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公务员报考指南频道讯:2015年陕西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已发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第⼀部分报考政策
1.报名前应注意什么?
报考⼈员应仔细阅读《招考公告》和《报考指南》等内容,熟悉公务员招考的相关政策。对需要填写的每⼀项内容要认真填报。
⽹上报名时须凭考⽣本⼈有效⾝份证(⼆代⾝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份证,下同)注册。报名时,所提交有关信息应全⾯、准确、有效,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报名与考试时使⽤的⾝份证所载信息必须⼀致。
报考⼈员每⼈只能选报⼀个职位。
⽹上注册并获资格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能变更。请报考⼈员仔细核对职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对因本⼈提供信息与资格条件不符造成的后果由本⼈负责。
2.报考年龄有何规定?
报考⼈员的年龄通⽤规定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3⽉30⽇⾄1997年3⽉29⽇期间出⽣)。少数职位是因岗位特殊性、⽤⼈单位现有⼈员年龄结构等原因作了具体的年龄限定。
报考⼈民警察职位的年龄规定为,报考地市及以下公安机关⼀线⼲警的⼈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4年3⽉30⽇以后出⽣);报考公安特警的⼈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即1989年3⽉30⽇以后出⽣)。司法监狱系统⼲警报考年龄⼀般不超过30周岁,法医、狱医等特殊职位招考年龄⼀般不超过35周岁。报考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的,参照上述有关年龄规定执⾏。
“30周岁以下”是指截⾄2015年3⽉29⽇,不超过31周岁⽣⽇(以⾝份证上标明的出⽣⽉⽇为准)都可认定为属于“30周岁以下”。其他年龄规定同理推计。
3.⽣源地指的是什么?
⽣源地是报考⼈员考⼊全⽇制普通⾼等院校前的常住户籍所在地。
4.怎样理解“2015年3⽉22⽇之前已正式落户”?
“2015年3⽉22⽇之前已正式落户”是指公安机关2015年3⽉22⽇之前(含3⽉22⽇)已办结落户⼿续。
5.国家教育⾏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有哪⼏种?
国家教育⾏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凭主要有三种,即:普通⾼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普通招⽣计划⾼等教育学历)、成⼈⾼等教育毕业证书、⾼等教育⾃学考试毕业证书。从1993年起,国家开始统⼀印制⾼等教育学历证书;从2001年开始,我国⾼等教育学历证书的管理实⾏电⼦注册制度,并委托全国⾼校学⽣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负责学历电⼦注
册,2001年以后的学历证书可以在中⼼注册的中国⾼等教育学⽣信息⽹(www.chsi)上查询,在该⽹能查到的学历即为国民教育学历。凡⽆学历电⼦注册或与国民教育序列⾼等教育毕业证书格式不符的其他证书等均不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毕业证书。
6.毕业时间如何认定?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7.在读的⾼等院校学⽣可以报考吗?
全⽇制普通⾼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可以报考。
全⽇制普通⾼等院校在读的“⾮2015年毕业”的⼤专、本科、研究⽣均不能报考。同时,在读的⾮2015年应届毕业⽣中的专升本、研究⽣⼈员,也不得以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
常住户⼝在陕西或陕西⽣源的⼤专及以上学历毕业⽣,通过⾮全⽇制形式正在进⾏上⼀层次学历的学习,可以⽤已有学历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
8.哪些⼈员可以报考⾯向“2015年毕业⽣”的职位?
2015年1⽉1⽇⾄2015年9⽉30⽇期间取得全⽇制普通⾼等院校和成⼈⾼等教育、⾼等教育⾃学考试毕业证书的⼈员可以报考⾯向“2015年毕业⽣”的职位。
9.能否以“⼆学位”所学专业报考?
具有“⼆学位”证书,且第⼆学位能够在国家教育部学信⽹查询的,可以第⼆学⼠学位上所载的专业报考相关职位。
10.怎样理解招考职位的学历、学位层次要求?
招考职位设定学历为“⼤专及以上”的,具有⼤专、本科以及研究⽣学历的,均符合学历要求;招考职位设定学历为“本科及以上”的,本科、研究⽣均符合学历要求;招考职位设定“学⼠学位及以上”要求的,获得学⼠学位、硕⼠学位、博⼠学位的,都符合学位要求。
11.报考⼈员如何判断⾃⼰所学专业是否符合职位专业条件要求?
除报考不限专业的职位外,报考⼈员可将⾃⼰所学专业(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与拟报考职位专业条件要求的专业类别或具体专业作⽐较,判断是否在条件范围;或对照《陕西省考试录⽤公务员职位专业参考⽬录(修订)》(详见招考公告附件)中设置的专业类别及其包含的具体专业,再选择⾃⼰所符合专业条件的职位。若所学专业(含留学回国⼈员所学专业)未列⼊《陕西省考试录⽤公务员职位专业参考⽬录(修订)》,则可选择与专业要求条件相近、相似的职位,但应与报考职位表后所附资格审查单位进⾏咨询确认,以便通过审核。
12.职位表中所设的警官院校警察类专业具体包括哪些专业?
职位表中所设的警官院校警察类专业是指警官院校所设置的司法、公安类等专业,具体见下表:
13.“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毕业⽣可以报考哪个类别专业的职位?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在教育部⽬录中归属“管理学”⼤类,我省考试录⽤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录未设“管理学”⼤类,将其归为“图书档案学类”。根据实际情况,经研究确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毕业⽣在报考我省公务员时,可报考“图书档案学类”专业的职位,也可以选择报考设置“公共管理类”专业的职位。
14.“由我省等统⼀组织招募和选派,符合服务期等有关规定的服务基层项⽬⼈员”可报考哪些职位?
由我省有关部门统⼀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陕西省常住户⼝、陕西⽣源、陕西区域的全⽇制普通⾼等院校毕业的服务基层四项⽬⼈员,符合相关服务期有关规定的可报考特设职位,也可报考⾮特设职位。
由我省有关部门统⼀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陕西省常住户⼝、⾮陕西⽣源、⾮陕西区域的全⽇制普通⾼等院校毕业的服务基层四项⽬⼈员,符合相关服务期有关规定的可报考特设职位,但不能报考⾮特设职位。
15.服务基层项⽬⼈员报考有何具体规定?
服务基层项⽬⼈员报考特设职位时,应如实填写相关项⽬的服务处所、起⽌时间,以及批准机关等。参加⾯试资格复审时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1)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件精神,由我省统⼀组织招募和选派,截⾄2015年12⽉31⽇服务期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服务基层项⽬⼈员”可报考职位表中确定的特设职位(2010年-2014年招聘的西部计划⼈员须服务满2年)。
2013年之前选聘的⼤学⽣村官截⾄2015年12⽉31⽇服务期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可报考职位表中的特设职位,2013年选聘的⼤学⽣村官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且⽬前仍然在岗的,也可报考特设职位。
(2)“服务基层项⽬⼈员”已享受公务员招考优惠政策,被录⽤为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作⼈员的不得再次报考特设职位;被招聘为事业单位⼯作⼈员的,报考本次考试特设职位须符合当次事业单位招聘相关政策。
(3)⼤学⽣村官、⼤学⽣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员服务期不符合报考特设职位规定的,以及服务满3年的农村基层⼈才队伍振兴计划⼈员,可以报考⾮特设职位。
“服务基层项⽬”⼈员也可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况下,选择报考符合本次招考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16.什么是“基层⼯作经历”?
基层⼯作经历,是指报考⼈员取得教育⾏政部门认可的⼤专及以上毕业证之后,在各类企事业单位、⾼校及科研院所、⾮公有制单位、农村(社区)、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的⼯作经历;在团级及以下部队单位服役的、⾃谋职业或个体经营的⼈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作经历。报考⼈员取得国家教育⾏政部门认可的⼤专或本科及以上普通⾼等教育毕业证之前的实习、见习等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作经历。
17.“基层⼯作经历”的时间怎样计算?
基层⼯作经历计算时间截⽌2015年7⽉31⽇。基层⼯作经历,可以累计计算。2年基层⼯作经历应满24个⽉。
18.怎样理解“解放军特种部队”退役⼠兵?
“解放军特种部队”退役⼠兵是指从解放军⼤军区或集团军直属特种作战旅(团、⼤队),集团军(省军区)、师、旅、团直属警卫侦察分队,空军部队特勤岗位、海军陆战队特战(侦察)分队、⼆炮部队特勤岗位退役的⼠兵。
19.怎样理解《公务员法》第六⼗⼋条所列应当回避的情形?
《公务员法》第六⼗⼋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机关担任双⽅直接⾪属于同⼀领导⼈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作。”
公务员录⽤考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员通过笔试、⾯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选拔,最终将被录⽤到所报考职位任职。如果报考⼈员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条所列情形,⼀旦被录⽤,则⽴即形成应当回避的关系,因⽽不能报考。
20.哪些⼈可以减免考务费⽤?
对享受国家最低⽣活保障⾦的城镇家庭报考⼈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员,可以减免考务费⽤。
需要减免有关考务费⽤的⼈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在4⽉4⽇18时前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减免考务费⽤⼿续。享受国家最低⽣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省⼈事考试中⼼(地址:西安市建设东路3号陕西省⼈社厅1号办公楼,电话:029-********)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续,也可就近到报考职位所在市区的⼈事考试机构提出费⽤减免申请,经审核后汇总上报省⼈事考试中⼼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续。
21.报名登记表是否必须打印?
凡参加⾯试资格复审的⼈员,须提交报名登记表。预计5⽉19⽇公布进⼊⾯试资格复审⼈员名单,同时开通陕西⼈事考试⽹(www.sxrsks)报名系统的⽹络打印程序,考⽣凭报名信息⾃⾏打印报名登记表。
22.考⽣须携带哪些证件参加笔试?
考⽣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代⾝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份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监考⼈员依据报考者准考证、⼆代⾝份证和考场座次表,核验报考者⾝份,实施监考。
23.考试前遗失了⾝份证怎么办?户籍证明、驾照、护照能够代替⾝份证吗?
遗失⾝份证的报考⼈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份证。持其他户籍证明、驾照、护照等与报名时填报的法定证件类型不⼀致的证件均不能进⼊考场参加考试。
24.如何查询公共科⽬笔试成绩?
预计2015年5⽉19⽇公布公共科⽬笔试成绩。报考⼈员可凭本⼈⾝份证号和报名序号登录陕西省⼈民政府门户⽹(v)或陕西省公务员局⽹(v),查询本⼈公共科⽬笔试成绩。请考⽣妥善保存本⼈⾝份证号和报名序号,以免被他⼈查询成绩。
25.能否申请复核笔试成绩?
公共科⽬笔试主观题采取⽹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除缺考、违纪和0分情形之外,不受理考⽣复查原始试卷的申请。考⽣对公共科⽬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起3⽇内,由考⽣本⼈向省⼈事考试中⼼当⾯提交复核阅卷结果的申请。省⼈事考试中⼼按规定程序受理考⽣复核申请,对复核⽆误的电话或信息告知复核结果;对复核需要更正的结果书⾯告知相关考⽣。
26.如何划定公共科⽬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
公共科⽬笔试结束后,陕西省考试录⽤公务员⼯作办公室按招考职位层级、类别或地域,研究确定公共科⽬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国家扶贫开发⼯作重点县的职位和法医等特殊职位,在划定最低
控制分数线时予以适度倾斜。公共科⽬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并公布。
27.对⾃主就业退役⼠兵的加分有什么规定?
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兵安置条例>办法》有关规定,经商省业务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主就业退役⼠兵(以下简称“退役⼠兵”)予以加分。
(1)给予加分的退役⼠兵范围
符合《陕西省实施<;退役⼠兵安置条例>办法》规定加分条件的2011年-2014年退役⼠兵。
(2)加分的条件和分值
退役⼠兵中,凡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由军批准⼀等功的加15分;荣获由旅、师批准⼆等功的加10分;荣获由团、旅批准三等功的加5分。全⽇制⾼等院校应届毕业⽣(含翌年毕业的全⽇制⾼等学校的学⽣)⼊伍的,本科毕业⽣加10分,专科毕业⽣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
(3)受理加分的程序
各市委组织部负责受理本市退役⼠兵报考全省党系统(含省级机关)职位⼈员的加分申请;各市公务员局负责受理本市退役⼠兵报考全省⾏政系统(含省级机关、省垂直管理系统)职位⼈员的加分申请。杨凌⽰范区⼈事劳动局统⼀受理本区退役⼠兵的加分申请。逾期不受理加分申请。
(4)退役⼠兵申请加分须提供的材料
退役⼠兵须持本⼈⼊伍登记表、退伍证、⾃主就业⼠兵登记表(均为原件,复印件留存;下同)等有关材料申请加分。区别不同项⽬的加分,申请加分还须携带以下材料:
获得三等功及以上⽴功受奖者,须提供奖励等级表复印件和加盖发布机关政治部门公章的奖励通令(⽂件);全⽇制⾼等院校应届毕业⽣(含翌年毕业的全⽇制⾼等学校的学⽣)提供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超期服役⼈员须提交⼠官登记表。
(5)加分认定
各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加分项⽬规定的条件和退役⼠兵申请加分的材料,进⾏核实确认后,将拟加分⼈员姓名、准考证号、⾝份证号、毕业院校、服役部队、加分项⽬、加分依据等信息,列表汇总报送省考录办。省考录办统⼀对拟加分⼈员情况上⽹进⾏公⽰。公⽰后⽆异议的实施加分。
加分包括获得荣誉、全⽇制⾼校毕业⽣⼊伍、超期服役等三类。各类别之间加分可累计。在获得荣誉
类别中,对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功的退役⼠兵,按照其中最⾼等级加分给予加分。个⼈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
加分计⼊公共科⽬笔试总成绩。
28.⾯试资格复审时,须出具哪些资料?
资格复审时,参加⾯试资格复审的⼈员须提供本⼈有效⾝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报名登记表、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2015年全⽇制应届毕业⽣应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就业推荐表)。
报考⾯向少数民族考⽣的职位,或报考限定户籍、⽣源的职位,进⼊⾯试资格复审的⼈员,在参加⾯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户⼝本。
进⼊⾯试资格复审⼈员系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作⼈员的,须由有⼲部管理权限的机关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法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考⽣不能通过⾯试资格复审。
各类企业和事业单位⼈员⾯试资格复审时不需要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但应按有关规定⾃⾏处理与原⼯作单位的劳动(聘⽤)合同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29.留学回国⼈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职位资格条件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向审查单位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站(www.cscse.edu)查询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0.已经通过相关考试成绩合格,但尚未领到证书的可否报考?
对于正在办理报考职位要求具有计算机、外语、会计从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等资格或等级证书的考⽣,在⾯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关⾏政主管部门出具考试合格的证明。
对于2015年上半年可完成全部课程计划、各科成绩合格、可以毕业的⾮全⽇制普通⾼等教育⼈员,参加⾯试资格复审时须持学校或省、市教育⾏政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2015年9⽉30⽇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终⽌其录⽤资格。
31.⼈民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有何规定?
⼈民警察职位包括公安职位,以及法院、检察院系统的司法警察职位。
报考⼈民警察职位的⼈员在⾯试资格复审时均需参加体能测评。测评执⾏《陕西省录⽤⼈民警察体能测评项⽬和标准(暂⾏)》(详见本次招考公告附件)。体能测评时,10⽶×4往返跑、男⼦1000⽶跑或⼥⼦800⽶跑两个项⽬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的测评不超过3次。
32.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体检通⽤标准(试⾏)、公务员录⽤体检操作⼿册(试⾏)、《关于修订〈公务员录⽤体检通⽤标准(试⾏)〉及〈公务员录⽤体检操作⼿册(试⾏)〉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体检操作⼿册(试⾏)〉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和公务员录⽤体检特殊标准(试⾏)等规定组织实施。
33.哪些项⽬在当⽇或当场进⾏复检?
对⼼率、视⼒、听⼒、⾎压等项⽬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复检;对边缘性⼼脏杂⾳、病理性⼼电图、病理性杂⾳、频发早搏(⼼电图证实)等项⽬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34.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考⽣对⾮当⽇、⾮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起7⽇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起7⽇内决定是否进⾏复检。复检只能进⾏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体检特殊标准(试⾏)》中的所有体检项⽬均不进⾏复检。
35.哪些部门执⾏公务员录⽤体检特殊标准(试⾏)?
专科生可以考公务员吗
公安系统、司法监狱系统的⼈民警察和⼈民法院、⼈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录⽤公务员,须按照《公务员录⽤体检特殊标准(试⾏)》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其公务员录⽤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体检通⽤标准(试⾏)》执⾏。
第⼆部分技术解答
36.报名信息能否修改?
3⽉30⽇0:00⾄4⽉3⽇24:00期间,对于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或尚未审核的报考⼈员,可修改报名信息,也可修改报考职位。已经通过了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员,⽆论是否缴费,报名系统均不允许修改信息。
4⽉4⽇0:00⾄4⽉4⽇24:00 期间,报考⼈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37.⽹上报名上传的照⽚有什么要求?
报考⼈员提交报考申请时须上传本⼈近期免冠2⼨正⾯证件电⼦照⽚,jpg格式,⼤⼩20KB以下,清晰、易于辨认。该照⽚⽤于制作准考证和录⽤通知书。被录⽤⼈员报到时,其⾝份证、准考证、录⽤通知书上的照⽚必须和本⼈⼀致。
38.报名信息为何⽆法保存?
报名信息填写不规范时报名信息将⽆法保存。请对照每个信息项的填写要求认真填报。
39.报名后期往往⽆法登录报名⽹站是什么原因?
根据往年报名期间每天上⽹流量统计,报名最后⼀天⽹络访问量剧增,出现过导致⽹络拥堵甚⾄瘫痪的情形。请报考⼈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客观理智选择职位,及时注册报名,尽量不要集中在最后⼀天报名,以免因⽆法登陆⽹站,失去报名机会或⽹上资格审查未通过时⽆法改报。
40.为什么缴费后还是显⽰尚未缴费?
由于银⾏电⼦对账可能出现掉单,掉单的缴费记录未能及时返回本系统,要等银⾏⼿⼯对帐完毕返回本系统后,才能查知缴费情况。考⽣只需确认银⾏收款就表⽰缴费成功了,建议稍后再到报名系统查询。
确认缴费是否成功,可从银⾏⽹银查询,请勿重复缴费。
请务必认准陕西⼈事考试⽹提供的财政专户账号缴费,不要轻信不法⽹站提供的账户或催费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41.准考证如何打印?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员应在4⽉21⽇零时⾄4⽉24⽇24时从陕西⼈事考试⽹(www.sxrsks)⾃⾏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陕西省⼈事考试中⼼联系解决(029-********,029-********,029-********)。对准考证打印有困难的考⽣,也可到省⼈事考试中⼼现场打印。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负。
准考证是考⽣参加笔试、⾯试资格复审、⾯试、体检、考察、录⽤的必须凭证,请考⽣务必妥善保存。
第三部分违纪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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