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G中的低风险死亡是什么意思?如何避免?
低风险死亡,顾名思义,就是不该死的死了。
可见,理论上这是一个反映医疗安全的指标。
那么,什么样的病人属于低风险死亡呢?
和很多事情一样,不同的主管部门有着不同的标准
一、115个低风险病种
在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中,ICD低风险病种患者住院死亡率是医院质量安全指标之一。同时,文件给出了115个低风险病种的ICD-10类目(如图)。
即:不管其他诊断如何,只要主要诊断编码在这115个类目之中,该患者就属于低风险患者,如果患者死亡,就属于低风险死亡。
这个评判标准有一定的合理之处,但也容易导致误伤。
比如,慢性重度乙肝有肝衰竭的死亡患者,如果老老实实地用病因(B18,慢性重度乙肝)作主要诊断,就会归为低风险死亡,如果用肝衰竭作主诊就可以规避这个问题;再比如,肿瘤终末期化疗或者维持的患者主要诊断用Z51,而Z51同样属于低风险病种。
不过,无论这个评判标准合理还是不合理,既然115个低风险类目已经给出来了,以大家成熟的智慧和丰富的经验,规避起来应该是得心应手的。
二、DRG中的低风险死亡
随着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DRG支付制度改革的推行,相信大家对DRG中的低风险死亡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
这一指标伴随着DRG的产生而产生。目前看来,其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1. 不容易规避
在115个低风险病种的评判标准中,我们提前已经知道什么病不该死。如果想规避低风险死亡,只要主要诊断不给那些编码就可以了。
标准差怎么算
而在DRG中,我们提前是不知道什么病不该死的。需要在病案首页或医保清单上传一段时间后,系统才能计算出哪些病不该死,这时再想修改已经来不及了。并且,哪些病属于低风险组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是会随着分组器调整以及测算时间段的延长而不断变化的。也就是说,今年不该死的病可能明年就该死了。
2. 看起来更加科学
我们知道,DRG低风险组死亡率=低风险组患者死亡人数/低风险组患者总人数
假设,某地区DRG共分为618个组,经过分组器测算,其中100个组的死亡率很低。那么这100个组就叫低风险组。
假设,某家医院全年出院1万人,其中有1千人处于上述100个低风险组,如果这1千人中有两人死亡,那么该医院的低风险死亡率就千分之二。
那么,这100个低风险组是怎么测算出来的呢?
公式如下:
(1)计算每个DRG组的死亡率(Mi)(2)对Mi取对数(Ln(Mi))(3)计算Ln(Mi)的均值和标准差(Si)(4)处于均值一倍标准差以下的DRG组就是低风险组
说明:Ln(Mi)的意思就是以常数e为底的Mi的对数,e约等于2.71828;
与115个低风险病种的评判标准相比,这个标准就看起来比较科学了,因为大家都看不懂。
3. 实际意义不大
由于DRG低风险组死亡率的数值很小,通常在万分之几,因此对于规模较小的医疗机构波动性很大。
通过国内外文献来看,即便是大型医疗机构,该指标也并不能有效反映医疗安全,反而体现的是病案质量,因为大多数低风险死亡的出现是由于病案首页书写不规范所致。
因此,我们要想规避DRG中的低风险死亡,可能提升医疗过程并不是主要的,而是要填好病案首页,尤其是正确选择主要诊断,同时避免其他诊断和手术操作的漏填。总之,就是让DRG分组器觉得,这个病,可以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