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军婚与普通结婚最⼤的区别就是需要办理很多的⼿续,⾛层层的程序,经过许多的审核。所以很多⼈想问:军⼈结婚需要先打恋爱报告吗?在此,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军⼈结婚需要先打恋爱报告吗相关⽅⾯的法律知识,欢迎⼤家阅读,希望能对⼤家有所帮助。
⼀、军⼈结婚需要先打恋爱报告吗
需要。
(1)先得打⼀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内容很简单,就说“我与__从什么时候确⽴恋爱关系,经N年时间的⾃由恋爱,现感情成熟,准备组织家庭。”,并在报告下⾯介绍⼀下双⽅基本情况,⽐如出⽣年⽉、籍贯、所在单位、何时⼊伍等。
(2)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机关领⼀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级⼀级盖公章,好像要盖三四个吧。
(3)政审函调。如果对⽅是地⽅⼈员,还得政审,⼀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4)开结婚介绍信。现在学校是在善后办开,有效期2个⽉。
(5)如果是⽤学员证办结婚,得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6)拍照⽚,2⼨的那种彩⾊合影,共需3张。
(7)带上个⼈⾝份证件和结婚介绍信,还有照⽚,就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了。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和军队有关规定,军⼈(含双军⼈)结婚的程序如下:
1.个⼈申请:个⼈提前⼀个⽉向所在单位党⽀部提出书⾯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符合特殊情况不到晚婚年龄申请结婚的,要在申请报告表中说明申请理由。
2.医学检查:申请双⽅到军队或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婚前医学检查,接受婚前教育和优⽣优育指导。军队体系医疗机构不具备婚前医学检查条件的,军队⼈员可就近到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婚前医学检查,所需费⽤由军队⼈员所在单位卫⽣部门报销。
3.配合函调:符合结婚条件的⼲部、⼠官配合组织部门向爱⼈所在单位进⾏函调,了解对⽅的政治表现、社会关系和婚育基本情况。
4.办理登记:待回函、经政治机关审批并出具《婚姻登记证明》后,申请⼈双⽅到男(或⼥)⽅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进⾏结婚登记,确定夫妻关系。
5.报告建档:领取《结婚证》后,申请⼈向所在单位党⽀部报告,由党⽀部通知计划⽣育领导⼩组办公室建⽴《育龄夫妇计划⽣育档案》,将《申请结婚报告表》、体格检查表归⼊个⼈档案,同时进⾏计划⽣育责任承包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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