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完孩子补办结婚证可以吗?
在我国,生完孩子之后补结婚证当然是可以的。只要符合法律所结婚的条件就可以了。不过生完孩子再领结婚证,是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的,属于非婚生育,非婚生育应当缴纳一定数额的,孩子落户口还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
 
  确定婚姻关系就是需要去婚姻登记处进行婚姻登记,也就是领取结婚证书,但是现在的时代发展出现了这样的一种情况就是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生下小孩,那么很多人都有这样的一个疑问就是在双方已经生完孩子补办结婚证可以吗?法律的规定下面整理出来大家关注一下。
  ▲生完孩子补办结婚证可以吗?
  可以办理结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领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
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生完孩子补办结婚证可以吗?这个回答当然是可以的,一般的混婚姻自由就是包括这样的情况,是可以选择什么样的时间进行结婚的关系的登记的,是没有影响的,但是这里需要注意的时就是这时候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因为违反了具体的而法律规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