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的冷思考
作者:王 玺
来源:《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2008年第05
        【摘要】事件像冬日的暴风雪一样突然降临而且愈演愈烈。文章就此事件对媒体社会责任问题进行反思,提出媒体应该担负起相应的责任,共建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
        【关键词】事件;新闻自由;媒体责任
        【中图分类号】 C21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145200808-0066-02
       
        这个新年注定了不平静。2008年初,一场罕见的大雪让南方大部分地区遭受灾害,迎战暴风雪、支援灾区成了全国人民的心声。春节前突然又传出所谓的事件,一时间引发网络传播狂潮,在社会中引起巨大影响力,不仅给整个娱乐圈带来巨大的震动,也给整个社会带来了思考。
        谁也没有想到陈冠希的事件会像这场冬日的暴风雪一样突然降临而且愈演愈烈。如果说我们把雪灾比喻成天灾人祸的话,那么完全可称作众生集体演绎的活闹剧。事件,将陈冠希和众多女艺人卷入到一场备受争议和引发道德思考的娱乐暴力中,被曝光者颜面扫地,心理濒临崩溃,于是其中的放纵者成了受害者并到受伤的借口,但传播侵人隐私的始作俑者却戏剧性地被称为英雄奇拿。全国同看一出戏,这样的盛况足以让无数人吁叹,已演绎成一场集体的狂欢与幸灾乐祸。这注定是一场会引起人们热议的话题,虽然娱乐界的绯闻从未断过,但此次牵涉的范围之大,持续时间之长,媒体的争先报导推波助澜,使得事件自然更加引人注目。而网络媒体的放大效应,在事件中更是表现得酣畅淋漓。
        整个事件不但是公众窥私欲的集体大爆发,也是诸多媒体借机推波助澜的狂欢。事件发生后,一些媒体表现出的不是冷静与理智,而是一轮又一轮的猛烈轰炸、疯狂炒作,娱记们总算逮着了猛料,不放过任何微小细节,只要能吸引眼球,全部搬上版面。
        香港媒体大篇幅的报道,已引起香港政府重视,劝诫媒体正面报道该事件,而香港市民投诉媒体渲染此事件已达几十宗。香港某教育组织认为传媒多日持续高调报道,使这起事件
激起了青少年的好奇心。据香港《文汇报》街头调查显示,近四成青少年有接触,其中大部分为初中生。由此,我们可以推想出此次事件对青少年乃至整个社会造成多么大的负面影响。门事件虽源于网民发布照片,但在整个事件中转载不雅照并不断炒作的网站是使事件扩大化的重要一环。可以说,网络媒体对于将此事推动成为社会新闻的头版,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看到,在此次事件中,有媒体出于牟利的目的,不惜长篇累牍、添油加醋地报道每个细节,连某某某的十大绯闻女友,某某某的六大绯闻男友也全挖了出来,在各大媒体的重要位置上粉墨登场。甚至,在媒体的炒作下,连阿娇的一句很傻很天真也成为流行语。
        我们不能过度消费这次不雅照事件,将之作为春节前后的一场新闻盛宴。这件事不能仅仅理解为一般的绯闻,更要看到在绯闻背后媒体道德的缺失。我们似乎没有办法更多地指责大众,所谓的体性事件就是一种集体的无意识。值此困境,媒体更当恪守新闻伦理,担负社会责任。冷静反思,其实,此次事件正是对媒体的一种道德拷问——在新闻自由的背后媒体的社会责任感何在?
        20世纪40年代,美国《时代》周刊创办人亨利·卢斯于1942年邀请芝加哥大学校长罗伯
·哈钦斯领导一大学教授,以局外人和学者的身份探讨大众传播界越来越多的问题。这个新闻自由委员会先后九易其稿,于1947年发表了后来被称作为传媒的社会责任理论奠基的总报告《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
        委员会宣布:新闻界担负起新的公共责任的时刻已经来临。对于需要重建公共形象和恢复公信力的新闻界来说,责任概念是一个应运而生的创意。因为,对一些人来说,责任是一个没有意义的陈词滥调;对其他人来说,它是一个值得努力的目标。”“有了责任这个主题,委员会为未来提供了奋斗目标。这个报告将美国的新闻自由史从报刊的自由之上主义理论转向了报刊的社会责任理论。
        不可否认,媒体对人们的影响是巨大的。人们通过媒体了解时事的变迁、社会的需要,从而也调整自己的价值追求,不断完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使自我实现的需要奠定在社会需要的基础之上,把对自我的约束纳入社会需要的轨道上来。因此,在传播过程中,媒体必须遵循一定的道德尺度,以保证最终传播意义的实现。娱乐媒体也要把握娱乐报道的格调,引导健康的审美情趣,这也是媒体应该承担的传播责任。
        《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如是说:我们必须承认,大众传播机构是一种教育工具,
而且也许是最强大的;它们必须在陈述和阐明本共同体为之奋斗的理想中,承担起教育者那样的责任。”“新闻界可能是蛊惑性的、煽情的和不负责任的。果真如此的话,新闻界及其自由将在宇宙的劫难中沉沦。
        “每一个关心新闻自由民主和未来的人,都应该不遗余力地督促新闻界担负起责任,如果它没有通过自己的行动做到这一点,那么作为最后一种手段,政府权力将迫使它做到。
        媒体要承担社会责任。应当承认媒体生存的竞争压力是巨大的,但解决生存的焦虑决不是淡化政治的、社会的、道德的专业角责任感,单纯的为追求商业利益,将公众与社会利益扔置一边。除了保障国家安全外,媒体承担社会责任时不能假借道德的理由对于社会伤风败俗的事实,着意描写,迎合低级趣味,煽动低级情感。报告提到:着眼于公众启蒙的优良行为,同样也是优良商业。大众传播机构所服务的需求并非静止不变。年复一年,它们在增强和改变着公众的兴趣。它们有责任提升而不是降低公众情趣。
        媒体如此疯狂的原因无非是经济利益的驱使。事件正反映了娱乐新闻报道陷入怪圈的现状。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娱记们不辞辛苦,常以曝料艺人生活为能事,而忽略了对艺人从事的艺术事业的报道。甚至不惜一切胡编乱造,以取得轰动效应赚取眼球。在宣传
报道中,传媒本应该是清醒剂,有良知,有社会责任感,对社会有良好的引导作用。但事实上,部分媒体在商业利益的驱动下,表现出鼓励和怂恿的心态,扮演了煽风点火、添油加醋的角。例如在杨丽娟事件中,媒体不顾一切的疯狂炒作直接推动了悲剧的发生。
        对于事件,我们究竟是要一个自由而负责的信息、意见交流的平台,还是只要自由不负责任的个人主义媒体?这确实是个现实的问题。最应该谴责的是发照片的人,媒体在事件中应该炒作的是对隐私制造者的惩罚,对传播者的打击,对观看者积极引导,以帮助人们获得更为理性的认识,及时消除各种潜在的心理危机。譬如,如何正确看待追星、如何面对社会丑恶现象、如何更好地自我保护等等。而不是抱着幸灾乐祸的心态,不尊重大众的道德底线,抓住某个特殊的细节进行放大、或者无中生有地炒作,撩骚着读者的欲望,吸引更多的眼球,在炒作中大赚一把广告收入。
        如《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报告中所称:本委员会反复表明我们的信念:新闻界应该自觉承担起为公众利益服务的责任。随着传媒产业化、市场化的进程日益加快,在商业利益的驱动下,媒体不顾新闻道德、新闻伦理、社会责任的现象屡见不鲜,我们必须呼吁净化舆论环境,媒体担负起相应的责任,共建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
       
        【参考文献】
        [1]克利福德·G·克里斯蒂安,等.媒体伦理学案例与道德依据第五版[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0
        [2]新闻自由委员会。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3]李新月.事件与媒体的传播责任.lixinyue3186.bokee/viewdiary.23160673.html
        [4]彭远文.要求一个自由而负责的网络新闻界——重温一份60年前的报告.news.ifeng/opinion/200802/0215_23_400754_1.shtml
        [5]“:该道歉的不仅仅是百度阿娇不雅照全集hc360/2008/02/20070855400.shtml
       
        【作者简介】王玺(1986- ),女,河南人,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2007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广播电视节目策划与编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