后,老两口在县城中心开了一家五金店,快70岁了还每天起早贪黑干活,生活拮据。
伴随武小磊落跑而来的,是年轻人们“阳光灿烂的日子”的结束,大家突然意识到自己手里的刀可能没有那么简单,以及,再后来高考结束了,他们的命运也无可抗拒地各自走散了。
抢过钱包
常书欣值得书写的人生大都来自18岁之后。
他高考考得不怎么样,母亲望子成龙,使劲揍他,他逆反心理强,带着几十块钱就离家出走了。那些流浪经历就成为他后来创作最主要的灵感源头。
从沁水坐大巴到晋城,再偷偷上一辆火车,朝着广州的方向去了。“那个年代都往南方跑,好像那边是天堂,就跟现在咱们作为一个中国屌丝,在憧憬美利坚的繁荣一样。”常书欣说,“结果去了发现,比想象中要差。”
首先给予他生存考验的地方就是广州火车站,每天流动人口100万,到处都是坑蒙拐骗。常书欣回忆,“每天基本上就是一个盒饭就搞定,因为你到了那个状态下,可能人没有善恶观念了,别人让你去干什么就干什么。”他看见在售票窗口买票的人,正伸手递钱给售票员,可几乎就在眨眼间,钱就被抢跑了。“我干不了那个,干那个需要个子高,腿特别长,跑得快。”常书欣说。
在1993年的广州,抢劫的方法总是千奇百怪。常书欣后来在写作中再去系统学习犯罪时,才发现当时
广州火车站的同行们非常有意思,“都是犯罪分子用他那种犯罪思维去绞尽脑汁想出来的,手法很精妙,你站在一个正常人的角度都会觉得这个东西不可思议。”
比如很多女性骑那种前面有筐的自行车,两个贼配合,一个在后面喊,骑车的女性一回头,另一个就从前面把她筐里的包拿了;类似的方法也可用于普通机动车,事先将汽车后备箱上涂成黑,车主上车启动时一般会从倒车镜看到一团黑,然后下车检查,这时候犯罪分子就从副驾驶座上把包抢走。
“反正那个时候到了那儿,你不可能按照正常方式去生活,年纪不大,没身份证,没学历,你可能根本没有机会去融入到正常的生活里面。你只有可能和这些坑蒙拐骗的搭一顿伙。”
这有点像常书欣在《余罪》的开头写到的那个中国版“饥饿游戏”:把菜鸟警校学生扔到一座鱼龙混杂的城市里,身无分文,也没有正经身份,经历40天的生存考验。
常书欣在火车站混了几天,学东西很快。当时的生活状态是走到哪儿睡到哪儿,走到哪儿都能捞上点什么。那时黄花岗附近有一个开放式的公园,盲流特别多,常书欣是其中一个,广州的气候让他可以比较舒适地睡在草坪或躺椅上,谋生手段是很“低级”的抢包。
广东男士的体格一般比他瘦小很多,头发梳得油光滑亮,喜欢夹个包在腋下。常书欣和一个河北沧州人搭档,后者会两句粤语。在酒店或者银行门口,看见类似目标的广东男士,河北人就会突然跳上去,
说一句:“仲记唔记得我啊?”对方一愣,通常会回:“你系边个啊?”还没回过神来,腋下的包就被抢了,被抢的人一急上前去追,没想到贼还有个搭档从后面踹他一脚,摔一跤,就再也追不上了。
常书欣从七八月份开始这样搭档,到十月份有一次,他当那个抢包的人,结果被抓了。
蹲过大牢
常书欣在监狱一共待了8个月。
被抓时,他先被巡逻队揍了一顿,去到派出所又被警察打了一顿。在正式逮捕手续办好之前,他被关进羁押仓,又被揍了一顿。常书欣后来回想,在羁押仓的日子几乎改变了他的命运,“在外面混的时候你接触的大部分都是正常人,只有一小撮坏人,但是你进去里面以后,接触的人就没好人了。”偷的,抢的,做假护照的,杀人放火的,稀奇古怪的什么都有,一个仓里二十几个男人,每天两顿饭过后,除了吹牛就是打架。常书欣觉得那是一段很恐怖的日子,他说自己甚至能理解警察为什么都要刑讯,因为“你面对的就是这帮烂人”。
被正式送进逮捕仓之后,日子就趋于稳定了。
常书欣牢房里的老大是一个经济犯,六十多岁,大家都很喜欢他,他喜欢给人讲故事,最主要是家里有钱,经常会分东西给牢房里的“无产阶级”们吃。
还有一位,已经在牢房里住了两年多,很讲礼貌,不像其他人满嘴粗话。常书欣不知道他犯的什么罪,就看他每天都会把家里的来信拿出来看,里面有小孩的照片,没事的时候就抄一遍信,每抄一遍还要细细想很久。“当时看不懂,现在好像能感受到他的那个感觉了。”直到他走,常书欣才知道他是因为抢劫杀人被判的死刑,“他可能对生活还有向往,最大的希望就是别判死刑。你和他近距离接触以后,好像感觉也不是那么穷凶极恶。”
常书欣后来回想,这些经历让他看人的眼光更复杂,人不再是简单的善或者恶,“一个人因为钱去犯罪,这个人有问题;一个人因为面包去犯罪,那是这个社会有问题……”
这也是作家马伯庸认为常书欣笔下人物的可贵之处,“他们有贪欲,有胆怯,有小人物的不平气,有骨子里的惫懒,可也有仗义每出屠狗辈的豪气,丝毫不觉矫揉造作。”
常书欣很庆幸自己当时被抓,如果“运气”再好一点没有被抓,可能不出半年他就无可救药了。“人的胆子和欲望会不断膨胀,今天抢包,很可能明天就去抢车,再就去了。”
31岁,开始创作
8个月后常书欣被警方送回沁水县,父母倒是没有再打了,直接送他去了补习班。
于是,常书欣糊里糊涂考上了省内一所大专。但没想到的是,大学生活竟然这么无趣,整天除了睡觉
和赌博就没事干,他心又野了,只能去事,和人打架,结果又被开除了。
“像我这些性格的人就是生活得不能太无趣。”常书欣说,“我们那个年代,就不管怎么样生活都不想生活得平庸了。”但为了养家糊口,他不得不从底层做起,卖过菜,当小奸商,还卖过电脑。
做电脑生意的时候,穷得不行,淡季时一周连一台都卖不出。他每天和电脑待在一起,又不会打游戏,要么就看电影,要么就看小说,由此发现在网上写小说能赚钱。说不清是一种理性的冲动还是一种感性的冲动,31岁的常书欣开始尝试写小说了。他此前为数不多的写作经验来自监狱,因为字写得好被安排写日常材料。
事实上常书欣直到写出70万字也还没挣钱,他看了那些30万字就开始大卖的小说,觉得还没自己写得好,就咬咬牙继续,“反正我那时候最可以浪费的就是时间了。”后来终于被网站编辑注意到,推上架销售,挣了几百块钱,比当时一个月工资还多,这就成为他此后写作的原动力。
数百万字的小说,灵感来自短暂的流浪和监狱生活,来自他平常爱看的美剧——在常书欣眼里,天下的警察和嫌疑人都一样,他从美剧中学习故事推进的风格和框架,再往其中填充本土的原料,但更多来自此后的县城日常。常书欣会有意识地去接触警察,大多是反扒队或者乡警。
他们会告诉他一些让人哭笑不得的犯罪故事。“他们辛辛苦苦抓贼破案,最后发现是很简单的犯罪方式,这个戏剧性就很强了”,常书欣说。
常书欣是那种走到哪里都能和人聊上天的人,每到一个地方,他都会选择一个人出门,那种又烂又破的出租或三轮车,散根烟给街头混混,“和底层交往 ,一般就是一起骂娘就行了”,常书欣说,一般这种时候,故事就在他的脑海里形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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